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知道了。
舅舅这时候跑出来让我换一个学校,当然,他并非出于好心,而是忽然发现我的某一部分越来越像我妈妈。可能是眼睛,
可能是嘴唇,呵,谁知道。
我上了高中,出国念大学。
外国男孩喜欢亚裔女生,因为她们每个都很taut。
但外国女孩不喜欢亚裔男生,因为他们不是nerd,就是长得像nerd,而且大部分还是cherry boy。
呵,她们以为我也是。
直到我干翻了她们其中的一个,她们才恍然大悟,丢掉偏见。
女人,不论黄种还是白种,她们无一不喜欢温柔体贴,财大器粗的男人。更何况,我看上去还有那么一点迷人的浪荡样。
我越来越像我那个王八蛋父亲。唔,我是说已经死了的那个。
我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我毕业了,我甚至在银行找到了一份工作。
十年以前,很难想象我会走在遥远的英国大街上,喝咖啡看报纸,和同事取笑满街的土冒观光客。
我甚至活得称得上体面。
但很不幸,我很快就觉得无聊了。
上司无聊。同事无聊。金发的女友也无聊。
我决定丢掉这一切,去剑桥喂鸭子。
当然,喂鸭子之余,还睡了一个女博士。
她说她的一个高中同学认识我,她需要我为她提供一次lost virgin服务,无痛的。
她真可爱,lost virgin当然可以,但绝对是有痛的。
最后女博士很满意我的服务,她很温柔的抚摸我,在洗手间踢我刷鞋子,洗内裤。我正愁没处可去,便省去了旅馆钱,和
她成为床板。
她对这事儿挺上瘾,每晚都要,甚至不让我去练习划船,只为了保存体力供她发泄。
她给我钱,说:“Choo,亲爱的,我实在太喜欢你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这样。”
我笑笑,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
第二天,我离开了剑桥。
我知道她到处找我,我在英国有同学,有同事,有基本信息,而英国人似乎每一个都热衷侦探小说,为她提供线索,好几
次,她差点和我撞上。
后来,她渐渐忙碌别的事情去了,偶尔和友人说起我,已经不在叫我亲爱的Choo,而用了Fox作为我的代号。
我很高兴,她最终放弃爱上一个混蛋。
这下,我人生中仅有的一点逃亡的乐趣也没有了。我开始变得无所事事,像只游魂在街头广场到处游荡。
直到我认出方汀,认识那拉。
我不知道自己是缺乏母爱,还是喜欢挑战,总之,我喜欢那拉。因为她是一个不可征服的女人。
她有钱,有权,有趣。十分迷人。
她喜欢各式各样的男体,但一定要漂亮。她的字典里不允许出现“丑陋”二字。
方汀是她的男宠猎头,她告诉方汀她不喜欢洋人,方汀信了。而我没告诉方汀她玩黑人壮汉玩得多狠。呵呵。
有一天,那拉忽然告诉我,她有一个儿子。一个很好的儿子。
我也告诉她,我曾经有一个妈妈。一个很好的妈妈。
伏特加把她弄得有点醉,她笑得十分迷离,开始说他的儿子。
她说他长大了,喜欢上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喜欢另一个男人。
她问我怎么办。
我说:杀了那个男人。
她问怎么杀。
我想了想,说:车祸,火灾,溺水,神经性中毒。有一万种方法。
她说:那人时常坐火车,要不我把火车弄翻?
我说:不行,有其他旅客,死两百个人以上,国家总理会上前线的。
她觉得我说得对,想了想,又说:那飞机呢?
我差点翻白眼:制造空难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她说:不,我说的是让他一个人空难,他是个飞行员。
我险些笑出来:你怎么不早说,这太简单了。
她也笑:那就这么办吧。
这场讨论结束,我们完全忘记了替她儿子干掉情敌的初衷,只是单纯沉浸在了一种干坏事的快感中。
事情办得很顺利,直到我发现那个情敌叫“怀秋”。
什么叫冤家路窄,这就是了。
当然,我和他并没有多大冤仇。我只是不喜欢自己被人算计的感觉而已。
也是巧了,那拉要弄死她前夫的女儿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那天这个小女孩要和怀秋的弟弟订婚。
那拉说:要是让新娘子在婚礼当天被强暴,应该会很精彩吧?
我说:你不怕你前夫找你算账?
她媚笑,看着自己涂成火红的指甲:他那个人啊,善于预防,但对已经发生的既成事实,他会选择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