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终,还是死了。
整个世界都是浑浊的空气,顏色有些青青黄黄的样子,像她染色过后又褪了色的长发。
我呼吸不过来,仿佛氧气都被抽干了。
但就是这样的浑浊,都挡不住她那被挤压到突出的眼球和伸出好长的舌头。
梦境的结尾,一如既往的残酷悲凉。
仿佛美好的梦境都不容窥探般,我看到的,永远是满目苍夷。
这三百多年,都是如此。
我睁开眼,望着天花板发呆。
什么时候,才能有个愉快的梦境呢?
我打开电脑,记录下这一切,发到了网上。
几年前,我成为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小说作家,笔名叫“梦灵”,意思是自梦中取得的灵感。
粉丝夸讚的那些天马行空的想像,超脱眾人的才华,精妙绝伦的创造能力,我一项都没有。
我从来只是机械地记录着梦中的一切。
梦的结局是生,小说才有美好的结局;
梦的结局是死,那么故事的结尾,也只会是寸草不生。
文章发出后我便出了门。
我极少出门,除非有不得不出门的理由,比如该去买食物了。
而这一次,马编辑义正言辞地说我该去重新办个手机号,只用电子邮件总还是不太方便。
而上一次马编辑送给我的号码,因为我太久不使用都停掉了。
新的号码最好有网路服务,除了打电话还需要其他即时的聊天软体。
我朋友联系我也方便。
我没有朋友。
或者说每过几十年,我换的身份,都没有父母,也没什么朋友。
哪怕有一个两个,都在我的极度疏远下,不再联系。
我享受孤独,并不希望被谁打破。
或者,我不得不享受孤独。
否则早晚会被人发现我顶了别人的身份。
除了一个人,我时常抑制想靠近他的心。
他是一个明星,叫顾卓,算是我的偶像吧。
第一次看到他,只觉得他出奇地耀眼,周围围满了他的粉丝。
他会唱歌、会跳舞、会演戏、会温柔快乐地微笑。
他永远都在聚光灯下,与我隔世的存在。
越是不同,他的一切,越是让我迷恋。
但是那样完美的人,在我这孤独寂寞的数百年生命里,都没有真正地出现过。
他,应该也会永远只在显示器的那一头,过不来。
我,也只会在显示器的这一头,永远不被他看到。
到电话营业厅排队的时候,我还想着这些,直到后面的人撞上我。
她一边道歉,一边疑惑地喃喃自语:“刚才我前面有人么?”
我没说什么,因为早就习惯了别人视我若无物。
梦的窥探,是母亲给我的礼物。
在人群中透明般的存在,是父亲给我的馈赠。
这两个能力,充斥了我的生命所有。
我从不怪他们。
因为我知道,他们只是为了让我能活下去。
“陈莎莎。”柜檯喊到我。
我走上前,递向柜檯一个身份证,上面的照片酷似我的模样。
坐在前台里面的那个女人,盯着自己的电脑萤幕,继续大声喊:“陈莎莎!”
我拿着身份证有些尷尬。
我极少出门,而每次出门都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可以的话,真的不太愿意处理这些琐事。
柜檯内的女生猛地转向我,伸着脖子准备再叫一次的时候,才发现我站在这里。
她皱着眉头,疑惑地问我:“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有一会了。”
她小声嘟囔了几句:“怎么连呼吸的声音都没有。”
我没回答,因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号码办下来,我就转身回了公寓。
进门后,我有些负气地想:我真的会呼吸。
休息了十几分鐘,我给马编辑发了条短信。
马编辑催促我,说是大平台的个人页面他都帮我处理好了,聊天软体怎么都需要我自己来申请。
陈莎莎死前,我在梦里见过她的帐号密码。
试了一下,成功登陆,只是已经没有好友了,一些分享也都停留在六年前。
这些分享终究是不适合现在的我。
我另外申请了个号码,简单设置了名字和基本资讯。
可马编辑并不满意,还打了电话过来。
“你需要弄一个工作号,工作号明白么?这不是个人简介。不要以为你的书迷多,小说改编的连续剧收视率也不错,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如果以后还有人想改编你的小说,你总要给对方一个专业的形象。你说话啊。”
马编辑自己叨叨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