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舰队驻扎于满剌加港口的,暂时无力进攻。但是对于张延龄而言,这却并不意味着便可有闲暇时光。
二月初,同满剌加王国的商讨结束之后,双方议定了关于商贸港口使用军事合作以及政治等方面的具体合约。
大致的内容便是,满剌加王国沿满剌加海峡各港口均对大明开放,交由大明经营。于满剌加设立市舶司,延续占城国的模式,市舶司由大明和满剌加王国共同设立,各派官员管理。利益分成,收益共享。但其经营由大明决策,满剌加官员有建议之权。
另外,军事上,大明承诺对满剌加王国具有保护之责。满剌加王国沿海峡各港口的安全均由大明朝负责。大明朝有权力在本地招募兵马,加入本地护卫兵马之中。其训练装备,兵饷兵粮自然由大明负责。
政治上,满剌加王国承诺永为大明帝国友好藩属之国,不论王朝更替,都不改变这政治上的承诺。作为回报,大明朝本地兵马不参与满剌加内部事务的决策,不干涉其内部权力的分配。除非得到国王的邀请,否则大明兵马不干涉满剌加的朝政。
这几项措施,既照顾到了满剌加王国需要的颜面和政治上的相对独立性,又解决了大明朝在满剌加的贸易驻军征兵等各方面的权力。实际上,所谓政治上的独立,建立在满剌加对大明友好,对协议的遵守上。对方军队驻扎在自己的国家,哪里还有什么独立性可言。
但军队的庇护,却是满剌加王国最需要的。失去了大明朝的庇佑,他们是无法存在的。这其实是一对矛盾。张延龄只能尽量让这份协议不要被看起来像是殖民者的强盗协议,尽量让满剌加的王公贵族们感受到尊重。
不过,有一条私下里的协议,并没有拿到台面上去讨论。那便是,张延龄提出,满剌加大片肥沃国土,山岭溪谷,荒废无用,着实是一种浪费。所以提出,可否允许大明朝的贵族地主们购置本地土地,进行耕种放牧以及种植等各种行为,以解决此处土地闲置荒废的问题。
满剌加国王和诸位大臣在商议之后,觉得此事可行。一方面,他们现在需要大笔的钱款资金,那些闲置的荒野山林若能变卖成金钱,也可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他们也明白,如果大明贵族购置了这些土地,不但在生产技术上给本国带来革新,而且在民生上也将有所改善。因为这些土地显然还是需要本地人来耕种。这些人其实只是想要在这些土地上赚钱罢了。
对于张延龄而言,他之所以这么干,也是为了大明着想。一旦海外番国的庄园收益可观,土地应有尽有,那么大明国内的土地兼并的问题或可由此得到改观。缓解大明内部的土地兼并的矛盾,也并非要用强力的手段逼着地主和勋戚们交出他们的土地。事实上许多人对土地是抱着痴迷之心的。就像治水一样,疏导的手段比堵截更有效。
二月十五,满剌加市舶司正式成立,挂上的招牌是大明南海市舶司。而满剌加市舶司只是南海市舶司所属一处分司。这是因为,张延龄需要将同满剌加王国的协议推而广之,要周边大大小小的位于马来半岛和苏门答腊岛上的部族国家都必须加入这个协议的框架。东南亚南海诸国诸部落全部纳入贸易体系之中,一体管理,才能形成以大明为主体的贸易体系。
当日,锣鼓喧天载歌载舞。自苏端马默而下,官员百姓云集,庆贺市舶司的成立。所有商贾和本地百姓见证了国王苏端马默和大明朝的张公爷揭开了匾额,宣布市舶司的成立。
相关官员进行了市舶司规程的宣读。其中包括,所有商船在市舶司登记造册,取得资质,方可参与贸易买卖行为。一旦入市舶司造册成为市舶司海贸在册船只,则享受码头安全保护,价格保护,航运安全保护,以及船只遇险赔偿等各方面的优惠。
众商贾欢呼雀跃。长期以来,佛郎机人在此的时候他们的利润微薄,被刻以重税。船只货物损失也是自认倒霉。码头上下更是地痞横行,敲诈勒索成风。层层盘剥下来,他们几乎是白忙活一场。现在有了这市舶司,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他们最担心的航行安全,海匪滋扰,风暴触礁翻船等事故造成的血本无归的情形,也将得到市舶司互助保险的保护。这简直不啻为福音。
当然条款之中也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及一些相应的义务。比如凡私自买卖货物,视同走私行为,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虚报瞒报货物,逃避缴纳货物的税钱等行为也将会被重罚,甚至没收船只货物,严重的将会抓捕下狱,进行严惩。
条款林林总总,宣读之后张贴于码头布告栏。这件事将会成为未来多日议论的焦点,那是不言而喻的。
当日,登记处便开始登基造册。本地商贾争相登记入册,由市舶司统一发放特制号牌,给船只编号入册。对船只大小进行分类,以便统一监测调派。
对于其他百姓们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