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发说这一番话时,罗彬瀚已经重新开始打量这家店内的布局。他的眼光落到柜台左手边的墙面中央。在那里的纸玫瑰丛又鲜艳又密集,非常刺眼夺目。它们简直不像是红纸做的,而是被红颜料浸透的石膏。可是他同时也很确定,那些排列紧密的纸玫瑰中央是塞不下一个藏着便条的子弹壳的。
“不,”红发有点尴尬地解释道,“只是构思上的巧合。”
“那是一次生日聚会,”他用前所未有的流利声音说,“一个……嗯,对我来说特别的人的生日聚会。在聚会上我准备了一套游戏让所有人参加,而那是个和鬼屋有关的故事。鬼屋属于一个富翁的情妇,可她实际上是个女巫……不,这些都不重要。我想说的是酒吧的场景。这才是我说的构思的巧合。”
这种说变就变的态度大概着实叫红发迷惑了。他皱着眉,无意识地把右手伸在领口附近。乍看就像在挠下巴和肩膀的痒痒,可是罗彬瀚眼尖地瞄见领口里头有一根稍粗的黑色吊线。不是衣领绽开的线头,而是某种吊坠。这让罗彬瀚立刻想到了荆璜。他正搭在椅背上的手不由地往回收了收。
“不,不是开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只是一种游戏……一种扮演游戏。你告诉玩家们正在发生的事,有点像是故事旁白,或者剧情简介,而他们负责扮演故事里的角色,来决定自己怎么行动,然后我又告诉他们这些行动的结果——”
红发把那根吊线往领口里头捻了捻,嘴里含煳地说一些关于巧合问题的回答。他一边心不在焉地解释说他从没失忆过,也没在现实里见过和这儿类似的地方,一边继续用手指捻着领口边缘的布料——无疑是在隔着衣服捻底下那根吊线——直至他注意到罗彬瀚好奇的眼光,这才把手放回桌上。
“挺有意思的。”罗彬瀚说,“你第一次看见这家店肯定大吃一惊。”
“什么酒吧?”
就算他的变相吹捧没有让对方洋洋得意,至少关于桌面游戏的细节描述也使红发变得放松下来。相对冷僻的共同爱好总是能让人产生彼此更值得信赖的错觉。红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放下了电脑,眼睛注视着罗彬瀚后方的墙面,双手在桌面上方小幅度地晃动,好似在比划一些不存在的地图与沙盘。
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翘着一条腿歪歪斜斜地坐着,彷佛已经跟对方认识了好几年。
“你的意思是你以前开过一家很像的店?”
“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兴致高昂地说,“好几年前的事了,而我还能想起当时我们说过什么话。我想这种游戏玩得好的人一定挺聪明的。还有主持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反应过来,我想这是种表演天赋。”
“啊,”罗彬瀚说,“懂了。桌面游戏。我也玩过。那么你是游戏的主持人。”
在故事开始以前,我当时是这么设计的,所有的玩家都是驱魔人,他们收到消息在一个特定的地方碰头,而那里就是‘枪花酒吧’。当时他们要求我描述酒吧里的一切,好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搜刮的东西——这些都是他们向来爱干的——而我当时必须得说得细致一点,因为我的确在这里,我是说,在‘枪花酒吧’里藏了点线索,我告诉他们这家酒吧的门面藏在一颗枯死的大榕树后头,店里的墙壁和架子上全都装饰着子弹壳和红玫瑰。玫瑰全是假花,但是在最大的那一束花丛中心,那里藏着一个弹壳,弹壳里头有张写着地址的便条。要是有玩家能找到它,他们就能得到一个非常得力的帮手,那是……我又说远了。这些不重要。你看,我说的巧合是这个,只是构思上的碰巧而已。”
当罗彬瀚说出这个词时,红发明显地松了口气,似乎在庆幸自己不必再大费口舌去解释这一套。他的样子令罗彬瀚多少觉得好笑,因为那让他联想到罗骄天。罗骄天当然不玩什么桌面角色扮演游戏,可是那股面对“外人”时的不知所措,还有对于向外人暴露自己的私人爱好时所表现的窘迫,看起来简直是如出一辙。他几乎能在对方脸上盖一个“书呆子”的戳记了。
他当然不能这么干,相反他开始表示自己也经常玩这类桌面扮演游戏。玩得不怎么好,他非常谦逊地表示,只是个被朋友们带着玩的业余爱好者,不过他觉得那很有趣,而且有时候主持人的故事的确讲得精彩绝伦。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自己曾和某个学医的朋友一起参与过同学会的游戏,那时他扮演一个中世纪医生,而他学医的朋友却成了一个外出旅行的富商——可那只是表面的,那场游戏最为有趣而戏剧性的一点是,实际上他那个看似正直的新手朋友扮演的是一名伪装刺客,一个不同阵营的敌人,一个幕后的凶手。这最为重要的真相却几乎到最后时刻才被识破。那位喜怒溢于言表的主持人简直快笑得藏不住了。
红发耸耸肩说:“我还以为是我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幻想成真什么的……那种鬼故事里的套路,会让你看到你想去的地方,然后你就走不出去了。这里的确就像那时我想的地方,不过,也有不同。我倒没想过枪花酒吧会卖咖啡和可乐,在我的故事里那里只卖纯粹的烈酒。这样倒是更好……我的酒量不怎么样,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