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这事要说皇帝支持不支持?
当然支持。
皇帝又不出钱,完后还能拿5%的黄金“报效”给内帑,外加15%的国库收入。
第一批移民的人选,刘玉还是用了他比较擅长的“分化”法。
黄河河道修建,是项超大工程,是堪比大运河、长城水准的巨型工程。
黄河河道影响的人,数以百万计。
这里面,固然可以分二十年、甚至三十年解决。
但怎么解决,这就需要“分化”。
第一批移民,也就是“享受”不需要挖金子做“契约工”就能拿到土地的这批人,从公司的角度,得满足两个条件。
会种地、会养牲口。
踏实肯干。
所以,这就需要这第一批人,既不能是收租地主、也不能是穷的连牲口都没有人的佃农。
从“稳定”的角度,恰恰又和公司的角度重合。
黄河河道影响的,大体三种人。
大地主。
自耕农、中农、小地主(大顺水准下的小地主,五六十亩地、七八十亩地就算)。
佃农、半佃半贫农。
大地主,是反对声最强烈的,但他们雷声大、雨点小,也是造反意愿最差的。
而且人数最少,收拾起来容易,发一堆淄博没铁矿的“工商券”,爱要不要,闹事就抓。
佃农、半佃半贫农,是人数最多的,但也是最容易摆平的。
简单来说,给予未来的希望、满足现在的生存。
现在的生存,去挖河堤、修铁路,给钱,足以满足生存,比当佃农的时候挣得多。
未来的希望,承诺将来去金矿干五年,有工资不说,各个淘金队的金子收益有3%是归他们的。将来可以在扶桑买地,五年免税、日后无徭役。
最难摆平的,恰恰是自耕农。
人家家里本来有地,二三十亩,虽不多,但小日子过得也凑合。
人数当然也不少,因为大顺开国也就百余年,山东又是被满清祸害的比较严重的地方,是以一些家庭还能保证家庭生存,种地过日子也过得去。
过得去,那便安土重迁,不愿意走。
同时,他们又是比较踏实肯干的——佃农、贫农,不是你穷肯定因为你懒。但普通自耕农,则证明其种地水平、过日子能力,基本可以保证其劳动技能可以保证其阶级不滑落。
一般来说,二三十亩地,家里基本会有个牲口,有最起码的养牲口的经验。
而且,基本都有老婆孩子,老婆也基本比较会过日子,最起码,不至于出现“下来麦子就天天白馍馍、青黄不接就四处讨要借面”的情况——虽然听起来好像挺简单的,这不就是个基本的规划过日子吗?有了面也要和菜掺着吃,不能收获季若地主、青黄不接时若乞丐。但实际上,这挺难的,甚至并不是每个妇女都能掌握的过日子技能。
而且,一般来说,家里有个二三十亩地,你让他去下矿井挖矿、进工场做工,他们也是肯定不愿意去的。
至少历史上到第二次工业革命,很多先发国家的工人,其伟大梦想,就是攒够钱去当农民。
所以说,他们是最难摆平的,也是最容易闹出事端的,但也是最佳的第一批开拓垦殖人选——除了技能点,还有个特点,自耕农是最容易维系秩序的。
故而,前往北美拓荒垦殖的第一批人,就是刘玉调查研究之后,分化选出来的“黄河新道地域的自耕农”。
实际上这是借鸡生蛋,因为理论上是朝廷要修新河道,这征地、移民的钱,得朝廷出。
但朝廷出不起,所以只能借金矿,花的是公司大小股东的钱。
这事,要是辩经的话,也不好说:朝廷固然说把金矿的特许经营权给了公司,那是不是还可以辩经去问,这北美的土地、矿产、森林,凭啥就是朝廷的?凭啥朝廷说不准私人干就不准私人干?
所以大顺这边也不辩,直接上暴力工具:我说是,就是。我说不准私人干,就不准私人干。有意见,去和森林轻步兵和海军巡航舰去说。
官山海,传统艺能。
若有本事,直接把紫禁城扬了——比如法革之后,立刻宣布取消专营权,东方贸易的权利属于所有法兰西人民,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前往好望角以东贸易——大顺这边的新兴阶层要是把紫禁城扬了,那自然可以同样宣告:扶桑的金矿属于全体大顺人民,所有人只要资本充足都可以自由地前往扶桑挖金子,谁挖着归谁,不用交税、不用履行移民安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