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李冬青不是不敢,是真的挤不出时间。
本科毕业的暑假,她没有就业压力,研究生也有了着落。刚确认留在本校时,朱虹帮忙攒了局,她和研究生导师郑好吃了顿饭,日后不说在项目和论文上有所偏颇,好歹是加强了基本的了解,屁烦恼都没有,除了定时去给陈祐上课,不就往酒吧跑嘛!
起先丁蕙如也说过来找她玩的,冬青迅速帮她规划好行程,到了蕙如却说,家里头有事儿,估计又要推延。她心里明白,富贵之家总是少不了更多的掰扯。前些年假期回家,徐燕就有意无意地在餐桌上,问她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关系最密切的朋友,姓丁的那个。见冬青不排斥,她就宣扬起人家的家事。
隔了数千公里的大洋,想要查找八卦的人仍旧能从蛛丝马迹里拼凑出人家生活不幸福的痕迹。晚上散步时,徐燕就喜欢扎在只会搓麻将的大妈堆里。人人都道她性格亲和温顺,冬青更觉那是臭味相投,嘴巴大。
丁蕙如爸爸的风流轶事她管不着,做朋友是图她对她好,干嘛去在意别人家里的情况。这样费心费力,不如专心傍大款。李冬青不明面上指责她,一是维护表面的和谐,二则为了李裕松的面子。最敏感的青春期,还是不要再添堵了。
生活就是这么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堆积起来,甜蜜与痛苦皆在。外公说,约上叁两好友,喝一壶小酒,说说笑笑,这烦恼也就过去了。过日子总是如此,不能笑对,便是熬。冬青记得牢固,稍稍长大些,也迷恋上酒精。
她酒量好,高中毕业那会儿跟舅舅对吹白酒,一人干了半斤,大家伙儿都说,老杨家的酒仙之力还得传几代,一个接一个地又给她满上。冬青心里清楚,高兴才愿意多喝些。
高兴要喝酒,不高兴也要喝酒。千百年前就是今朝有今朝醉,千百年后亦是如此。她喜欢酒精淹没理智,再麻痹神经的快感。
Pretender的生意向来就好,到来时已经座无虚席。她靠着墙,站在舞池边上。五彩的灯光晃过眼睛,前方都是迷醉的人,再越过人群,她看见那戏谑的人。
或许因为夏日磨人,林敢比之前见到的略微消瘦些,秋日该养膘,她却只瞧见浑身的清瘦,也因着这清瘦,气质上似乎更清冷疏离。身着短裙的女客人擦过他的手,他不慌不忙地笑笑,推拒。冬青心中奇道,这是道行又加深了?
诶,尘缘未入的人,哪有什么道行加深?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前几天林敢接到朋友的电话,说外婆因脑梗入院,差点错过溶栓黄金时间。他揪心,买了张票回家探望,从病房出来刚好遇上林维德。父子俩快一年不见,刚见面就又是吵架,再度添堵。
从前林维德专制独权,他性格乖戾。他们俩人遇上,甚至不是小学课本里的“自相矛盾”,而是最强的矛对上更强的矛,明明师出同门,可谁也不肯让步锋芒。如今一个退了职位赋闲在家,另一个北上漂流,躲在一间小小的酒吧。究竟是谁赢了,恐怕还得不出个定论。
他熟练操作着,将刚刚调好的一杯金汤力递给女客人。女客人品了一口,皱眉问他:“Adam,鸡尾酒为什么叫做鸡尾酒?”
他擦擦桌面,流利道:“几百年前的英国流行赛马,纯血马难养,用来比赛的大多都是混血杂种马。行业爱好者觉得马尾巴竖起来跟公鸡尾巴一样,所以专门用‘cocktail’来称呼。鸡尾酒最初也是出现在英国,各种酒类都混在一起,所以直接借用了人家的名字了。”
女客人奇道:“还真是随便。”
林敢说:“可不就是随便嘛,平常人喝酒讲究那么多干嘛?”
女客人抿嘴赞同,喝了小口就端着酒去找了朋友。冬青趁机站了空位,坐下。林敢望着她,眼神迷离:“还是干马天尼?”
冬青点头,看看女客人的曼妙背影:“其实还有更故事性的说法。”
林敢问:“什么?”
李冬青答:“十八世纪的纽约,有家酒吧的老板丢了一只公鸡。他说,只要谁帮忙找到这只心爱的公鸡,就把女儿嫁给他。不久,有个部队的军官将那只鸡带给他,老板认亲,虽然当时公鸡的尾巴不见了,他还是遵守诺言,将女儿嫁了出去。婚礼上,女儿太过激动,不小心把各种饮料混合在一起,宴请宾客。从那以后,这样混合的饮料就被叫做cocktail了。”
林敢倒了点金酒,笑:“你还挺博学?”
冬青玩味驳他:“博学是真的,可你不会不知道。”
林敢问:“怎么?我看起来像是该知道?”
冬青说:“我觉得你知道。要是真不知道,那就是我高看你了。”
她不去多做争辩,让林敢自己选择。林敢轻哼一声,开始stir,杯子中的透明液体随他拨动,送到她眼前。冬青小啜一口,在熟悉的味道下感到平静。她喜欢干涩得剌喉的感觉,叁口喝了个干净,又续了一杯。面上晴朗,动作也潇洒些。
林敢问她;“遇上什么好事儿了?心情这么好?”
李冬青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