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离熙视线落在桌上的晚饭,定神道,“为人父母没有考试,松江府一案,妇人为护女杀夫,原本可以避免。”
有不靠谱的父亲,也会有不爱儿女的母亲。只是后者因为怀胎十月,更容易怜爱子女。
钟离熙不求官府和离时,优先将子女交给母亲,唯愿当父亲有重大过错时,母亲能够有争取的权力。
“这是臣妾所愿。”钟离熙轻声道。
叶敛接触到她的视线,给她打了个定心针,“亦是朕所愿。”
“法理之外,亦有人情,皇后放心。”叶敛说道。
杀人偿命不假,但此案绝不可轻易揭过。
翌日,朝堂之上,谏官再次上奏,催促圣上早做决断。
叶敛命大理寺和刑部依法处置这个妇人,却又话音一转,转到律法的修改。
众朝臣面面相觑,望向百官之首的钟离熙,却见他波澜不经,而御史台的徐尚更是一改先前上奏,沉默不语。
有不同意见的人却不愿放弃,再次提出从重处罚。
“女子杀夫,属不义,是十不赦的大罪,松江府出现此恶行,斩立决不足以震慑。”
这次不等叶敛开口,徐尚首先站出来,“《大周律》杀人偿命,可有说是谁杀谁?”
没有,所以男女杀人同罪。
“不义是以卑犯尊,以下凡上,大人可是觉得自己的母亲低贱。”徐尚争锋相对。
大周先祖建朝时拟定的《大周律》,十不赦中不义指的是官吏间自相残杀,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可没有妻子杀夫。
饶是女卑男尊是事实,可人皆由女子怀胎十月生下,孝道为先,谁敢说母亲卑贱。
更何况妻者,齐也,意思时妻子和丈夫处于匹配平等的地位。夫妻相敬如宾,哪里有尊卑之别。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国有国法,岂有随意加罪的道理。”徐尚反驳道,他已经被圣上说服。
有心思的人眼见徐尚“反水背叛”,只得压下不满,暗骂徐尚墙头草。
他们在意的可不是小小的松江府一案,徐尚一句“律法大过天”,他们还能怎么说。
强要陛下舍弃女官的想法,天下人还以为他们容不下女子。
“罢了,再恼了圣上和皇后。”他们想。
但叶敛却不满足于此。
纵然没有钟离熙的提议,叶敛也早有改动律例的意思,完善律法。
《大周律》是先祖吸取前代律法经验所制,难免皇权至上和封建礼法色彩浓厚。譬如先前所说的“十不赦”,亦称“十恶”,便是为稳定统治和皇权,重点打击的罪行。
如今情况与百年前不同,律例自然也要更新换代。
朝臣已经看出圣上对女子的偏向,但当圣上提出,女子可以争取带子女和离后,依旧引发了非议。
女子出嫁,子女是夫家血脉,这是自古以来默认的规矩。
除非男子入赘,否则将夫家的血脉带走,甚至改嫁,实在不合纲常伦理。
徐尚反驳道,“男子身为父亲因赌债,将女儿卖入勾栏,所谓父慈子孝,此等恶人,又有何资格为父。”
被噎住的兵部大人很是不忿,不禁回家跟夫人抱怨,“真不知道徐大人是那根弦搭错了,女子和离,男子有过错,还能带走夫家的孩子不成?”
他夫人正在准备女儿入学的东西,闻言毫不客气地呛声道,“你自己都说了男子有过错,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女子十月怀胎生下孩子,怎么就成男人一个人的了,这律例要是早改了,松江府那个案子也不至于发生。”
朝廷有邸报,供朝中官员了解天下大事。
但两年前,帝后推行公共的报纸,只要一两个铜板,人人都能买上一份,松江府一案的前因后果便完完整整的写在了大都的报纸上。
“怎么个意思,你还觉得那恶妇谋杀亲夫冤枉了不成?”兵部的大人横眉冷对。
他夫人作为枕边人,才不怕他这个死样子,“说句公道话罢了,你对我摆什么冷脸,难不成你也是吃喝嫖赌的浑人,要卖儿鬻女!”
她可不是松江府那个女人,走投无路不得不杀人,丈夫敢这么做,她就敢去告御状。
“能做出把亲女卖到勾栏的事,不配当父亲,把孩子带走也是脱离火坑。”夫人硬气地说道。
兵部大人被夫人一顿喷,还是说不过夫人,留下一句“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甩袖而去,准备去小妾房中轻松一下。
夫人冷哼一声,不搭理他,她娘家也是门当户对,谁怕谁。
然而兵部大人忘记了,自己的妾室都是夫人选的,日后也要在正室的手下过日子。
夫妻两个吵架,这些妾室哪里敢掺和。
一个直接表示身体不适,不能接待;另一个让他进了院子,却是战战兢兢的,听他抱怨时,哭丧着脸,恨不得堵上耳朵。
见妾室这模样,兵部大人也没了兴致,独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