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十四年,唐太宗李世民封李氏为文成公主。贞观十五年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成为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王后。
唐蕃自此结为姻亲之好,两百年间,凡新赞普即位,必请唐天子“册命”。
然而文成公主的一生在藏生活四十年,一切却并不那么顺遂。
起初,他们的新婚之夜是这样的。
吐蕃权臣禄东赞献上一枚硕大的铜壶所盛的青稞酒,壶柄上系上了一条洁白得刺眼的哈达。哈达,藏族地区所独有的习俗,一条洁白的长丝巾,象征着神圣的白云与广阔的天空。
同时,他还带着闪着金光小铜菩萨一尊、经书一册、佛塔一个。
等这些必备的礼节完毕之后,李雪雁的骄子落到了这片圣洁而苦寒的高地上。
与哈达同样洁白的石头佛塔,高耸在荒野之巅,转经筒深藏其中。
五颜六色闪人眼睛的彩旗不知疲倦地摇曳在碧蓝的天空上,牵连着每一个三角形的塔尖,将它们彼此紧紧地连在一起,拴在这圣洁而广袤的土地上,就像这片土地上的居民那样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这片天空比大唐的还要广,还要一望无垠。可惜的是,天空底下的楼宇亭台却比大唐少了许多,更多的是草场与牛羊。
宏伟的布达拉宫,是松赞干布为了迎娶文成公主而建。
神秘而幽深的布达拉宫,石壁上到处是金碧辉煌的佛像,镀金的,纯金的,殷红的,石壁上的画像像那赭面的少女一般红。
金刚,浮屠塔,降魔杵……
庄严肃穆的黑白旗帜围绕在白色建筑身上,像乌鸦一般灵动神圣。
当夕阳的光辉泼洒在半山腰上的红白交织的布达拉宫身上,一种挺拔而坚韧的品质,从她的身上焕发出来。
夜半,人们拿来各地进贡的浆果奉上这神秘而庄严的布达拉宫的女主人。
……静默,只剩油灯芯在噼啪作响。
盖头下是吐蕃地区有史以来最明艳动人的新娘子。
金黄的铜壶被人滴上三滴香油,然后由它倒出最醇香的青稞酒。
“敬最美丽的新娘子。”声音来自年轻的松赞干布,带着一丝稚气未泯的少年音,站在新娘子的盖头前。
当意气风发的少年王掀开来自遥远的东方的公主的盖头时,他的手都在发抖。
但是还是那样毅然决然的,让颠簸了一路的公主有机会透气。
“哦……”
李雪雁的眸子稍稍抬起,又若流星一样滑落下去。
在瞥见这个满腔热血的少年王时,她的一颗心情不自禁地跟着身旁的油灯芯一起雀跃地跳动着。
火焰映照着眸子里的光辉,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头顶的天空仿佛被闪电裂成了两瓣。
“西藏王……”
“请叫我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
李雪雁说着这个令她不大顺口的名字,在嘴边静声默念几遍,倒也顺口了起来。
啪嗒一声,松赞干布放下了那沉甸甸的盖头。
坐到了文成公主的身边。
气氛变得火热,连带着西藏的干涩的空气,一起变得焦灼起来。
要说些什么?李雪雁在心中想。
这个生在西藏,长在西藏的男人,对他有什么可说的呢。
甚至,一开始,他们的语言都不相同。但好歹幸运的是,松赞干布懂得一点汉语。
一开始,他们的交流紧紧限于一些简单的词句。
“困吗?”
“喝点什么?”
一阵冗长的沉默。
“只有马奶酒和青稞酒。”他操着那种藏族口音的汉语说着。
“马奶酒?”李雪雁有一丝诧异,这是她第一次听说马奶可以酿酒。
“对,马奶酒。马奶……放置……阳光……下面……”松赞干布边比划着边说道,“试一试?”
“嗯,好的。”李雪雁轻轻点点头。
她忍不住抬头打量这个年轻夫君,松赞干布。借着橙黄的烛光,她将一切看得真切。这个男人,虽说谈不上多么俊朗,但十分朴实素雅,身上有一种草原民族特有的豪放气质。
他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一个民族领袖的傲然之气,但又同时兼带着游牧文化的粗狂与质朴,两者浑然天成,令任何一个妙龄少女都没办法不动心。
“来,试一试,我想你会喜欢的。”
松赞干布亲自倒酒。
醇香的马奶酒,要装置在生皮囊中在阳光下放置数个礼拜,每天用一根木棍搅拌数次,致使马奶变得清澈透明,而它的味道也从醇香变得有些辛酸。
借着烛光,她看见杯中即将溢满的马奶酒,一个小小的旋涡身处其中,还鼓着泡泡,像是婴儿吐到嘴边的奶。
她掩面尝了一口,味道有些刺鼻,但好在还能接受 。
马奶酒入喉后有轻微的刺痛感,但芬芳余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