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下去。什么平生三愿,都见鬼去。你好好活着,才是我最大的愿望,唯一的愿望。只要你活着,我的愿望就实现了。”
“我明白了。”我看着弃轩,忽然觉得,就是我立即死去,或者他立即死去,天崩了,都再没什么可遗憾。
我将郅支单于派遣的几人引至军中后,吸取了伊奴毒的教训,先令人将他们拿下,才表明了他们的身份,再将同来的开牟送到副校尉面前。
副校尉此回终于得以施展口才,与屠墨一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降开牟,从而得到了郅支城防守的全部情况。
万事俱备,大军只待一声号令,便可踏平郅支城。
可是,城中的弃轩呢?
大战在即,我身披战甲,手持刀剑,登上瞭望台,在康居炽热的阳光下,遥望郅支城的方向,心内一片空寂。
一匹胡人的烈马在一片空寂中奔了过来,马蹄带起烟尘滚滚。我从未见过跑得这样快的马,几乎是一只离弦的箭。
蓝天,黄沙,烈日,奔马,这一切令我眩晕起来,而不远处的弓箭手已挽弓如满月。
不对,马上共有两人,其中一个还是女人。“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一个诡异的希望在心中茁壮生长。等马奔近些,再仔细看,我看清了策马而来的那人真是弃轩。
激动得几乎从瞭望台上跳下去,我急忙策马过去,被一阵风送着,来到他身边,我们相视一笑。本有千言万语要说,但这一笑之后,却觉一切尽都够了。
我们一同策马回营,手离了缰绳后,方才注意到,与弃轩共乘一马的竟是乌黛。
“她?”我疑惑,不解弃轩怎么将这女人带了来,周围人亦是不解,瞧着那女人,虎视眈眈。
弃轩道:“多亏了她,我才逃回来。”
我更加不解:“她为什么救你?”
弃轩道:“她爱上我了。”
乌黛听他说得这般顺其自然,理智气壮,月亮般的面庞飞红,羞涩地垂下她那颗美丽骄傲的头颅。
我没料到乌黛竟是这样疯狂,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女子。可弃轩,他一向很习惯被女人爱上,更习惯别人为他去死。心内忽然一阵遗憾,这个高傲的女人,爱错人了。
我终究还是煞风景道:“可她毕竟是个匈奴女人——”
“不,我可不是匈奴人,我是月氏人的女儿,九岁时被强盗掳了去,一路转卖到匈奴,我也恨匈奴人。”乌黛申明道,用不容质疑的语气。
我再不多言。
副校尉见弃轩回来,亦是欢喜,笑道:“怎么,不留在郅支城,同郅支单于图谋天下?”
弃轩笑道:“我倒是想,只要单于不怨我杀了他儿子,抢了他女人。”说着,他将手中一个包裹往地上一掷,驹于利受的头颅就滚了出来。
☆、攻城
副校尉记了弃轩一功,至于假冒王爵一事,副校尉口中说着处非常之境,行非常之事亦未尝不可,不作追究。但对弃轩的态度却从此加了三分小心。
我们此次的做法未免令单于伤心,不过不要紧,他马上就会更加伤心。
对郅支城的总攻终于开始。
大军在行至都赖水上游,在离城三里处停下,安防部阵。一向以强盗和征服者姿态出现的匈奴人则摆开了守城阵势。数百名披甲挽弓的骑士来往奔驰在城门之下,烟尘滚滚,马蹄声如雷。城门两边百余名步卒则层层叠叠,如鱼鳞一般步下阵式。城门上的射手亦拉满了弓弦,纷纷叫嚣道:“来,汉人,有本事就来同我决战。”
他们的确气势惊人,可惜这气势并未维持太久,很快就在我们的弓箭和强弩之下消散。我又遗恨起自己少了三根手指,无法弯弓搭箭,只能随战鼓的节奏冲锋。
对面的骑兵和步兵开始败退至射程之外,我们随之改换阵势,持盾者在前方,我持长剑,与持长刀与长矛的士卒走在中部,后面跟着持□□的射手。仿佛一辆庞大的战车,缓慢而坚定地向前行驶,将一切通通辗作齑尘。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骑兵乱了马脚,不断有人从马上坠落,被乱马踏死。至于那原本如鱼鳞排列的步兵更是早已乱成一团麻线,都纷纷叫喊着往城门内退去,城门很快关闭,来不及撤进城内的士兵很快变成碎尸。
城上的箭如暴雨般落下,我们的射手亦在高高堆起的土堆上往城门射击。两方的箭雨交击,飞蝗般遮蔽了天日。匈奴人居高临下,占据地形上的优势,可他们乃是蛮夷,□□哪及我们精良,人数更是不及我们,很快露出疲态。
激战中,一支箭射到我肩膀上,无暇多顾,只先将箭身折断,凭那箭头留在肉中。
匈奴依托土城外的木城作战,滚石,沸水,箭镞从城中不断落下,使人无法前近半步。弃轩带头将涂着油脂的火箭射向木城,无数支火箭接连而上。匈奴人妄图用流沙来阻挡火势,可势不可挡。风起之后,木城就化作一座火城。惨叫声不断从熊熊大火中传出,有燃烧的士卒往土城逃去,身上立即就被插满比火焰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