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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我见凡liu终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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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第二个例子,老和尚的目的就是帮助逃犯躲避惩罚,其行为就是窝藏逃犯,这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恶行!

    再说此番林太为之事,暂不谈三十年前,只说其前日所为。林太为自始至终,并未真的动石不全与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循声望去,说话的是真华门执事周荣,一位形容干练的女修。在这次昆仑盟调查中,她也负责各路信息的分析汇总,这应该跟她的职业有关,在世俗间就是一名律师。

    比如在华真行眼中,方外门这次取代了元朔门,成为昆仑盟二十五派执行宗门之一,就是一种进步,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变革。

    听到这里华真行也有点犯迷湖,丁老师说来说去,为啥总要给芜城九林禅院的几个老和尚出题目呢,难道就是欺负人家今天没到场吗?

    对三个老和尚而言,这是力所能及的善行。

    时代在进步,后人取得成就总会比前人更高。但是别忘了,后人的进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础上,每个时代的成就,都不是当代的人从无到有凭空创造的。

    梅野石:“周道友请讲。”

    周荣问了一个很特殊的问题,她以鲁慕白和林太为举例,特指了一种情况。

?区别不仅在于秩序是否存在、程序正义能否实现?在修士眼中更重要的,是老和尚这么做的原因以及由此导致的结果。

    九林禅院的老和尚改变不了几里国的现状,非索港的街区也不归他们管,他们只是劝金大头改过自新,至少不要再为非作歹。

    梅野石首先指出了一个概念,言论本身就是行为的一种,而不是独立于行为之外的另一种东西。

    三个老和尚当然应该被派出所一起带走,而这座故意窝藏逃犯的寺庙,假如不封掉都是警方失职!

    若说忏悔,监狱里更适合赎罪,若说向佛,地狱里更需要念经。至于说拯救,这才是拯救,既是对屠夫的拯救,更是对无辜世人的拯救。

    有杠精可能又要问了,假如这个逃犯当初犯罪是迫不得已,又或者是被冤枉的呢?这种情况不在此题之中。

    之所以在很多时候,我们将“

    问论进行到这里,基本很顺畅,就是白少流和丁老师在依次问答,在场每人的声闻内容各有差异,但谁都没有插话。

    但有人将话题扯到共诛戒的头上,是几个意思?

    至于林太为,他只是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爷的身份信息,事实上也没有真的去动石不全夫妇的家人。

    在其失手杀了尚海平之后,亦未动尚海平的家人。

    当年正一祖师是如何宣共诛戒的,华真行听广任介绍过,相比之下梅野石今天的回答并无任何出彩之处,显得四平八稳,可能是因为场合与听众不同吧。

    人是否应该为只是说了但并没有做的事情受到处罚?就算处罚,是否有必要按“须天下共诛之”的标准执行?

    上面提到的大军阀、大侠客之类的故事,基本也属于这种情况。惩罚他们的秩序是不存在的,否则该进监狱就进监狱,寺庙不是他们该来的地方。

    华真行闻言不禁暗暗皱眉,这就是在偷换概念嘛,在这种场合,怎么还有人会问出这种问题?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会上,正一祖师就应该讲得很清楚了。

    其实“放下屠刀”这个动作的本身,就包含了坦然面对罪责的行为。华真行听明白了,但还有些诧异,他奇怪的是,这么浅显的道理,为何还要在这种场合问论?

    但看今天这个架式,还就是要拿出来再讲一遍!

    当年的非索港处于秩序崩溃状态,有无数个金大头公然存在。金大头的目的可不是为了逃避惩罚,无论老和尚劝不劝他,几里国和东国官方都不会抓他。

    只听梅野石答道:“言即是行,共诛即戒此行,否则无需立戒。共诛是我等之责,而非某人之权。”

    随着时代发展,有些不符合时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需要做出变革,但并不意味着前人的成果也要彻底被否定、发展基石也要被动摇。

    换句话说,假如因为一句口嗨,就要受到昆仑盟的联合追杀,“量刑”是否过于严重了?

    从事实来看,鲁慕白并没有动尚海平的家人,后来尚家人是被冈比斯庭大神术师凌吉伟给暗杀了,此事反倒成为凌吉伟要挟鲁慕白的把柄。

    周荣:“梅盟主昨日提到了定风潭覆灭往事,暂不谈鲁慕白后来之举,当他与尚海平动手之前,其实并未动尚海平的家人。

    首先看第一个例子。

    其实白少流这一问,代了表很多人将形而上的顿悟,曲解为形而下的诡辩,将所应放下的妄念、恶意、我执,都曲解为现实的犯罪行为。

    这时却突然有人开口道:“梅盟主,各位道友,我有言。”

    时代的进步并不是一种必然,有进步就可能有退步,甚至会有衰落、崩溃与灭亡。

    其言未行之时,可否挽回?仅从此论,是否必当共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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