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老大爷的解说,张重他们也大概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王忆骑着他的小电驴走在去酒店的路上,不过他运气不好,还没到酒店旁边就窜出来一条狗,他吓得又是刹车又是鸣笛,狗子被吓到了——可能都不是被电动车鸣笛给吓到的,反正后来就是狗子跳到马路中间被一辆奔驰车给撞了。
然后这狗的主人先是想找奔驰车主要个说法,没想到这奔驰车主也是刚的很,甩了两百块钱就走了,而且表示如果非要纠缠就要走法律程序。
听奔驰车主说要走法律程序这狗主人当然不敢,因为这事他们确实不占理,真要是到法庭上,还真有可能像那个路人老大爷说的那样,他们反而要赔奔驰车主车钱。
就算是法院判车主赔点钱也绝对不会多,说不定还抵不上诉讼费。
让他们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他们当然不愿意。
主要是奔驰车主明显是个有钱人,他们惹不起。
但是又不甘心狗就这样被撞了,就转头把王忆给抓住了,让他来赔狗钱。
整个事情看下来,王忆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是无妄之灾。
别说那狗有可能不是因为听到电动车鸣笛省惊走而是本来就是往马路中间跑的,就算真的是被电动车鸣笛给惊到的也完全不是王忆的责任。
原本担心王忆的众人这会儿都松了口气,气氛立马变得轻松起来,他们也跟着融入到周围的吃瓜群众当中。
张重和庄语也不急着去帮王忆解决问题,而是站在人群中看戏。
庄语笑着说道,“王忆这家伙确实倒霉,也是害我们吓了一跳。还有,现在小年轻们都管狗叫儿子?”
“我也是年轻人。”张重提醒道。
“是是是,你也是年轻人。那你给我说说,你们年轻人都管狗叫儿子?”
“我不养狗,我不知道。”张重耸了耸肩膀。
“……”
“那你说王忆这事怎么解决?我们还等着吃饭呢。”庄语又问。
“要不,就按他们说的,给他们两万块钱。”张重似笑非笑地说道。
“如此妥协,有害良俗。”庄语皱眉道。
张重继续说道,“等他们收了钱,然后告他们诈骗。”
庄语表情明显一愣,随即摇头道,“你这小子,忒毒了点。这倒是个办法,就是费时费力,不太值当。”
余冬雨则在旁边符合张重,“我倒是觉得这个方法挺好的,这就叫以暴制暴。至于值当不值当就要看你怎么去看待这件事情了,以暴制暴,树立榜样,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岂不快哉。”
“钓鱼执法不可取。”王克望说道。
张重又建议,“要不我们直接去把王忆给接走,这么多人过去,估计那两个年轻人也不敢拦。”
余冬雨说道,“着围观的人渐渐多了,难保没有认识我们的,直接用强,不太体面吧。”
“你的意思是说,假如没人能认出我们来,就能用强?”
庄语坦荡道,“那是自然。”
对于庄语的坦荡,张重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用强这个办法肯定不行了,这会儿他们这些人都靠在人群后面或者中间,并没有引起注意,假如他们现在冲到中间去,大概率会被人认出来。
毕竟这么多作家,所覆盖的受众面实在太广。
而且即便现在没人认出来,现场这么多人用手机拍照拍视频,回头肯定也有人发现他们的存在,直接用强的话肯定会弄出一个大舆论,不是什么好事情。
“呦呵,这不是王忆么?”
张重跟庄语他们正缩在人后边看热闹边商量对策,此时两个年轻人从他们身边挤到了前面去,其中一个红衣年轻人显然是认出了围在人群中间的王忆,面露惊奇之色。
他旁边的穿绿衣服的伙伴面露疑惑,“王忆?哪个是王忆?”
红衣少年指着王忆说道,“那个年纪大一点的就是。”
“哦。”绿衣少年又细看了一眼王忆,依旧疑惑,“那他是谁?干嘛的?”
“切,王忆都不认识啊,你平时关注文学么?”
“偶有关注,他是很有名的文学家?”
“那是当然,他可是伤痕派的代表人物,是个真大佬。”
“伤痕文学?我知道李思齐,我还读过李思齐的书,味同嚼蜡,让舌头麻木。”
离得不远的庄语听到两人的对话,默默竖起了大拇指:少年,有品位。
不过庄语高兴得太早了,随后又听绿衣少年继续说道,“国内的文学流派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字:乱。还有什么寻根文学啦,反思文学啦,我觉得嘛,写得好就行,分什么流派啊,没劲。”
庄语又默默地收回了大拇指,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如果不是场合不对,他还真想跟这个绿衣少年好好聊聊文学流派的事情。
红衣少年大概是了解自己的伙伴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