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是正常的刀,刀刃用的是非常珍贵的金属——振金打造的,刀身的材料与刀刃不一样,是陨石上的高密度不知名金属。这种金属没有振金硬度大,但是也不差。
暮暮是一把有附魔效果的魔法刀,研究部门里的测试报告里说的是能够斩天下所有的非科学东西,比如玛丽·肖之类的。如果当时见鬼的时候暮暮在我手上的话,我见面的第一眼就能直接把它给砍了。
不过我之前没怎么做过这种非人类的任务,暮暮在我手上一直没用过。
两把刀的护手上还镶着两块宝石,一块是绿色的,一块是红色的,指甲盖大小。宝石本身应该是没有什么作用的,主要是增加刀的身价和美观作用。
停职之后,我的员工证和武器都交回去了,朝朝暮暮当然也不例外,现在它们被特案办寄给我,我也还没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箱子里除了朝朝暮暮之外还有一个档案袋,里面装着厚厚一叠资料,我拿出来随便翻了两页,还是没搞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
不懂就问是一个传统美德,作为一个优秀党员,我当然也有这种优秀的品质。
所以我直接打电话给我前同事了。
“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想我了吗?”电话接通之后,我开口率先发出问候。
“……不想。”我前同事冷酷无情地说,“有事说事,没事我挂了。”
很好,非常好,前同事还是那个非常冷酷无情的前同事。
“有事有事有事!”我赶忙出声,“我刚刚收到你寄过来的包裹,怎么一回事?”
“朝朝暮暮怎么给我寄过来了?还有那一大沓档案。”
“老大的意思。”他说,“你不是打报告说有人找上你寻仇了吗?把朝朝暮暮给你寄过去,让你砍着玩。”
“啊……?这不好吧。”我扭扭捏捏地说,朝朝暮暮现在就躺在盒子里,整个刀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我看着它们,就好像一个饿鬼进入了蛋糕店看见美味的蛋糕一样。
“没什么不好的,砍了要写报告。”前同事冷酷的话语把我的心神从朝朝暮暮身上拉了回来。
“砍一个人一千字,两个人两千字,就这样递加。”他说,“暮暮比朝朝贵一点,暮暮砍一个两千字。”
我:???
“你说什么?!”我拿着电话愣在原地,“为什么?!”
“我在职的时候还是五百字用一次,怎么现在不单止涨价了还按人头算了!”
奸商都不带这样涨价的!
“拜托,你现在身上还背着警告呢!”前同事语气中带着无奈,“你想想,部门里上一个背上警告的,现在用一次武器五千字,活生生把人逼成了用拳头肉搏的近战大师。”
“你这还算得上是最轻的了好吧?”
我顺着他的话想起了部门里那个自创《理科生怨念拳》的大兄弟——因为身为理科生,大学的时候没怎么写过论文,导致武器使用报告一千字都憋不出来所,所以选择不用武器。
“好吧。”我说。
“另外,老大让你好好看档案里的资料,他说你能不能恢复职位就看这些资料了。”前同事说。
我扒拉了一下纸张大小不一、新旧不一的厚厚一沓资料,战略性地后仰了一下,问他:“你确定吗?这么多?”
“不多。”他说,然后他那边背景嘈杂了一会。
喧嚣过后,他再次出声:“好好保养朝朝暮暮,我要出任务了,回聊。”
挂了电话之后,我把朝朝暮暮放回了箱子里,转而拿起了那一叠档案。
档案里是一些资料和证件,在过了一遍之后,我大概明白特案办那边想干什么了。
——
朝朝暮暮被我装进了和刀配套的单肩包里,单肩包的材料非常坚韧,这种布料也是研究部门里的稀有人才们搞出来的,说是半成功的魔法材料,防水防火。
单肩包被我放在了韦恩庄园门口的雨伞架上。
不是我不重视朝朝暮暮——别人的刀剑用的都是什么网球袋拍、大提琴袋装的,而朝朝暮暮却有单独的配套半魔法材料包包,它们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只是放在雨伞架上确实很方便拿。
今年来到哥谭,我出门的次数十只手指能够数得过来,但是我出门之后的出事概率然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我决定我以后出门都要带着朝朝和暮暮,以此来保障我在哥谭的人身安全。
要不是我没有持枪证,带把枪出门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放置好朝朝暮暮和档案袋里面的东西之后,我坐回了电脑前继续给我的期中论文水字数。
两千字的期中论文,在我的冥思苦想之下赶在晚饭前完成了,剩下两天用来润色,
作业完成之后,我就是无事一身轻的经典代表了。
离饭点还有半个小时,阿尔弗雷德也没有发消息或者敲门让我去吃晚饭,于是我心安理得地玩起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