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杨雍在嫉妒。
他终于体会到,所谓喜爱,是嫉妒一切和对方接近的东西,包括空气,包括浮尘,包括从他体内诞生的卵。虽然阿重表示这些软壳的玩意不过是通过他们交合,由精液、血、遗传细胞或者更多说不清的因素产生,从而寄生在血肉的组织,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拥有生命的个体,但杨雍仍是觉得不爽。
当他恢复过来,在清晨的单薄日光里起身,阿重正为他煮粥,而那些卵被放置在靠近阳台的地上,装在盆里,给他一种滑稽感。杨雍蹲下身,拿起一个挡在眼前,光线透过去,里面是半凝固的液体,夹着错综复杂的线条,或许是血管,或许是其他,反正他不懂。果然是没有活力的——这些东西仅仅得了皮囊,无论杨雍的身体被如何同化,都无法与真正的虫结合,孕育出下一代。
“真好啊……”他自言自语,似乎为此感到庆幸。
先前杨雍猝不及防产下了这堆白卵,慌乱着,无暇多想,但冷静下来后,他便担忧它们会破壳而出,占据阿重的视线。他不是雌性的虫,也不是人类女人,只是一个想要和阿重共度此生的普通男人,所以他不需要后代,更不希望有什么插入他们之间。
他多么嫉妒。
阿重也隐约感觉到了,今天不去开店,就在家里陪他。杨雍到底是经过一场折腾,身子还有些弱,窝在对方臂弯里打盹。尽管妒意旺盛,但他始终是个寻常人,心性再强,也难以把看似孕育生命的东西杀害,因此只是听从阿重的建议,把一堆卵留在阳光能照射的地方,再过几天,它们便会全部干瘪、融化,无声无息消失。
当然,按照阿重的本能,他下意识感觉那些卵是极富有养分的,若是他同族的雌虫,或许会将它们通通吃下?就像地球上许多动物那样,母亲把不成形的或者柔弱到无法生存的孩子吞食,由此补充营养,更好地照顾其他身体强壮的后代。但杨雍心底应该对卵非常嫌恶,他也不愿意对方把过多注意放在上面,更隐秘地享受着来自对方的嫉妒,干脆留它们自生自灭。
他们之间短浅的相逢,就要结束了。
几天后,卵已经全部缩小,被太阳一晒,粘稠的液体慢慢蒸干,果真不留一丝痕迹。杨雍感到难以形容的惆怅,同时,庆幸更深,令他脸上露出笑容。阿重心知是自己的缘故,才让对方“怀孕”,继而体会到“生产”的苦楚,每晚回来,都要拿一束鲜花当做礼物,分外显眼,连附近的住户也都猜测到了他们的关系。
闲言碎语肯定少不了,但两人不是在意旁人的性格,只要一个安静的屋子,在里面亲吻、做爱,就已经足够了。
杨雍的心情柔和下来,回想先前,也觉得有些好笑,那嫉妒使他成了卖弄风情的戏子,演着难堪,演着叫人怜爱的戏份,去博取对方抚慰。可他毕竟不是依附的菟丝子,阿重也并非高高在上的树,他们的感情相互匹敌,多一分嫌浓,少一分则淡。还有什么好时光?这就是好时光,好到早晨起来觉得秋风那么暖,好到傍晚归家觉得彩霞那么美。
公司里要挑人,杨雍能力足够,又得了部长青眼,一努力就上去了。但流言也起来了,说他作风不正,杨雍听后只想笑,在大庭广众下,和同事们聊天:“对啊,我有男朋友,开了不远的那家花店,他人很好。”
即使有人看不惯同性恋,但更多人佩服他胆气,有女同事私下找他,表示从前觉得他做事妥当,但不怎么进取,这回倒是看出了几分气性,让他别管外头的胡说八道。
杨雍没打探流言的源头,说破了,旁人还以为他计较,不如坦坦荡荡,叫那多嘴的人悻悻躲起来,半点便宜也沾不到。再者他忙得很,好几天都在加班,为了之后空出时间和阿重约会。周末他们到公园里闲逛,牵着手,碰上一对新人拍婚纱照,阿重也闹着要,于是改道去了照相馆,什么风格都来一套。晒出来照片,看里面两个人亲密地笑,特意挑选一张放大,挂在卧室的床头。
“国内没办法结婚呢。”杨雍低声道。
阿重放下手机,手掌从他腰侧抚进去,不在乎地回答:“没关系,我们有结婚照了。”他对人情世故还是不太熟悉,想要的也只是平日见过的,很好满足。
杨雍盯着他一会,主动抬头,吮了吮他下唇。
他们在夜里做爱,窗帘被风吹得呼呼作响,谁也没管,翻来覆去地咬、抚摸对方,一遍遍流着汗水,又在情浓之际涂抹到对方肩背。
屋里很暗,杨雍却觉得压在上方的人是个发光体,勾走了他的眼睛,也勾走了他的魂。于是他毫不顾忌展露迷恋的目光,叫得张扬,身子里如蜜如乳黏着,舍不得松,被操得疼了也还享受。
沉迷在爱里的人有些薄薄的神经质,狂啊,指头慢慢地掐,好像要掐准了对方的命脉,死死握在手里。也忐忑,这是敞开胸怀之后天然的反应,谁不担忧全盘托出的结果?这样神经质是可爱的,有趣极了,因此阿重半懂不懂,仍然不犹豫地接受了,放任对方索取,用索取换索取。
“脏……”翻云覆雨之后,杨雍整个人都懒下来,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