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的孟峄站在大楼顶层。
风很大,太阳快沉下去了。
两百多米的高度,脚下是稀薄的云雾,刚下过雨,楼顶很潮,半只皮鞋底悬空,再往前一点,他就会像一只海鸥,自由地掠过反射着夕阳余晖的玻璃,飞到茫茫的人海中去。
有人在身后叫他,他听不清,眼前也模糊了,是药剂过量的副作用。
他的头很轻,躯干却重,灵魂已经迫不及待地飘上天,俯瞰尘世。他好像看见了妈妈的脸,在远处的玻璃上,可是也不清晰。
孟峄想了一会儿,他已经记不得妈妈长得什么样了。
他们会不会也忘记他呢?
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想在这里待了。他待不下去了,他不想继续了。
他太累了。
他厌倦了。
他踏出一步,然后被拽着胳膊拉了上来。
秦立一头冷汗,脱力地瘫坐在身后,裤脚被积水湿透了。
孟峄看着他,眼睛里有疑问,仿佛在问他为什么不让他张开翅膀飞走。
秦立说:“你不是鸟,摔下去会死。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你知道死亡是什么意思,我不想给你解释。”
他只有生气时会跟孟峄这么说话,平时都和别人一样称呼他“先生”,因为孟峄喜欢站在高处拥有权力的感觉。
孟峄依然看着他,眼眸漆黑,一丝光也没有。
秦立突然也累了,他厌倦时不时就上楼顶、闯进他卧室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了。
孟峄是真想死,他劝不住啊。他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守在他身边,他是心疼这孩子,但他也有自己的生活,有女儿要陪。
于是秦立说:“回去看看吧,想想你过去的日子,然后再决定是否结束这一切。”
孟峄坐在楼顶边缘,双腿垂下,凝目望着夕阳。
秋天的风很冷,秦立扯下自己的围巾,给他戴上,坐在他身边。
戴着黄围巾的孟峄像他给女儿讲的睡前故事里的主人公,遥远星球上的小王子,孤寂地望着第四十四次日落。
围巾在风里飘荡,他一动不动。秦立抽出纸巾擦了擦裤子上的水,又迭成一朵玫瑰花,放到他手里。
小王子是应该有一朵玫瑰花的。
秦立是个话唠的性子,沉默了几刻,想找点话来讲,可又想不出什么。
“孟鼎为什么同意你改名字?”
他略知孟鼎夫妇和他的过去,觉得他抑郁是情有可原。他虽然知道,却从来没主动问过从前的事,这时是真的找不出话题了。
他问了,孟峄没答,好像听不见他说话。
“你为什么叫孟峄?”
秦立忧心地瞧着他,他还是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似乎下一瞬就要被风刮走。
他耐心等了很久,等到以为孟峄因为药物作用根本失去了听觉,孟峄却奇迹般地有了反应。
他的反应很轻微,只是眨了眨眼睛,最后一缕光刺进瞳孔,他轻轻蹙了下眉。
秦立长舒一口气。
他不知道孟峄在想什么,但知道他把人救回来了。
孟峄的记忆是一团乱糟糟的线,那点儿光让他牵了个线头出来,拉出一根,然后心脏就被连带着扯了一下。
他低头看着漂浮的云雾,染着很淡的金色,让他想起一幅画。
他想了很久,才找出画和光有什么关系,又和他的记忆有什么关系。
*
秦立说的对,他应该回去看看,然后再离开。
孟峄对身边关心他的人很抱歉,但他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活着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
孟鼎夫妇快七十岁了,身体每况愈下,去金斯顿医生那里的频率越来越高。他们放松了对他的监视,给了他更大的权限,但“孟岭”这个身份成为他的噩梦,就算他改了名,也时常被脑海中闪现出的那间密室惊醒。
他先去了蒙特利尔。
他在那座城市出生,在郊区长到五岁,父亲吸毒病死了。母亲带着他和四个兄弟搬到城区,给一个印度老头当情妇,寄居在一栋小楼里,一年后被正房赶出来。母亲得养活五张嘴,就拖家带口来到温哥华,她做过许多职业,在小餐馆帮工,帮街头毒品贩子望风,在垃圾桶里翻针管卖给神志不清的瘾君子,最后有人看她长得漂亮,就介绍她去当鸡,一晚能挣不少。
孟峄家里行二,没有正经名字,大家叫他“火柴杆”。他负责管家务,洗衣做饭照顾弟弟,哥哥十二岁,已经能在贫民窟讨活干了,时常鼻青脸肿地带着钱回来,兄弟二人商量着怎么花,是给妈妈买点药膏,还是买只鸡来改善伙食。他们早就对垃圾桶里过期的超市食物深恶痛绝了。
有一天孟峄又从垃圾桶翻出一盒颜色发暗的牛肉丝,这东西以前在魁北克俗名叫做“Cheveux d'ange”,天使的头发。
世界上哪有什么天使啊。他刚这么想,面前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