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的,老娘被拒绝了。
谢之书一点情面都没留。
他说,
李咏荷,你拿什么跟人家沈潇潇比?
有钱吗?觉得我在意你有钱吗?
李咏荷,我实话跟你说,你从小就喜欢我,而我从小最讨厌的就是你。
活了19年没有受过挫折的我,一下子懵了。
谢之书讨厌我,他讨厌我
他讨厌我什么?
讨厌我每天等他上下学。
讨厌我把每天的零食给他吃。
讨厌我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他身后,喊他支书哥哥。
讨厌我在他被其他孩子欺负时挺身而出。
讨厌我这个彻头彻尾的大小姐。
我败了,败给了十多年都没软化的心。
我抽着鼻子抹着泪回到家,告别了我还未破土就宣告死亡的初恋。
从那天开始我就离他,还有沈潇潇远远的。
你说喜欢一个人十几年,那感情是说变就能变吗?
显然我是不能的,所以我开始把战场从明面转移到了地下,我经常会拉佟珂偷偷用数码相机给谢之书拍照。
佟珂还嘲笑我,说我就一痴汉。
我就问她,什么是痴汉?她就跟我讲,这词儿是日本那边儿来的,只有日本那边的变态多,所以像我这样跟踪偷拍的人就叫痴汉。
我听后就沉默了,从此就再也没有这样跟踪偷拍过谢之书。
我用着数码相机里仅有的几张照片做了一个少女记事本,用来记录我对谢之书的喜欢。
有时候是我偷偷看见他时的心情,有时候是想起他时的情活,有时候是我听到好听的情歌,有时候是从《萌芽》上摘抄的一句美好的句子。
反正长大后翻了翻肉麻的要死,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女孩的青春。
我当初用数码相机给他照的那几张照片,在这个记事本里反复出现。
后来每一次看这本日记,我和佟珂都会掉一身鸡皮疙瘩,然后感叹我是一个多么长情且可爱的人。
只可惜,那本青春后来就不见了,就像我的爱情一样无疾而终,最后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