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很多事情,我记得蓝天白云,记得碧海游鱼,记得灯塔微光,也记得春天时柳芽初长盎然的绿色。
可是,我不记得现在是秋天。当我醒来,映入我眼中的是窗户外的枯树。
剧烈而绵长的头疼让我很神奇的出现了耳鸣的症状,我独自一人躺在病房,周围没有人看顾。我昏迷了多久?
艰难地用食指按下呼叫铃,护士推着车走进病房,我看着她询问我感受,不知怎么地连嘴巴也张不开了。
她用沾了水的棉签擦过我的嘴唇,我冲她眨眼睛,过了一会,我感觉自己能坐起来了才张开嘴巴。
“我感觉还好。不过,我昏迷了多久?”我看着她。她低下头,掩饰自己的羞涩。
“大概七个月,你来的时候大概是三月份,”说着她看了一下床尾的标签,“三月十四号,如今已经十月六号了。”
“谢谢,”我对她笑着,“那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复杂吗?”我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是这下完了,没命活着了。
没想到还能有活着睁眼的一天。“……”她看我的目光怜悯起来,“抱歉,那个需要主治来跟你说明情况。”看到她的表情我就知道了她的回答。
活着,但是可能不如死了的活着。
“那个,我先走了。”手法利落迅速的护士跟我道别,“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可以按铃。”
我点头,“好的,谢谢。”她勉强冲我笑了笑。
其实她不知道,我知道自己身体的大概情况,头就像要爆炸一样还有嗡嗡作响的声音,浑身上下也疼的不行,怎么想都不是好兆头。
不过,无所谓的,昏迷前我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最好,在部队这两年,人力终有不及之时是我最大的感受,一次次抢险救灾顶在最前线上,一次次穿越过山石洪水的包围将人民群众送到安全的地方,这是我的使命,我的职责。
而这些,都是我的班长教给我的。
那是个很好的人,他很高大,比刚刚一米七的我高了一个头,还有我羡慕不来的古铜色皮肤和八块腹肌,总是喜欢摸我的脑袋嫌弃我剃个寸头也像是个奶油小生。
不过他也很羡慕我,他是农村的在初中毕业后打了两年工就来了部队,没什么文化,浑浑噩噩的过了八年,已经是三期士官,而我,却是个大学生。
他不知道我的学校,在他眼里,能上学的都很好,所以每次他去跟其他班长吹牛的时候都会连带着吹吹我的学历,却又在别人询问是不是清华北大的时候语塞,我告诉过他很多次,我是东北大学,他总觉得我说的不够详细。
后来,我就告诉他,直接说985的大学就可以,他倒是记得很清楚了。
不过,即使我的学历能成为他吹牛的资本,我的体能也是让他头痛的点,每天恨不得替我去训练,天知道,我在看到他一口气做五十个引体向上有多震惊,我大学体育考试二十个满分,他这相当于考了个二百五十分啊。
而我,一个也做不上去。但在学校里像我这样的男生绝不是一个两个。
不是我不给力,是体育考试制度不合理啊,无数男生在引体向上面前都跪下了,那么,我做不上来也不奇怪对吧。对吧?“对个屁啊,”他骂道,“你个兔崽子才他妈二十岁,体能跟鸡似的,肾虚?”
周围是战友们的哄笑声,我看着他轻轻松松双手握住头顶的单杠,用力,白色背心挡不住肌肉发力时鼓起的线条,强壮的臂膀看起来比我腿粗,然后他直接将自己撑了起来,双脚离地。
一个,两个,三个……四十九,五十,我在心里默数,做到第五十个的时候他松手,手上还有铁锈味和白色油漆味道的他又直接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他娘的就不信这个邪了,”他恶狠狠的说,“你连个引体向上都不行,那他妈怎么日婆娘。”这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后来我们做爱了,他是我的婆娘,我身体力行的证明引体向上和性爱时的体力没有必然联系,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在他的淳淳教诲下,我的体力变好了。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死了,死之前把人一家三口救出来了。说起来我还记得那个场景,因为我记性很好。
那天风清气爽,是个秋天里难得的不冷不热的天,但是对我们来说,在洪水中救人真的是一件很让人痛苦的事情,因为被救的人即使性命得以保全,人还在,钱没了,他也只会心疼他的财产。
而对于有一些难以讲通道理的,即使情况已经很严重了,他也要坐在家里,当一条守护财宝的巨龙。这个村里最角落,也是最有钱的一户人站在二楼,而和他一样的还有他媳妇,他们幼小的女儿被他们抱在怀里挡在我们面前。
门外洪水滔天,门内暗潮汹涌,班长想先救人,钱什么的能买,命不能买。“钱就是我的命。”男人丑陋的嘴歪着,“没了钱我们可怎么活?”女人也帮腔,“就是啊,我们还有个孩子呢,没钱怎么活啊。”
他们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让我们把他们的保险柜也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