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古府家丁护卫撞见,只好被蒙面的我们全部打趴在地,化做屎尿一堆,堆成骨折一片。
当夕阳西下,古虹终于找到雪白时,雪白正衣衫褴褛的站在湍急的河流边上,往前一步,即是深不见底的汹涌河水。
落日的余晖打在雪白的脸上,将那青紫色的虐痕彰显的极其罪恶!凌乱的发丝随风拂动,渲染出诀别的痛楚。那单薄的身影,在广阔的河水的映衬下,竟显得如此无依无靠,楚楚可怜。
那白色的凌乱衣衫上,布满了暗红色的血迹;那迷茫空洞的双眼,仿佛对一切无知无觉;那因古虹到来,而微微颤抖的唇,却红肿破裂的发不出一点声音。
古虹满眼是痛的小心靠近,用颤抖的柔声,哄道:“墨儿,乖,过来……”
雪白像受到惊吓般,紧紧捂住衣襟,狂乱嘶哑的大吼道:“别!别过来!求求你,别过来!不!不!古虹……救我……救我……洪仙儿,你不得好死!啊……”在凛冽的风中,在痛彻心扉的嘶哑里,在无尽的痛苦中,在凄凉的惊恐里,雪白苍凉的步伐突然踩空,染血的衣衫,在空旷的天地,飞舞出孤独的诀别,坠入滚滚的河水中,丢弃了红尘的一切,只剩,那汹涌的河水,依旧……
而同一时间的下午,有人约洪仙儿某某客栈一叙,说是有古虹的犯罪证据要交给她。结果,不但把古虹的书信证据交给了洪仙儿,更是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了卖一赠一的买卖。
南烟是我“坠落凡间”的花魁之一,亦是与雪白身形相仿的人。
当我们将雪白和朝一同掳了回来后,雪白就着手给南烟化妆,将他扮成自己的模样,使其带着古虹的罪证与洪仙儿约会。
我只知道,南烟的口技不错,模仿起雪白的声音,倒是有八分相似。也知道,南烟会对多疑的洪仙儿说,他确实是喜欢古虹的,但古虹却因所谓的玉兔之说,只拿他当挡祸的棋子。无论他怎么暗示,明讲,始终不肯碰他!他也是男人,也有自己的欲望!所以,他恨古虹,恨古虹不顾他的感受,要让他守一辈子的空房!现在,他要报复,让古虹知道,他不但能挡祸,更是招惹祸害的妖精!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化妆成雪白的南烟,将会与洪仙儿云雨一番。
我只是好奇,南烟如何不脱衣服,不露脖子,就与洪仙儿合欢的呢?难道,真是脱裤子,就上?玩速食游戏?毕竟,雪白的易容术实在高明,也不可能全身化妆,只能伪装到脖子处。就这一点来讲,南烟的床上技术含量,就值得表扬。回头,加他工资。
洪仙儿玩弄的雪白,是假雪白,但在古虹面前,跳下滚滚河水的雪白,却是真雪白。
至于给洪仙儿的古虹罪证,其实……哎……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那种东西,在现在,叫做日子。
而我却知道,傻子写日记;聪明人编日子;只有高人,从来不写日记。如果说,我是高人,那么,古虹,就一定是傻子!
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如此精明的人,竟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过,也可以想象,一个人做了太多的坏事,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分享,当然会郁闷得发狂,这个时候,写下来,就成了最好的发泄途径。看着被朝盗来的日记,我才真正明白曲府灭门的真正原因。
更没有想到,古虹有一天喝多了酒,竟然会叫雪白为白儿!不过,同理,看完古虹的日记,我完全明白了其中原因。
哎……要问我怎么知道古虹会唤雪白为白儿,还得说我家人都有偷窥的爱好,八卦的心理,就连朝都不例外。当朝做小厮容易吗?不但要端茶送水,更得竖起耳朵听风语,就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
拿到这本日记后,我犹豫再三,还是只扯了其中一些比较上得了台面的古虹罪证,让南烟代表雪白,交给了洪仙儿。其余的,就当作是我私人收藏吧。
关于日记,除了朝核我,没有人知道。就连与朝一同潜入古府的雪白,也是完全不知的。其实,可以理解,毕竟以朝的性格,他不可能拿到日记后,就对雪白说:你看,我学若熏偷到一本日记哦!
日记的内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相信,就连朝,也只是大概翻番,确认其价值后,就再也没有看过。而我却因为时间紧急,没有来得及全部看完,便连同玉玺与日记,一同交给了朝保管。
朝看见我交给他保管的重要物件,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将我牢牢地捆与结实的怀里,以此来表达他最真挚的感情。
朝,你要懂得,你一直是我——最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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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就听说,古虹带着自己的兵马,直接杀到洪仙儿府上,而洪仙儿也摆开阵势,与其兵戎相见。
话说,打打杀杀没什么意思,但两人的对话,就颇具玩味了。
古虹凶狠红了眼睛,冷喝道:“洪仙儿,你侮辱我的宠夫,今天,就拿命来还!”
洪仙儿不屑的冷哼:“笑话!明明是你所谓的宠夫耐不住寂寞,来勾引我!我还真忘了告诉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