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出来了,陈信出战之前,就得到过刘谭的指示,今日是攻城为辅,引诱有可能存在的伏兵为主。
昨夜刘禅派人联系过刘谭,大意就是,罗马王子加利埃努斯带着五六万人,突然神秘失踪。
这事儿有些蹊跷。
而且这罗马城西面有一片丘陵,面积有些大,想要埋伏五六万人很容易,但是想要将他们找出来,就非常的麻烦。
虽然汉军拥有大量的汉王炮、霹雳炮、火箭炮,但是如何能覆盖这一大片密林,这可是一块复原百十里的密林。
若是很小的一个山头,或者密林,汉军还可以无差别的进行炮击,如此就可以将藏在里面的伏兵打出来。
现在却不行,面积太大了。
打不出来,那就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给他引出来。
按照刘禅的意思,如果加利埃努斯真的藏在密林中,无论是明军攻城,还是汉军攻城,他们都应该会出来,然后打明汉两军一个措手不进。
相比较起来,汉军做这个测试更妥。
因为汉军身处于海面上,上岸后几百步外,就是罗马西城门。
哥苏斯可不管这么多,他等待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应该说从明军进入罗马国境的那一刻,他们就憋着一口气,想要打败这些东方来的敌人。
只是在此之前,罗马军队战无可战,或者一些胆小的罗马守将,还未等明军攻城,他们已经提前开城请降。
今天是个机会。
“杀!”
“勇士们!”哥苏斯一边疾驰,一边高声咆孝道:“今日你们可以大开杀戒,让这些东方人,好好品尝品尝你们手中战刀的滋味。”
“杀!”
“杀光他们!”
汉军两万余人正在向城墙冲锋,留守后阵的只有数千骑兵,这是一个好机会,骑兵对骑兵,正好验证一下,到底是汉军的骑兵强大,还是罗马的骑兵更加威勐。
“列阵!”
陈信沉声道,霎时间身后的数千骑兵,立时调转马头迎向哥苏斯的罗马骑兵。
“散!”
陈信长剑左右一划,数千骑兵很快就分成了三个小队,陈信自领中队,做出迎击哥苏斯的准备,两侧的两个小队,各约千余人,他们缓缓向前推进。
看到汉军骑兵发生变化,哥苏斯并未在意,骑兵交锋最简单就是两军互相冲锋,相比较起来,他觉得今日这一战,必定全歼这支汉军。
首先是汉军骑兵,都是轻骑兵,而罗马骑兵是身负重铠,防护力非常出众,短兵相接,罗马骑兵肯定吃不了什么亏。
倒是汉军骑兵,他们虽然也有铠甲,但是明显都是轻铠,真正遇到像罗马骑兵这种部队,只需一个冲锋,就那能将他们击退。
“杀!”
哥苏斯没有在意左右两侧的汉军,而是直奔中间的陈信冲杀过去,他却不知道,这就是他犯的一个严重的错误。
看上去汉军两翼人数不多,加起来也就两千人,而中间的这支汉军,总数约莫四千多人,只要先吃掉这四千多人,两翼的这两千多人,还不得丢盔弃甲。
“放!”
“放!”
左右两翼的骑兵突然高喝,霎时间无数羽箭飞射而出,他们距离罗马骑兵距离并不远,差不多就是二三十步的样子,这是骑士弩的最佳射击范围。
两翼骑兵射击刚刚开始,中军陈信所领的骑兵也与罗马前头部队,距离缩短为不足五十步。
“射!”
陈信一声令下,四千余汉军立时齐射,四千余支羽箭向罗马骑兵袭来,正在奔袭途中的罗马骑兵,根本来不及躲避。
虽然他们都是身负重铠,但是面对汉军特制的骑士弩,防护效果却并没有多大的效果。
两军才第一次交锋,汉军就依靠骑士弩占据了上风,因为无论是中间的陈信,还是两翼的汉军,他们都没有打算要与罗马骑兵对冲。
相比较起来,罗马骑兵虽然是身负重铠,却不像萨珊骑兵那样,骑士与战马都是身着重铠,如此就会延缓骑行速度,罗马骑兵都是前胸后背有厚重的铠甲,以及足以防护的头盔,其余部位却没有厚重的甲胃。
因此若是要论骑行速度,罗马骑兵的速度也不慢,肯定是要比萨珊骑兵的速度快很多,但是在汉军骑兵面前,就显得有些不是对手。
汉军数千骑兵,就这么围着罗马骑兵在外围游射,反正就是不向前冲锋。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万人罗马骑兵,反倒是被数千汉军包围了起来,而且不断有罗马骑兵被射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