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卫颂,高一(2)班的班长,我们班最近从美国转来一个同学叫林焕,有一口华丽的标准美式英语,英语老师安排他在课前进行单词带读。即便是重点高中,也早就没有这么小学生的教法了,所以同学都不当回事,林焕依次念了单词表,跟读却变了味,故作夸张地模仿他的腔,每个音都转得极其浮夸,“啪”的一声,带读停了,林焕扔下书跑出了班外。
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当是同学间的玩闹,没想到他会不快。他在班上还没有什么朋友,竟然没有一人跟上去安抚他,想了想,我就出去找他了。
走廊上没看到人影,我猜是去厕所了,果然有个隔间紧闭着,虽然这种时候让他自己待着比较好,但我仍低声说:“快要上课了。”
本以为他会等我走后再出来,没想到他直接推开门,眼睛微红,睫毛上还有水汽,发脾气的委屈模样让我想到一个词——大小姐。
课间操的时候我和同学笑说:“你看林焕,像不像个大小姐。”
“哈哈哈,这个词完全合适。”
过了一个星期,“大小姐”竟然成了他的外号,恐怕他也知道了。我过意不去,等放学人少的时候叫住了他。
“林焕,我有件事要跟你道歉。”
林焕有些惊讶,但还是冰冷高傲的样子:“说。”
“你有个不好的外号是我最先叫的,对不起。”
我180他170,居高临下的好像不够陈恳,心想要不要再给他鞠个躬,结果他狠狠瞪了我一眼,就走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也是瞪我,那眼神却变得含嗔带怒,无端带出几分幽怨来,似乎示意我哄他,我只好揽住他的肩,他抬眼看我,黑漆漆的两汪无底温柔乡。
醒来体内还有一股冲动,暗道一定是“大小姐”这个外号叫出问题来了。
自此之后,始终觉得对他抱歉,他似乎也看穿我的心理,不时问我要请假条什么的,我都直接给了。
艺术节到了,也临近期末考,同学互相推脱,都不愿上台,文艺委员很为难地找我商量。我知道林焕晚自习请假,大多是去打架子鼓,便推举了他。文艺委员考虑道:“架子鼓啊做成一个节目太单薄,有什么配合就好了。”
“和其他班合出一个节目行不行?做一个乐团的演出?”我建议。
“找个贝斯?找个主唱?不过班长你先说服林大小姐才行。”
“为什么你不去说?”
“你去嘛去嘛,我跟他没接触。”文艺委员推给了我。
不过我倒是有个办法。
傍晚林焕又来找我拿假条,我示意他到教室外说话。
“又去打鼓?”我明知故问。
“嗯。”他不多话地应答。
“校艺术节要出节目你知道吧?我觉得你可以上去。”
林焕眼里尽是嫌弃和抗拒,他说:“我被允许说‘不’吗?”
“我们是打算和其他班一起组个临时乐团,不单单你一个。”我尝试劝说。
“我更加不愿意了。”
“那你就上去单人表演,我很看好。”
“有好处没?”他皱着眉说。
“我想想你可以借口排练,翘掉很多水课。”
“我考虑一下。”
考虑的结果就是答应了。
第二天他跟我说这件事我还不太相信,甚至觉得自己拐他上了贼船,毕竟乐团什么的完全是一张空头支票吧!
怀着不知道哪里来的责任感,我跟着文艺委员四处张罗乐团的事,诺大的高中,好不容易才东拼西凑搞出了个“”。
把林焕塞进乐团后,又忍不住担心他在里面和其他人合不来怎么办,别人看他高冷就孤立他怎么办,后来发现都是杞人忧天,他和那些人有共同话题,处得相当不错,在学校里经常看到他们勾肩搭背。
终于到了文艺汇演那天,林焕脱掉校服,穿着黑色衬衣,脊背显得很直。主唱理所当然占据舞台前中央,林焕坐在他后方的架子鼓后面,很不惹人注意。间奏部分,贝斯、吉他、鼓手都来了一段独奏,主唱才退居一旁,轮到林焕时,灯光汇聚在他身上,架子鼓因他敲击而震动,他的身体与旋律一同轻晃,在我记忆中他甚至有些瘦弱,从未有如此富有力量感的时刻。我听到尖叫声,好几个女生已经疯了。
表演自然是成功的,从后续也能看出来——下课的时候总有其他班的女生路过,往教室里找林焕的身影,连我们班的女生都开始对他青眼有加——我觉得促成这一切的我,应该不欠他什么了吧?
他再来问我要请假条的时候,我公事公办地问他:“请假去干什么?”
他显然没料到我会问,挑了挑眉说:“和以前一样。”
“艺术节结束了,你好好准备考试,晚上是自习时间。”
他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都没说,坐回到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