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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0放羊的小孩们(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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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罗宾的口风松了一点。

    “有几家店还是不错的,师傅会做寿司和刺身,以及各种各样的海鲜。”他观察过罗宾的口味,发现她没什么口味,只要吃下去的东西能让她活着,可以说是来者不拒。

    小鸟:我真是谢谢你了。

    这条在当事鸟处于饥饿的情况下不适用。

    “这附近有Subway吗?”罗宾索性放开了,反正脸已经丢了,她就别委屈自己的肚子了。

    他打开了第二块巧克力的包装。

    “……”哦你说是就是吧,我就不反驳了。

    她们会引经据典,出口成章,可以陪他从戏剧谈到艺术,再谈到哲学。

    “…!”十一公分的差距,他轻松地捕捉到了她的唇,肆意品尝着那些‘过度’的甜蜜。

    “喜欢日料吗?”汤姆带着罗宾向另一条街走去。

    在罗宾期待的目光中,他把第一块巧克力吃了下去。

    汤姆神色复杂地思考了一会儿,还是尊重了罗宾的‘口味’,在威斯敏斯特找起了叁明治快餐店。

    “很甜吗?”少年已经离她很近了。

    “我吃了薄荷糖因为叁明治里有洋葱所以…”罗宾说到一半就停下了,她在说什么糊涂话,因为洋葱所以吃薄荷糖,听起来好像很期待一场亲吻一样。

    “你不觉得甜吗?”罗宾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木愣愣地反问道。

    他们靠得太近了,罗宾甚至能感受到他唇齿间细微的香甜,名为胃的部位开始抗议起来。

    意思很明确了。

    “我中午吃了两个叁明治和一堆薯条…唔…”

    饥饿降智,实锤了。

    “你是指那些滑稽的米饭团和黏糊糊的鱼?”

    !

    罗宾也不是第一次被吻了,一个春季学期下来,他们的接吻次数怎么也过百了,可她最怕那种挑战肺活量的亲吻,有几次她甚至得跑去安夫人那里骗一个冰袋来敷嘴唇。

    “昨天中午。”罗宾一口咬住了汤姆手上的巧克力,像啄食面包渣的小鸟,灵巧而机敏,连呼吸都不曾停留在他的手指上。

    “你的上一顿饭在什么时候?”汤姆连动都没动,他对罗宾的了解远比她想象得多。

    “糖在哪。”他没有放过小鸟的打算。

    汤姆没有阻止,他喜欢驯服小鸟的过程,尽管他知道,这算不上什么驯服,罗宾也从未真切地把他放在心上。

    “我不饿。”罗宾摇头,其实她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了,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她只喝了几口矿泉水。

    “很甜。”汤姆的嘴唇轻柔地挨在她的额头上。

    她不太适合过甜的东西。

    她们不会满口脏话,不会为了拉丁文而苦恼,不会因为戏剧理论头疼,也不会翻着白眼写历史论文,更不会做出扮成男孩来到伊顿就读这种‘出格’的举动。

    “太甜了。”罗宾飞快地咀嚼了几下,做出了判断。

    小鸟:!?

    这里是腐格兰,所以教堂前有一对接吻的少年不算什么,何况他们的外貌相当出色,站在教堂前就像一幅优美的油画。

    每一次吻她,他的内心都会多一丝欲望,他发现了她,如同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他怎么舍得把她拱手让人呢。

    “我吃了。”罗宾最擅长的就是死扛,脖子硬得很,完全没在怕的。“全都吃了,一点也没留。”

    罗宾舔了下嘴唇。

    不过其中一个貌似吓傻了的样子。

    从19  世纪以来,每到星期天下午,都有人站

    但她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就像早晨她没有求叶薇特给她弄点吃的,现在她也不会对汤姆说她饿了请他带她找一家餐馆。

    “所以你的上一顿饭在什么时候?”他慢条斯理地从口袋里拿出两块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是昨晚汤姆的小妹妹艾玛硬塞进哥哥手里的,作为久别重逢的礼物。

    “不要告诉我,快餐店还提供薄荷味的漱口水。”对付嘴硬的人,自然有特别的方法。

    “走吧。”他比她高,所以她要仰头看他,“我平常没什么机会见识威斯敏斯特。”

    然后罗宾打听到了最近的711,愉快地买了一大杯蓝莓味思乐冰,他们沿着Knightsbridge向前走,在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附近找了块草地坐下。

    汤姆未置可否,他打开了银色的包装纸,巧克力是松露形状的,上面裹着开心果的果仁碎与杏仁粉。

    罗宾不是汤姆的初吻对象,他吻过女孩子,有礼节性的,也有青涩懵懂,只不过她们是优雅、得体、落落大方的。

    不远处的泰晤士河岸堤处,他们很快找到了赛百味的流动餐车,罗宾要了一份火腿叁明治,汤姆要了一份培根叁明治——他倒是不饿,只是担心一份罗宾不够吃。

    所以他只能猜测罗宾会喜欢什么,推荐一些自己熟悉的店,确保别饿坏他的小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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