院子不过十丈,常人走上十圈或连一刻钟都用不到,可琴用颠簸的小脚紧绷的双腿,足足走到了日上三竿,迈上一步要歇息好久,静就这样一直陪着他,从晌午到傍晚,再从清晨到红日高悬。琴走的也是越来越快了,每天放在身体里的东西尺寸都大抵正常,甚至还有些小,适应适应也就习惯,最开始走上十圈要足足两个时辰,现在两刻钟足矣,每天被太阳晒过的皮肤不像之前那般苍白,到是渐红润了起来。
看着那条路站了很久,转过身去看着那个二层的阁楼,对身边的静说:“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从那里面清醒的出来”讲到这感觉与他掌心交叠的小手,明显握的更紧了,那是静在害怕。见到天日的自由,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许久没有被用过的后庭,都让琴快忘了自己身体原本的作用。
虽说脚是新伤叠着旧伤,好歹这写时日琴的注意力全都安放在了这双脚上,身上其它难受的地方倒也显得不太明显,就是不知道外面的天是什么样子,他和静已经好久没有出去过。有人问愿不愿去看看外面的太阳,琴本不想去,太阳这种东西太过光芒万丈,一想到就觉得像一根刺一样扎的生疼,想要找个黑暗的地方逃开。
等到醒来,除了日常的吃喝外,琴都在一步步一点点的练习着走路,他的脚也在一天天的变小着,一年以后真的能套上三寸金莲的鞋,真实的尺寸大概比三寸还要小些,这可是很多女人都达不到的一个标准,神域不崇尚缠足,但有一双小巧玲珑脚的女人,在哪里都是众多婆家争抢的对象。这样的进境这样的速度,让来缠足见多识广的嬷嬷都不免倒吸一口冷气,要知道琴的身高足有五尺半,缠足前鞋号可是八寸,一年的时间内变成一个不足三寸的小脚,放在那里都是一个奇迹。可以说,他的脚是整个神域为数不多的一个奇观,定会引得众人争相围观。
紫陌来的时候,带着一大队的人马,还有身凤冠霞帔,一身红色的婚服,叫人把琴从内到外的盥洗了一遍,琴懂这是什么意思,今夜会是他开苞的那天,每个青楼的人都会等来这样的一天,琴也不例外,其实对于琴来说,这压根无所谓,伺候死物和伺候活人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演给台下人看,和演给一人看,好象差别不是很大,没
就站在那里看着面前的这个一直没有变化的女人,琴不恨紫陌把他变成这样,反倒很感激她,至少她遵守了她的承诺,路是自己选的从进到琢玉楼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没有了后路,不过这就够了,至少他还能尽己所能的护住静,至于以后琴不敢想,一个男娼自己都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死,更何况周遭的人,琴只是想将那个会心疼的时间努力的延后再延后一点。
那些人走后良久,琴松开了那只攥的死死的,已经麻木了的手,活动了下手指。发自内心的笑了,很开心的在大笑,静一度以为琴是疼的发疯了。殊不知,琴知道这算是妈妈答应了他的条件,他还能保护静七年。琴看着手上的镣铐,这些人也太小看他了,他怎么可能去拆,为了他身边的那个人。
送饭的人从不与他们说年月,甚至连交流都不曾有,琴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的脚从被折断到现在定型,再到用不到裹脚布,能扭动着腰肢像常人一样走路,虽然速度总会慢些,应该是过了很长的时间,早上他像往常一样穿上鞋,推开门看见了久违的紫陌,看来安逸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张开嘴,看到静希冀的眼神,话锋一转“好啊”,大概静是这望月庭里唯一的,能在雕玉楼光明正大溜达的女子,琴所在的地方,有一片与世隔绝的竹林,外面的人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外面,唯一通往外界的路是一条石板小路,那条路琴虽没走过,是他爬过了无数次,琴不会带着静穿过那条路,他不想让静看到外面的喧嚣,更多的是他也没那个能力。
三寸的小脚,长在一个五尺半的身子上,显得是那么的摇摇欲坠,琴想找个地方靠会儿,他不敢,看不见的地方一定有一双眼睛,在监督完成今天的任务,很简单沿着院墙上午走十圈,下午再走十圈。
琴终于体会到为什么小脚的女人会被婆家所争抢了,原来会让那里变得很紧,也会让自己的腰支更细更无力。一个普通尺寸,一柄上好的翡翠玉势,沿着股缝塞了进去,外面不留一点痕迹,以前这样的尺寸琴可以放下两个,还能用力的加紧,在地上爬来爬去,将那个部位翘起来像台下的人展示。玉势已经用尽了琴全部的力气,那东西磨得他腰软,不知道是那个能工巧匠的手笔,经过雕琢后光滑的一点儿打磨痕都没有,想用力都用不上,怕掉出来让静看到自己的难堪,因为脚上那双小到极致鼓胀饱满的鞋是他身上唯一的布料。
平静了下来,轻轻摸着被自己捏的红到发白的小手,心中暗自道“弄疼你了吧”,嘴上却说着:“扶我下去走走”静拗不过他,脚放到了地上,站起来的琴等了好久,才堪堪迈出第一步,那一头未拢上的秀发,贴着鬓角的地方,已被额间的汗液所打湿。就这样扶着台子,走了一圈又一圈,足间的鲜血,打湿了鞋子,每走一步地面上都会出现一个湿了的印记,直到体力不堪直直的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