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提出建议,然而当我看到他的文字时,我感到非常惊艳,这孩子文采斐然,堪称才气纵横,灵气逼人。我敢说,时至今日,很多拥有大批粉丝追捧的二流写手有一大半文笔都不如当年的他,不如那个只有十三岁的孩子。
我对质量远远超过我的文章实在是提不出什么建议来,只能一个劲地说些夸他的话。
因为被艾克激励到,有一段时间我不断地打磨修炼文笔,大约过了半年左右,我终于向自己打工的编辑社成功投稿了第一篇短篇小说,我获得了和编辑社签约的权利,正式开始了靠稿费吃饭的日子。签约后,赶稿变得紧迫了起来,我便很少再去社区大学,也很少再见到艾克了,直到那年的冬天我去了一趟火车站。
那是一个晚上,因为收到的最新一封家书上说姐姐要结婚了,我决定尽早赶回纽约以便不会错过她的婚礼,我乘坐的士来到凯特斯加站,从售票处买好了后天早上的票后从车站出口走出来,看到车站附近的桥洞下有一些裹着破旧棉被、衣衫褴褛、胡子拉碴的流浪汉,他们彼此挤在一起取暖,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老婆婆伸出风干鸡爪般的双手向我讨钱,我给了她一枚分格(硬币)把她打发走了。可没想到这个举动竟然惹得躺在地上的一排流浪汉都站起来,纷纷围住我,伸出一双双手来向我讨要钱或吃食,我被纠缠得很不耐烦,快步朝着桥洞的另一端走去,没想到他们居然堵住我的去路,一副我不给钱就不能走的气势。
我正一筹莫展之际,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金色的长发,是艾克!没错,即使他现在变得灰头土脸我也依然认得他,他跑过来叫了我一声“赫伯特先生”,然后拉住了我的手,面对着把我围堵的水泄不通的流浪汉们大声说道:“大伙儿听我说,这是赫伯特先生,他是我的朋友,是个很慷慨的人,只是现在他和大家还不熟悉,容我和他说几句话,保证他待会儿会把钱分给大家。”
流浪汉们听了他的话将信将疑地朝旁边挪了挪,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艾克便眼疾手快地拉着我跑出了桥洞,跑了一阵子他便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扶着胸口对我说:“先生……您不该给他们钱,一分都不该给,被缠上是很可怕的,这些人里有人随身带小刀,就是为了威胁过路人,我亲眼看见他们捅伤过好几个人呢。”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呆愣地站在原地,紧紧拉着他瘦削冰凉的手,不忍心松开,就这么给他焐着。借着路灯,看着他那双蓝汪汪的眸子,依然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澄澈美好,褴褛的衣衫遮掩不住他纯净的气质,这般冷清而破败的场景无法改变他善良温柔的心。
“我……”刚才替我解围的小家伙这会儿却语塞,想编些像样的谎言,却发现自己什么也编不出来。
我的保护欲再也抑制不住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保护欲,恰巧这时一辆空车的的士朝这边行驶而来,我没有过问太多,只是对他说了一句:“你不能再呆在这个地方了,今晚……就先跟我回去吧。”叫停了出租,我拉着他上了车,他似乎也是意想不到,惊讶了好一阵子,但终究没有拒绝我的好意。
上了车后没多久,这孩子居然就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不知是太累太困,还是车里的暖气催人睡意,抑或是他只是突然感到了安心而放松下来,我朝他身边略微欠了欠身,希望他能靠得舒服一点。到家之后,见他还是睡得很香,不忍心将他叫醒,便把他抱在了怀里走进房子,他真的好瘦、好轻,抱起来根本费不了多大的力气。
当我把他放在床上的时候,他偏偏醒过来了,我让他洗了个澡,然后给了他一身红格子的丝棉睡衣——商店搞抽奖促销时抽到的奖品,因为型号比我小,所以一直闲置在衣柜里,没想到艾克穿上刚刚好。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半成品奶油蘑菇汤,倒出来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一番,艾克出来的时候,我把汤碗推到了他的面前:“饿吗?快吃吧。”艾克看样子一定是饿坏了,连调羹都没怎么用,直接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我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桥洞下,和那些流浪汉们聚在一起,他一开始打马虎眼不肯好好说实话,在我再三盘问之下,他总算不再沉默,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道:“先生,您听说过格林兄弟写得故事《桧树》吗?”
“《桧树》?”
“对,《桧树》的故事。”他娓娓道来,“从前有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妻子生下一个儿子后就过世了,男孩的爸爸又娶了第二个妻子,这续弦给他生了个女儿,因为害怕先妻生的男孩将来会跟她的女儿抢夺遗产,所以非打即骂,从不给他好脸色看。有一天男孩说想吃苹果,继母就装作亲切的样子告诉他:‘你去那箱子里拿一个吧。’当男孩把头伸到箱子里时,继母把箱子的卡子重重砸了下来,割掉了那可怜的男孩的头。”
这个故事我在听的时候只觉得瘆人,然而艾克讲到这里时却只是自嘲般地苦笑了两下,那笑容是麻木和辛酸的,不再像从前那般灵动可爱:“我就是这个故事里的男孩。”
“你说什么?”我吓了一跳。
“我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