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桃经历过,那种非常狂热的追求者。
在12岁那年,陶桃迷上了摇滚乐。
对于一个刚升上初一的小女生,要求她去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这不是你的土地,什么又是流血的星期天,未免太过强求。
但这并不妨碍陶桃觉得这很酷。
私校重视素质教育,学风开放,规矩又很少。
这给了陶桃充分的条件去追逐她想要的东西。
陶桃想要玩摇滚。
申请一路开绿灯,不出一周,她的摇滚社团成功成立。
陶桃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社团申请书写得很好。
但半个月后,陶桃开始觉得无趣。
哪怕歌里唱得再动人,抬起头,教室里只有簌簌的落笔声,再摇滚的人也会瞬间萎掉。
满地都是赶final的同学,而她看到月亮。
陶桃格局打开,将目光放到校外。
没了校园的束缚,陶桃很快就结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朋友们都很忙,但哪怕再忙,他们都很重视和陶桃的友谊,只要陶桃开口相约,他们都会及时赶到。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此,陶桃也很愿意在聚会中途偷偷跑出去付款。
那时外祖父还未卸任,出于保护,除了极少数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染着绿毛的富家女背靠青天。
在付了无数次餐费后,这个小团伙迎来了新成员。
新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演练厅被陶桃长期租下,偌大的空间,只有陶桃和主唱两人。
陶桃坐在台下,双手捧脸,像个小迷妹一样欣赏着主唱的表演。
动感的灯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炸裂成红。
那是陶桃专门从海外定制空运回来的设备。
主唱却比以往都要激昂,唱到最尾,他抡起吉他,并狠狠把它往台下一甩
啪地一声,昂贵的吉他被折成两半。
他瘦削的后背微弓,看起来像只小狗,可怜又无害。
我可能没法继续唱歌了。
在断断续续地讲述中,陶桃了解情况。
就像所有烂俗情节里写得那样,长辈重病,叛逆少年终于要回归平庸。
他捂着脸,声音从指缝中漏出,支离破碎,可是我真的很爱摇滚。
就这?在陶桃眼里,这又算什么事?
甚至都不需要上达父母。
上学途中,陶桃状若不经意间告诉秦叔,她有个朋友的家人生病了。
事情迎刃而解。
夜晚,主唱发来消息:宝贝,是你吗
陶桃没有否认:哥哥要继续唱下去噢 ~( ̄ ̄)~
主唱秒回: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他又接着说: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希望你会喜欢。
陶桃觉得自己圆满了。
在这之前,她以为全世界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妈咪用爸爸的名字去命名她新发现的一颗行星。
而现在,有一个摇滚歌手,为她专门写了一首歌。
没有什么比这更浪漫了。
陶桃美滋滋地听起了主唱发来的名为《茉殇黎》的demo。
哦,没错。她现在学籍上的名字就是茉殇黎。
这还是她自己起的呢^^
在这之后,她与主唱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具体表现在,主唱开始频繁地跟她分享一些生活中的小烦恼。
陶桃自然是义不容辞,一一为其解决。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只是一句话的功夫,要点只在于她愿不愿意。
主唱的歌越写越多,包括但不限于《亲亲宝贝茉殇黎》《永远爱你茉殇黎》《冷夜恶魔茉殇黎》
哦,最后一个名字也是陶桃自己取的。
但小朋友的爱,可贵就可贵在它的真挚,难得就难得在它像风一样不可捉摸。
换句话说,陶桃找到其他乐子。
同班的女生递给她一本书,并悄声说好东西就该一块分享。
陶桃接过书,花花绿绿的封面贴着几个斗大的艺术字。
《霸道王爷爱上我:小娇妻出逃十六年》
小说很好看,但看小说时不断响起的消息提示音实在烦人。
一天下午,陶桃终于向主唱挑明。
茉殇黎:不要再吵我了。
主唱:可是可是我心里满满都是你。
茉殇黎:所以?
主唱:我以为我们是相爱的。
陶桃沉思片刻,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