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几个撞不开门,只得从别处借来梯丨子竖到矮墙上,大爷自己带头爬了上去,邹之迩也跟了上去,程闲鸟在喋喋不休的问:“……巨人观你怕么?”
大爷回头白了程闲鸟一眼,又使了个眼色,程闲鸟会意,抢到邹之迩前面爬上梯|子,邹之迩紧跟在后面。大爷站在屋顶上,低下头来对邹之迩道:“你要不先在下边等等?”
邹之迩已经爬了一半,抬起头来,虽然一想到尸体就两腿战战,可依然雄赳赳气昂昂:“不用。”
此地因为降水较少,所以房屋屋顶坡度不是很大,甚至有一些地方是平顶房,就比如他们爬上去的这间西屋。上了西屋,入目的便是满屋顶的不知是晾了多少天的豆角皮子。随手拾起一个没被雨水打湿的豆角皮子来,只觉得它干的像个枯树枝。与此同时,那股淡淡的尸臭气也混合着血腥味浓了起来。
也许就是女人的第六感,她总是觉得这次出警碰到的尸体要比以前都要惨烈的多。
邹之迩鼓起勇气,站在平顶房上向下看去。
只见满院子是深浅不一的红褐色和紫红色,满地零星的带血的狗脚印子。一只黑色的老狗挣脱铁链威胁的对着他们趴在地上,尾巴一摇也不摇,腥红色的舌头反复舔着口鼻处,与瘦削干瘪的四肢相比,它的肚子反倒是不正常的鼓着,就像是怀了孕的母狼,时刻想着怎么上房把他们撕掉。
邹之迩注意到在排水口所在的南面的墙下,大片大片紫红色十分鲜艳,其中还混杂着破碎的布料。邹之迩眯眼盯了半晌还未发话,大爷便道:“果然。”
一边从西屋的房顶上往下爬,程闲鸟便对不为他所动大爷道:“我们打个赌怎么样?要是巨人观了我就……”
大爷忍不住锤了一下蛆一样蠕动个不停的过于兴奋的鸟:“你能注意点形象吗?这是现场。”
程闲鸟虽说是法医,可实际上上窜下跳的能力实在是不知道要比邹之迩强多少倍。程闲鸟一边感叹着大爷青春早逝对他感情淡了,一边换已经被污染的手套。
双脚真正沾地的时候,那股腥味如干枯的爪,爬出地面飘出北屋攀着人的身子直钻向鼻孔。
靠近北屋的门时,邹之迩险些吐出来,因为这尸臭味如此烈,如此浓,邹之迩很少闻到。这尸臭味混合着血腥味,就像是一把屠刀,用了多年而不清洗,刀面上挂满了发臭发霉混合着还在新鲜悸动的组织;又像是他们半年前偶然去过的一家不正规的屠宰场的味道,已腐坏的尸首被开膛破肚,爆发出难以描述的恶臭。
几个人换上手套脚套,大爷去开里面的大门,邹之迩没忍住往北屋看了一眼,只见黑洞洞的北屋里透着铁锈似的红,滚动着白的刺眼的塑料瓶子。
于是,邹之迩奉大爷之命,理所当然的离开了案发现场,开始调查民情。
来的警察不多,外面的吃瓜民众倒是不少,围的里三层外三层,几个警察拉上线,正驱散着对此事过于热情的人民群众,为首的一个年轻的女警察更是格外耀眼。她一头利索的短发,目测比程闲鸟的还短,假小子一样。不化妆,皮肤因为整日为事业操劳奔波肤色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但她的腿本来就直且长,再加上笔直的腰板,一配上这一身制服,又帅又飒,直让人移不开眼。
邹之迩向她招了招手:“赵队!”
赵队也就是赵欣蕊,原本应该是干后勤的。可后来实在是对于刑侦无比的热爱,便又打报告又外出学习的,再加上工作认真也没毛病可挑,就这么自愿把自己免费送进了这又苦又累的刑警单身狗队。
程闲鸟对她深入接触后,对此的评价是:“中二妹是看刑侦文脑子看抽抽了,还留下后遗症,得治。”
连喊了三声,那个工作认真的女警察才听见。她回过头来,见是邹之迩,也是一脸严肃,站的笔直,道:“曹队他们有什么指令?”
大爷看着队里头唯二的两位女苗苗,怎么说得爱护着点,不能跟大糙男人一样说打就打上窜下跳飙车跳楼翻丨墙的,就专门找些轻快活给她们干。赵欣蕊一看邹之迩来了,就知道没什么好事。果然,邹之迩扬扬手里的记录簿。
“欣蕊姐,大爷叫咱一块去走访一下民众。还有,”邹之迩顿了顿:“闲鸟说应该问题不大。”
“他说不大,那问题一定不小。”赵欣蕊锁住了眉头,显然她还是喜欢扯着嗓门行动,但她还是跟上了邹之迩。
赵欣蕊不喜欢与人主动搭话,也不喜欢和啰啰嗦嗦的大爷大妈们交谈,有了邹之迩在身边,更是成了成了一节直挺的人形木头。邹之迩用自己的嘴皮子跟大妈大爷们套近乎,问问情况。
“哦哦哦,钱喜玟家……是啊是啊,前两天老爷子死了之后闹着分家产那家……唉……谁知道老爷子死了老妈子也要去啊!……”
赵欣蕊皱着眉头略过这些废话。两个人走了半个来小时,好歹是奇迹一般的从大爷大妈们颠三倒四的语言中整合出了一串有用信息。
这户人家并不富裕,原先死的老爷子叫钱山,钱山的第一个老婆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