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泰道:“回禀陛下,诸位大人,在列女传中就把蔡文姬写成一传,她是大儒蔡邕之女。
博学多才,擅长文学、音乐、书法等,至今存留的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的故事,更是被广为流传。”
“如果要论德行的话,蔡文姬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后回家,也没有记载他奉养公婆的事……
东汉末中原大乱诸侯割据,原本归降汉朝的南匈奴趁机叛乱,蔡文姬为匈奴左贤王所掳,生育两个孩子,
曹操统一北方后,花费重金赎回,又做主把她嫁给董祀……因此蔡文姬一有三任夫君,如果按照今天的看法,就连她也没有资格入传。”
暴昭在一旁补充说道:“还有离家私奔,当垆卖酒的卓文君,也没有资格进入列女传。”
景清道:“王夫之《诗广传》云:“古者无少寡之妇;夫死而田归,无以养之,则嫁之也。惟老而无夫曰寡。”
还有《管子·入回篇》云:“凡回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女无夫日寡,取鳏寡而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
由此可知,妇人再嫁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官府不应当对之加以干涉,好让“鳏寡孤独”中的可怜人结合,这也是仁政的一种表现……”
“所以微臣觉得,从黄道婆的事迹里面,不应当过多苛责……”
几个人又说了一会儿,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停留这么久,就是因为程朱理学对于妇道人家的禁锢实在是太深了,影响也太可恶!
其实宋朝以前的社会风气非常开放,可是到了明朝中后期之后,在妇道妇德上的约束就太强烈了,改嫁成了一件被人指指点点,引人非议的事!
再加上缠足之风盛行,所以女人只存留在后院之中,真正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最后朱允熥一锤定音的说道:“黄道婆改进技艺,造福一方百姓,天下为之颂扬,应当著书立传!
至于她受到婆家的虐待,而逃离夫家的事……”
朱允熥眼睛扫过众人,语气之中带了三分火气说道:“朕看这是该当的!地方官有教化百姓,让百姓夫妇恩爱、公婆和睦的职责,
如果实在难以为继,那也可以和离,被逼的逃离夫家,可以想象虐待何等严重!这是她夫家的不是!”
这也就是明初,真到了程朱理学大行其道,他的得这番言论肯定会被人劝谏的!
朱允熥吩咐道:“还有,列女传中的桓氏、赵媛姜、叔先雄剔除出去,以后不许再颂扬她们,还有荀采,也不在立传!”
“桓氏青年丧夫,为了避免再嫁的命运桓氏没有回到其家族,面对同宗的劝,居然割了自己的耳朵表明决心,
女子丧夫再嫁有什么不可,在当时谁也不会什么,反而家中会支持她,她却这么做,这算什么德行?这让后来的寡居妇人如何自处?”
“和她一般作为的还有荀采,居然自缢而死,实在不知所谓!”
荀采是荀爽之***瑜之妻,颍川荀氏与南阳阴氏都是东汉名族,两者联姻也很正常。
阴瑜在荀采十九岁时就逝世了,荀爽又打算把她嫁给同郡郭奕,为了让荀采回家荀爽还采取了装病策略。
不过荀采也没就范,揣着利刃时刻准备着自尽,她最终在郭氏族中自缢,并且用妆粉写下自己的遗愿:身故后送她回到阴氏。
作为她们自己来说,夫妻伉俪情深,为亡夫守贞,这是值得称道的。
但是要把她们作为楷模,供后世女子效法,就太过了。
如此夫妻恩爱、忠贞不渝的也有,但是又有多少呢?
更多的人,改嫁才是最终的选择和归宿。
可一旦这样的事迹被标榜起来,别人就会拿这个来约束寡妇。
简单的说,就是不能宣扬!
“还有赵媛姜,建安五年她的夫君盛道聚众在益州叛乱,事败后夫妻一起被捕下狱。赵媛姜主动劝说盛道潜逃,自己留在狱中搪塞,
导致叛贼逃脱,如此不顾纲常法纪,居然也被列在列女传当中,难道爱护丈夫孩子,就能够纵容叛贼,为祸百姓吗!”
朱允熥气愤的说道:“还有那个叔先雄,她的父亲叔泥和,奉命拜谒巴郡太守时落水身亡,连遗体也无从寻找,她痛哭不已这能理解,但是她却跑到父亲落水处,自寻短见,跳水身亡!
像这样的事居然也被写进了列女传,难道朝廷要鼓励所有的女子都要这么自寻短见吗!我看刘向真是老糊涂了!连是非曲直都分不清楚!”
吩咐道:“你们礼部会同翰林院,要把这些乱七八糟,肮脏污秽的事例全部踢出去!这种事也能够立传,荒简荒谬!”
任亨泰赶紧行礼答道:“是,微臣遵命!”
都看得出来陛下这时候有点生气,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触他的霉头。
朱允熥道:“编撰女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