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叹了一口气,说:“应该还有一个人的电脑有点电,是谁的?大家写点什么话,留给家人吧。”
“咦……咦?”
另外两人看蓝天最小,就说:“蓝天,你先写吧。想好要写什么,再开电脑。”
蓝天有点惊讶地看着他们。
像他们,懂得这么多的人都说出这种话,看来,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蓝天呆坐在那里,想:为什么我就要这么死了呢?
那……自己的老爹可怎么办?
刚刚失去妻子,马上又没了儿子。
老人怎么受得了呢。
刚刚才当了几个月的乖儿子,这日子也太短暂了。
蓝天是从没了妈妈之后,才第一次有了了解父母的想法。
他甚至觉得,从没和妈妈离得这么近过。
在过去,妈妈还在的时候,他不曾知道她的难过和压力,不曾理解她的坚持和委屈,也不曾支持过她的决定和选择。
蓝天觉得,好像是从那一天开始,才真正开始了解自己的妈妈。
从那一天开始,两个人的生命才融合在一起。他把她的历史刻进骨子里,同时他的历史也为她而改变。
那,要是就这么没了,爸爸可怎么办呢?
老大和老二在旁边轻轻地说起自己的老婆。
蓝天又有点羡慕。
自己可还没有老婆呢。
甚至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当然,那短短的几天,不算。
一个人恋,叫什么恋爱啊?
他又想到了郑前。
郑前这个人,虽然有的时候很让人受不了,可是他对自己的用心,蓝天还是感觉得到。
其实他一直觉得特别愧疚,因为一直没有回应他。
看见郑前把时间花在自己这边,有时候,真是挺为他感到着急的。
同时又恨自己不争气,郑前多好的一个人,怎么就不行呢?
其实,蓝天是真挺喜欢郑前的。
但是大概不是对恋人的那种喜欢。
不过他也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
就是一直觉得,既然不是自己第一眼看到就心跳的仲斯选,那干嘛要当同性恋啊?
可是现在,在这种情况下,他又觉得,当同性恋好像也比没有伴要强。
听说喜欢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不然,如果能活着回去的话,试试看……试试看自己能不能对郑前培养出一点感觉?
哎……
不过那个人有的时候还真是挺让人受不了的……
蓝天觉得,要说这辈子唯一比较丰富的经历,大概就是倒霉的经历。
他这辈子甚至从来没看过一场赢了的球赛。
只要他打开电视,自己喜欢的球队必输。
如果去了现场,那就会是球队历史上耻辱性的惨败。
蓝天自信,自己见过的怪人肯定是别人的100倍也不止。
朋友们都说,他们平时,从来没见过神经病,见过的所有神经病,都是和蓝天在一起的时候,说他有吸引怪人的特质,还起了个名字叫做“极品电波”,意思是他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怪胎。
经常有人说,蓝天年纪轻轻,就有很好的心态。
不管遭遇了什么,都可以保持平静。
蓝天自认是因为人生自己的人生阅历丰富。
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受打击的话,那就见怪不怪了。
可是他依然觉得,既然小事上倒了霉,大事上,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呀……
蓝天打开笔记本电脑,还是觉得,这一切有点像做梦。
怎么年纪轻轻的,突然就写上遗言了呢……?
他也确实写了不少话,给爸爸的,给朋友的,给郑前的,没有给仲斯选的。
主要是劝爸爸,不要太难过,自己去找妈妈去了,其实也挺好的哈哈。
给郑前的呢?只有一句话:虽然你总是摆高姿态,可是和你一起的时候挺开心。
然后他将电脑递给老二和老二,自己躺在地上,徒劳地想要回复些体力。
老大和老二也早已想好要说些什么,很快就弄完,说,趁着还能走,抓紧时间,再走走,试试看。
这是最后的希望,自然没有人有意见。
又走了一会儿,三个人突然感到,连续数日被大雨迷雾包裹的这块地方,好像有些转晴。
这是一个好兆头,于是就又来了点力气。
走到夜晚,精疲力尽的他们无意间爬上一个山顶。
蓝天极目远眺,竟然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家灯光。
他真感谢自己这没有一点散光的视力。
有了生还的希望,老二好像又恢复了些力气。
他搀扶着另外两个已经不怎么能走路的人,一夜没睡,之后又走了一天,最后终于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