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4年4月下旬,天气已经变得暖和起来,但是对于纳马苏斯山脉附近的城镇而言,由于平均海拔在2000米以上,依旧是寒风刺骨。
坐落在山脉脚下的翠星石镇是这里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镇子,交错的田间小道和稀疏的人烟都能看出镇子本身不擅长农业耕作,和一旁热火朝天的采石场相差甚远。
上世纪起这里被发现产品质不错的各类矿石和建筑石料, 经过半个世界的开采,附近的矿脉已经近乎挖空。当初蜂拥而至的人们,现在也离去的七七八八。
然而对于市场来说,不论是宝石还是基础的石料,都是不可或缺的,后者是重要的建筑材料, 后者则是奢侈品、研究,甚至还有不少施法者对此需求量颇大。
因此虽然辉煌不复以往, 翠星石镇倒也日子过得去。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怪物入侵的话……
大清早, 矿工瓦尔多扛着十字镐,愤怒地砸开了采石场办公室的大门:
“高尔特姆!你他妈起来!说好的把那家伙赶走呢?昨天又有工友被袭击受伤了!这样下去怎么能正常干活?”
大门里立刻传来地方方言的大骂,过一会儿,窸窸窣窣传来穿衣声,瓦尔多往后退了一步,场长高尔特姆一边系着腰带,一边推开门,他低着头,看都不看瓦尔多一眼,理直气壮地骂道:
“我他妈哪里知道那两个赏金猎人屁用没有,立刻被咬死了,钱也是我付的,我也不想看自己人受伤,我有什么办法?”
“那你倒是找人啊,找警察找军队!这都几个月了, 再这样下去,大家都不敢下矿了,怎么补上货物?”瓦尔多质问道。
“你觉得我会不想赚钱吗?”高尔特姆瞪了他一眼:“这是纳马苏斯山脚下,最近的驻军在300公里以外的山对面,人家还要守卫边境防范阿尔金的白眼狼,怎么会有心情过来帮我们?再说了,当兵的来了,人家手里有枪,你觉得好送走?”
“那就这么呆着?”瓦尔多不敢置信:“高尔特姆,再不开工大家都没饭吃了。还有那片水晶矿床,那可是露天的好矿啊,工程师估计全挖出来能让镇子过上几百年的滋润生活。”
“可是除了呆着还有什么用?”高尔特姆没好气道:“那条大蜥蜴就像是幽灵一样,神出鬼没,比老虎和野猪还凶残,除非什么时候来头更猛的掠食者把它赶跑,也没有办法。你们想下矿就下矿,自己带把枪,随你们。”
“你——那东西子弹根本打不动,它那水晶的外壳,子弹打上去就会弹开,连擦痕都没有!带了枪有什么用?”
“至少你可以试试。”
瓦尔多还想争执,突然间,他看到一辆马车驶入了镇子中。
“——真稀罕,怎么还有外人来我们这儿的?”
高尔特姆也好奇地向那边看去。
只见马车上踏下来一只精致古典的靴子,那做工真精巧,明明是百年前的鹿皮靴,但每块皮革裹得漂亮极了,完全看不到蛮力挤压的痕迹,完全称得上是工艺品。
这么好看的靴子踏在泥地上,瓦尔多都嫌心疼,但随后靴子的主人站立在地上,那一身考究典雅的白底金边盛装让瓦尔多差点以为是哪位公子、公主亲临。
“真理女神常护佑——这是哪儿来的大人物?”
高尔特姆瞪直了眼,对方身上的装扮简直就应该是放进博物馆里好好珍藏的工艺品,上到如同龙角一般向后翻折帽檐的三角帽,下手持的龙头拐杖,当对方转过身来,衣摆飘舞,那种高昂凛然的气势扑面而来。
那是个极为俊美的男子,但是当他朝自己走来的时候,高尔特姆和瓦尔多却感觉迎面开过来一艘战列舰,男人彬彬有礼地来到两人面前时,他们差点想要单膝下跪行礼,好在对方开口温文尔雅地说道:
“日安,两位先生。我是一位收藏家,正在为我的收藏馆物色藏品,所以才来到贵镇。”
他一开口就是地道的海纳斯口音法利西亚语,让两个乡下男人更加坚信这是一位外出的贵族,就算不是大公,至少也是个侯爵什么的。
两人不约而同想到了对方的背景,立刻意识到这说不定是个发达的好机会,连忙介绍到:
“尊敬的先生,您来对地方了。我们翠星石镇最是盛产名贵的宝石和品质上等的水晶。”
“哦?”
收藏家微笑着说道:
“我不差珠宝,也不缺水晶,我好奇的是听说这里有一种珍奇的野兽——它大概长5米,身材粗壮强悍,是一种爬行类的蜥蜴,浑身披挂着水晶鳞片。我想这会是一件很好的收藏品,能够制作成标本供游客们观赏。”
用美貌形容一位男性总有些奇怪,但是放在这位先生身上一点不过分,两个乡下汉从未见过这种惊世骇俗的美丽,那是一种超越了性别,带着强烈吸引力,就如同磁铁一般会让任何人第一眼注意到他,并且之后永远无法从他身上离开。
奇特的是,这样的美貌却并没有偏向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