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彼此
作者:玖玥封封
文案
别的女孩子的第一次都是给了自己最爱的男人,而沈乐天的第一次是为了试探于睿德而丢的。
她叫乐天,但遇到于睿德之后悲伤大于快乐。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婚礼
【乐天,这个月的六月二十是我和赵毅的,你回来么?】
收到这条短信的沈乐天正在写毕业论文,发这条短信的人是沈乐天的好友云洛,从上初一开始一直到现在。六月二十么?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可以回去吧。沈乐天高中毕业就来到多伦多大学读书,一直到现在,正在写硕士毕业论文的她已经六年没有回过国了。
沈乐天想上一次见自己的家人还是圣诞节的时候,自己的任性和不懂事已经让家人陪自己折腾了六年了,也该结束了。
【回,你们结婚我怎么能不回去呢,我可是你们从校服到婚纱的见证者。】
收到了沈乐天回信的云洛正在跟两人共同的好友贾珍在一起。
刚升入初中的时候,老师安排座位的时候把她们三人排在了一起,前排是云洛跟贾珍,她们两个的后面是沈乐天以及于睿德。
云洛:“珍珍,乐天说她会回来参加我的婚礼。你说这六年以来,不管什么事情,乐天从来都没有回来过,她这次肯回来是放下了吧。”
贾珍:“或许吧,乐天这一生都太顺了,于睿德就是她这平稳的一生中最大的劫难。她这次回来要么就是彻底放弃了,要么就是要在努力争取了。不过好在实现了我们小时候说的啊,你和赵毅结婚我们两个给你们当伴娘,乐天回来了,伴娘该换成我们两个了吧。”
云洛:“那当然,只要她回来,她就必须得当我的伴娘。”
回完短信的沈乐天好像泄了气的皮球,论文是写不下去了,干脆把自己整个身体都放在床上,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休息。可是回忆就像是电影一样,在沈乐天的脑海里一帧一帧的回放个不停。
伴随着回忆进入了睡眠,在梦中都是于睿德的眉眼。当初选择了来多伦多就是想着,离于睿德远一点、在远一点,是不是就会忘了他了。
沈乐天是怀揣着硕士毕业证书回国的,回国之前谁都没有告诉,就是想给家里人一个惊喜。上飞机之前沈乐天就下定决心,回去之后忘了于睿德,不在让父母和哥哥担心自己了。
婚礼的前一晚,沈乐天、云洛、贾珍一起在云洛的家里告别云洛最后一个单身的夜晚,因为第二天一早云洛要早早的起来化妆,所以三个人休息的很早。
沈乐天:“距离我们上一次,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的时候好像很遥远了。好像还是上初四的时候把,当时是在贾珍的家里,一转眼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
乐天说完之后,她们三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里,因为云洛和贾珍不敢让沈乐天回忆往事,怕她会伤心、难过。反正两人只记得,在懂得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喜欢时,沈乐天说的那个人就是于睿德。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两人甚至现在都不敢问一句:乐天你心里的那个人还是于睿德么?
沈乐天第一次见到于睿德的时候,是小升初第一天开学的时候。于父牵着于睿德的手跟自己的父亲握手打招呼,父亲的另一只手上牵着的是自己。就这样沈乐天认识了那个瘦瘦小小的于睿德,还没开始长身体的他,像一个营养不良的难民,这是沈乐天对于睿德的第一印象。
那个年代,新生入学老师排座位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身高差不多的在一起坐。于是,就这样沈乐天跟于睿德做了同桌,一做就是半年。这半年里,两家的父母也在密切的交流中。因为当时于父的云野是l市最厉害的公司,而沈父的巨峰,是l市的后起之秀;对于商人来说,没有利益的牵扯,成为朋友是必要的。就这样,从沈乐天认识于睿德以来;在学校里能见到他,在家里还是能经常见到他。在那个情窦初开之始,沈乐天身边的男孩子除了哥哥沈景天,就剩下于睿德了。所以理所当然的,于睿德成了沈乐天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
正在化妆的云洛突然想起了什么:“乐天,对不起,我忘记跟你说了,今天有一个伴郎是于睿德。”
沈乐天对云洛笑笑:“你道什么歉啊,我早就想到了,他跟你老公是发小,赵毅结婚于睿德怎么可能会不在,就像你结婚我跟珍珍一定会在是一个道理。我既然回来了我就已经做好了会遇上他的准备了,而且我已经下定决心要重新开始了,现在于睿德对于我来说只是前任,只是旧友。”
赵毅来接新娘子的时候,沈乐天看到了于睿德。那个让自己远走异国六年的人,现在的于睿德成熟了,比上高中的时候还要帅气,跟初见时那个小难民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了。
赵毅和云洛结婚,他们四个伴郎伴娘反而比新郎新娘还要忙。直到婚礼结束,于睿德才走到沈乐天的面前:“乐天,我送你回家。”
沈乐天点点头:“好啊。”
黑色的宾利在黑色中缓缓向西山别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