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拉得实在是好,就是二胡声太悲戚了,听得我总能想起我们的过往。
不不不,我们的过往才不悲戚。
我和你度过的每分每秒都是美妙的,就连吵架的时光,相互厌恶的时光,我也觉得很宝贵。
有时我会想,如果有一个储存回忆的箱子多好,我就可以把它送给你,里面装的全是我们的回忆。
如果你以后真的找了别人,等你老后,偶然打开这箱子,里面的回忆就像片段一样流出来,逼着你想起我。
嗯,其实我觉得里面有一半不能过审,都太色.情了。
我又在乱讲话,像个疯子。
其实当疯子挺好的,在纸上疯言疯语是我一天中最不伤心的时刻。
等你回来,我一定要把我的疯言疯语都给你看,让你看看你害得我有多狼狈,多不知所云。
对不起,我又在责怪你。
最近天气很不好,潮湿阴冷,总觉得要下污浊的雨。
我把心情不好归咎为天气太差,这样就能骗骗自己,终于不是因为太想你而心情不好。
虽然天气预报说近期太阳很好,梁主任、李护士他们也这么说,还问我要不要跟整个科室一起去团建。
可我仍觉得天气不好,甚至开始担心起了西藏的天气。我怎么写个天气都能写上这么多字,可能是因为对着你总有说不完的话。
前几天我的额角受伤了,流了很多血,疼是不怎么疼,就是差点破相,还好伤口小。
受伤的原因说起来实在好笑,那天我翻了翻书柜,把弗兰的画集拿出来看,一翻开,里面就掉出了你送我的那枚书签。
我高兴得一不小心就把头磕在了书柜的玻璃门上,原本我以为这枚书签丢了,找了整整一个月,没想到是夹在弗兰的画集里。
这才叫我想起,应该是某一天晚上,我自己在家里喝闷酒,喝醉了之后就开始想你,想和你一起做过的事。
我想起了艺术展,想起了弗兰的画集,想起了你送我的宝贝书签,于是我这个蠢笨的醉鬼,就把书签夹进了画集里,后来还以为是自己弄丢了。
幸好幸好,我已经弄丢了你,不能再把你送我的书签弄丢。
失而复得实在太开心,那天是我这大半年里最开心的一天,一枚书签,就能暂时地把我的狂躁和苦痛抹掉。
上周我们科室的一个同事脱单了,听说,他是和口腔科的一个女医生好上了,他们很甜蜜,经常在朋友圈秀恩爱。
我很羡慕,羡慕死了。
我问他怎么追上的,好取取经,他就说,是写情书追上的,写得越诗意越好,越浪漫越好。
啧,都什么年代了,还写这种老掉牙的东西,竟然还有人吃这一套?幼不幼稚。
我好酸。
我也想给你写情书。
可我的文字能力太差劲了,不知写些什么好,我读过莎翁的十四行诗,但我写情书的能力怎么就这么差。
要是写情书跟气跑你一样简单就好了。
我给了自己一巴掌。
情书这种文绉绉的东西,到底该怎么写。我似乎词穷嘴拙,提笔忘字,明明脑袋和心脏里的情感都很充沛。
我想了好几天,最后还是觉得,情感是一样很难写出来的东西,它没有形态,只有温度,只有感受,温度和感受该怎么表达呢?
天,太难了。
虽说爱情是个难以描述的东西,但我又怕我不写出来的话,你会不知道。那还是写几句吧,你不要笑话我。
我是你的狗,你的猪,你的孙子。你是我的心脏,我的呼吸,我的灵魂。
是你让我知道,爱情是种值得日复一日品味的硕果,甘甜,圆滚,好大好大。
我愿意为你颂歌,愿意为你生,愿意为你死,愿意为你诵读这世上所有诗篇。
我想你抚摸我,抚摸我的指尖也好,抚摸我的嘴唇也好,这是我能想到最美妙的事。
你离开以后,我的生命空缺了一块最核心的零件,就像一台汽车没有了发动机,一个指南针没有了磁铁,一只眼睛没有了眼珠。
我没你就废了。
我写了好多句,写得真是差,连我自己都笑了,但起码用上了语文老师教的排比和比喻,希望你看了不要嫌弃。
从前的我大概是写不出这些情话的,自从知道了爱情是样什么东西,就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冒出,就连耳边的风声,街边的路灯,枝上的嫩叶,夜空的弯月,都成了我都想要对你说的肉麻话,
可惜你不在,没人听我说。
我这个自私的人,又要怨你了。
有件好事要告诉你,我快正式升为副主任医师了,很好,薪酬又涨了些,于是我给西藏的一些贫困区捐了半年工资。
捐钱,我以前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毕竟我不是一个无私的人,当然,现在也不是。我只是觉得自己要做些什么,才好配得上我喜欢的人。
我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