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池里,群魔乱舞。我一身性感的火红连衣裙,长发披肩,脸上画着浓妆,一改往日优雅的贵族小姐形象,变成夜里专门摄人心魄的妖精。我扭着纤细的腰肢,摇着电臀,与身边同样舞步欢快的沈姚,很快成为了舞池里的焦点。
晨星,是这家夜店的名字。常混夜店的人,都知道这里用着高档会所型的经营模式,想要进来的人必须要是VIP,不会让闲杂人等混进来,更是受到那些生活在社会顶层人士的青睐。
在这里,不但不会被一些没见过世面的小老百姓们打扰,还经常可以碰到大人物,如果幸运,甚至可以攀上交情,对今后的事业扩充人脉。这就是这些个早熟的富二代官二代们的想法。他们虽然不过二十几岁的年龄,却因为从小就被侵染在纸乱金迷你挣我夺的环境里,即使是在休闲娱乐中,也是耳聪目明的,各个都是个人精。
于是,正在舞池中,舞步互相配合的天衣无缝的沈姚和我,被不远处的几个目光捕捉到了。
“唉,钱少,那个红衣美女不就是司马韵雪?她出院了?”前两天网上还把司马韵雪车祸住院的事吵得沸沸扬扬,而坐在一旁的始作俑者却只顾着低头一杯杯的喝酒,显然是有心事的模样。
陪他出来玩的几个兄弟,还以为这哥们是因为撞了人的事而发愁,毕竟司马韵雪可不是谁都惹得起的人物。可是居然在舞池里见到了本应该在医院‘昏迷不醒,失血过多’的真身?不得不让他惊讶的拍了身边的钱邵成的肩膀,把他从自己独自的沉思中唤醒。
被人拍了一下,又听到有人提到司马韵雪的名字,钱邵成瞬间酒醒了一半。“啊?你说谁?”
“看,正在那摆臀的那个!穿着红裙子的,那不就是司马韵雪?”那人指着红衣美女怪叫道。
钱邵成顺着旁边人的指引,向舞池中望去。眼睛一缩,心脏也跟着一跳,果然是她。自己这两天心里不知怎的,总是浮现出她的模样,有她昏迷不醒时的样子,也有她坐在病床上温柔的说话的样子。他真是疯了。
为了缓解自己的压抑,他才打电话,叫出几个铁子,来陪他喝酒。本来还找了几个美女的,可是那些个美人往他身上乱蹭,刺鼻的香水味就令他作呕。
又使他想起来前天,他抱起身着白色衣裙昏迷不醒的司马韵雪的模样。她当时一动不动,柔软的身体靠着他的胸膛,他在上了医疗车之后,还一路抱着她,没有松手,直到把她放在等在医院门口的病床上的时候。
她身上有一种淡淡的体香,和任何一种香水味都不同,甚至为了验证,这两天他疯狂的购买了各种牌子的香水,都没有找到跟她一样的香味。那果然是体香,他最后下了结论。而做出结论的时候,突然令他惊醒,看着满屋子的香水,他这是在干什么?是为了更加了解她吗?
身体的反应快过大脑,他已经站起身,准备向舞池走去。
可胳膊又被一个人拽住,他不满的回头一看,是卫宁。他们两个从小就认识,又在美国一起待了七年,回国后更是经常玩在一起,算是最好的朋友。他不解的向卫宁问道:“干嘛?”
卫宁在他们朋友高呼见到司马韵雪的时候,也第一时间抬头看见了那个女人。而他拦住钱邵成,是因为他误以为对方要过去惹事。毕竟在医院的时候,钱少被钱首长追着满楼跑,逼着他向司马韵雪下跪道歉的事,他是亲眼所见。怕好友心存不满,正好见到仇人,一时趁着酒劲过去闹事。
可钱邵成却不是这么想的。既然他感觉到自己对司马韵雪产生的莫大兴趣,就像一个发现新玩具的小孩,他看见别人拦住他,就会以为这人是要跟他抢玩具。于是做出了戒备的状态,“你喜欢司马韵雪?”
被问的一愣的卫宁,有些好笑。他跟司马韵雪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只不过父亲从前经常去元首府为她看病,回家后也偶尔会跟他转述她的病情和身体状况,算是闲聊,也是对他医术的一种指导。
他也是第一次从父亲口中听到了‘龙马血’的事,于是在美国的时候,还毛遂自荐的加入了龙马血的研究。司马韵雪在他的前半生里,充其量是一个学术研究对象。
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在大学和研究生期间,研究和发表的课题,大多都是关于对五脏六腑天生功能低弱的研究。
“别去惹事。她身边那个男的是元首的儿子。”卫宁还是把要说的话说了出来,他不想见到好友再去惹一次麻烦。
被卫宁这么一说,钱邵成顿时有些泄气。不是因为听说她身边的是太子爷,而是因为卫宁以为他要去找司马韵雪挑事。如果连卫宁都这么想,那么他突然过去找那个女人,肯定也会被对方误会。
他总不能过去就说:‘别误会,我只是想要更深入的了解你’吧?那女人肯定会以为他为人善变的,明明在医院的时候还朝她大吼大叫来着。钱邵成懊恼的,复又坐下。
我舞动了大概近二十分钟,有些气喘吁吁。
一旁的沈姚迅速发现我的不适,停下了舞步,温柔的扶住我,道:“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