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窝里逐渐聚起一股子熟悉的腥膻气味。
程水伏在他腿间,舌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戳那根半软的东西,细细观察严庆生的反应,他生哥的身体算不上强健,泄一次要喘好一会儿,这会儿被他碰了,连已经凹下去的小腹也跟着抽抽。他便不敢再来什么刺激,舔了几口又胡乱去亲严庆生的腿。
那条右腿不知有意无意,死死藏进被角下面,压住一角,程水若不刻意去扯,一定见不到它的模样。
程水亲不着,先伸手过去摸。挨着大腿皮肉时,他听见半天只喘气儿不出声的生哥小声嘀咕:“小骗子。”
程水于是又吃吃地笑,似乎这是什么难得一听的好话一样。
严庆生心想,上次说什么不会做,要自己教,骗人,都是假的。
他抬起左腿,用膝盖抵住了程水的动作,又重复了一遍。
程水叹了口气:“哥哥太可爱了。”
他就势在那硬邦邦的膝盖上嘬了一口,察觉出严庆生对自己下一步动作抱有抗拒,决定破釜沉舟下一剂猛药:“既然这样,我跟哥主动坦白个事儿。”
坦白这个词,听着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严庆生干脆侧过身,半蜷着,从臂弯下看着他。
程水笑了笑,“先说好,打我骂我都行,哥不准不理我。”
情欲直观又赤裸,用来当投名状正合适。
谁知那晚上的事三言两语就结束了,严庆生却无论如何不信。
这种东西,怎么会有人喜欢?
病腿在严庆生的身上长了多久,他就嫌恶了多久。这种嫌恶隐藏在极平淡无奇的生活之中,却是他整个人生灰暗、自卑的根源,在他还小的时候,他常常会幻想自己有一天起床,腿突然就正常了,不再有人叫他严跛子,也不再有人嘻嘻哈哈地学他走路的姿势。
这份丑陋根深蒂固,他没法丢弃,只得祈望自己在意的人能看得少一些,至少能在他不走路的时候忘记他还长着一条畸形的腿。
他恨不得这条腿消失,结果程水告诉他,他喜欢,喜欢到会趁他睡着边看边发情,朝思夜想要碰一碰亲一亲,当成宝贝一样捧手心里。
严庆生无声地吸了一大口自己味道的空气,觉得自己跟程水都有些不清醒。
程水彻底把人从棉袄里剥出来,严庆生瘦极了,一长条地被他带进怀里,听他又叫了两声哥,状似赌气地嘟嘟囔囔:
“哥,你要非不信,就当我不正常好了。我就喜欢你那条腿,看着就能硬,碰碰就能射。要再有下回,我铁定要把你叫醒,不准你动,非让你亲眼瞧着”
他絮叨的内容翻来覆去无非就是喜欢,单纯的情绪像最原始的饴糖,沾染了孩子气后达到了简直令人无所适从的甜度。
严庆生沉默了一小会儿,“那那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这句话说出口,严庆生又觉得脸上烧起来,程水说喜欢他是一码事,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总有点不知羞耻的意思。
程水说:“喜欢你啊,喜欢你的你。”
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答案听起来像一句废话。
可一朵小花儿突然叭地一声,在严庆生的心房里伸了个懒腰。这时候的程水看起来听上去,又都像个刚步入青年的大男孩儿了。
他年长,他该疼人,严庆生心里头默念,女大三抱金砖,他既是男的,又比程水大了快六个三,不知道还有用没有。
严庆生也想叹气,不说金砖了,他想抱啥抱啥吧。
“小骗子。”
那条病腿在程水的小腿上轻轻一磕,立即被程水逮住,脚踝被程水握在手里,严庆生莫名觉得自己的腿在抖。
再仔细一分辨,抖的竟然不是他的腿,而是程水。
他一会儿抓紧一会儿松劲,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像个终于得到路过千儿八百次橱窗里玩具的小孩儿,每一句都冒着傻气:“我好高兴,哥,哥,我要亲了,我能亲吗?”
严庆生竟开始有点儿相信他的话了。
“能。”
于是程水开始极轻柔地亲吻他的脚,严庆生以为他会从自己那最奇怪的小腿那儿开始,谁知他没有。
程水安静下来,无比激动的情绪快要令他爆炸,他却把它们揉成一团,硬是挤回胸腔去了。
正如程水无数次遐想的那样,他在亲吻脚背,严庆生的脚趾头已经受不住地蜷缩在一块儿,于是足弓绷紧,弯成的弧度像是急不可耐要把光裸的脚背献给他了。
真是一种可爱的变相的坦诚。
他吻完了严庆生的脚,在脚踝处流连片刻,亲上了那呈现怪异弯曲的小腿。
这和方才又不太一样,主要在于程水打破了规矩,探了点儿舌尖,留下弯弯曲曲的湿痕,湿痕互相交错,像一张精心布下的网,将这条腿牢牢罩在程水手中。
“哥,”程水终于再次开口,“你摸一下。”
烙铁般的硬物落在严庆生的掌心。
“我没骗哥,”程水握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