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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判例法主审官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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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儿如此,死也瞑目了!好儿子,感谢你这些年给我们带来这么多快乐。我们岁数大了,死就死吧。答应爹,你要好好活着!爹娘既然犯罪,死就死吧,没啥可说的了!”



    现场一度陷入混乱,众人各执一词,乱哄哄的跟苍蝇叫一样。



    “肃静!”



    孙昭拍出惊堂木。



    他问道:“宋氏子,你并不怨恨人贩子把你从亲生父母身边拐走,也不怨恨养父母剥夺了你们的骨肉之情,是也不是?”



    宋氏子疯狂的喊叫道:“对!他们对我恩重如山,对我好的不得了,我凭什么要恨他们!我在以前的家中,天天受虐待,挨骂挨打,他们对我一点也不好!仗着生了我,就觉得我欠他们的!啥都不给我买!若在那个家庭长大,如今我连媳妇都娶不上!现在我过的是神仙日子!姓孙的,你要是杀我爹娘,有种的你最好连我一起杀!”



    孙昭审案,是为了给民众带去公正。



    他从来不屑和任何人,尤其是低层次的人进行任何无意义的争吵。



    他不搭理宋氏子,和四位守夜之仆商讨此案,和他们说了皇上的指导方针:“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发挥自由裁量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商讨一会,得出一致结论。



    然后孙昭向右上边拱手,宣布:“皇上授本官自由裁量权,你和二被告感情深厚,本官准你之请,不杀你的养父母!”



    场上出现久违的安静。



    死了一样的安静。



    一家三口疯了一样的磕头。



    “谢谢青天大老爷法外开恩!”



    宋氏夫妇本以为今番是必死之罪,一想起那痛苦的受刑场景,就本能的害怕。



    但既然被捉住了,审出来了,抵赖不了了,除了一死,又能怎样?



    只能无奈的感叹晚景的苍凉,然后以多年来和儿子相处的快乐来安慰自己:值了,安心上路吧。谁让咱们犯了死罪呢。



    史家皇帝颁布后,几乎任何罪种,都不溯及既往。



    什么意思呢?



    就是新罪出来之前的罪,不受处罚。



    新罪出来后,再犯该罪,才以新罪处罚。



    而拐孩子的罪,居然不受这么重要的原则限制!可以无限溯及既往!



    这是特例中的特例,可见皇帝有多痛恨这种行为。



    而且还判的这么重。



    罚钱,不止罚违法所得,甚至只要涉及拐孩子买孩子,全家合法收入也要罚光!



    一句话概括,此罪绝不轻赦!



    至于假释,减刑什么的,适用其它罪种,唯独不适用于拐孩子的!



    但谁又能想到,在如此严密的法网下,他们竟然还能活命?



    看来这史家皇帝,真的是有点道行。



    他是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正。



    孙昭宣布完,苦主原告李老汉不服,挺直身子辩道:“大人,这不公平!就因为他家有钱,就可以免死吗?就因为俺家穷,就可以被他伤害这么多年吗?”



    民众也都发出同样的感慨,有人甚至非常不满,直接抱怨孙大人不像民间说的那么公正无私,而是公开偏袒有钱人。



    孙昭道:“肃静!”



    没人敢说话了。但不服气的眼神,写在脸上。



    孙昭解释道:“皇上设置此法的目的,是为了打击人贩子,惩罚拐卖小孩的行为。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被拐的小孩和其亲生父母的感情特别深厚,他们不甘心被人如此摆弄命运,以致骨肉分离!所以为了从源头上打击拐孩子的事,皇上下旨重罚买家!这既是为了严惩这类犯罪,更是为了给被拐的孩子和其生父母出气!”



    “而此案,极其特殊!一万例同类案件中,也出不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原告对孩子不好,却又不善加看护,致其被人拐走。而被告非但不虐待孩子,还对他特别好!最重要的是,孩子本人,不恨养父母!如果一味的依大离律,杀了其养父母,未必能得到公正的结局!”



    宋氏子大喜道:“大人英明,皇上圣明!”



    宋氏夫妻也都高兴的说不出话了。



    刚才是害怕的不知说啥,现在是高兴的忘乎所以。



    而原告夫妻早已哭成了泪人,他们向武松磕头说:“大人,此案不公,望您制止!”



    武松不耐烦的说:“孙大人执法严明,从来没办过一件亏心案子,你急什么,且他听说完!如果确实不公,本官再抗诉不迟!”



    原告李老太太说:“那么孙大人,我们受的伤害就一点事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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