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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壮还是高中生,而且现在时间卡的也紧,想要走公派出国的路子肯定是行不通了,最重要的公派出国限制多,最后还是一家人四处托关系,紧赶慢赶把一切手续都给办妥了。
不走公派出国的路子,那些生活部贴也就全没了,不过好在凌家也不缺那点补助。
凌壮的英语是凌国栋一手教出来的,虽然前期没什么准备,考个托福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他托福成绩很高,几乎是满分,至于推荐信,是凌国栋搞定的,他现在已经是副教授了,因为翻译了十几本很具权威的英文书籍和论文,转正也是早晚的事,他在学校有不少朋友,朋友托朋友的,就有幸请到了一位大拿亲自为凌壮同学写了推荐信。
凌壮同学的目标是英国伦敦大学的建筑学院,他喜欢建筑学的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能把自己设计的房子光明正大的盖在土地上,对他而言这也算是另类的收复江山了,因此在学习语言之初,他时常会跑去凌国栋所任教的大学的设计专业,在一旁旁听老师讲课。
他的设计算是中西式的结合,因为上一世的记忆,他的设计很有中国古典建筑的韵味,也是凭借着这些年累计的一些稿件,他才能顺利通过招生处的审核。
凌壮想着,针都打了,这国一定得出,他有一个梦想,就是让自己设计的建筑,盖在欧美国家的首都之中。
还有,那就是多买点国外的土地房子,听说国外的土地都是私人的,买下就能代代相传,他想着自己要是多买一些,不就是另类的打江山了吗。
这趟出国,他并不是独自出去的,海公公和兰姑姑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了,但是他们根本就放心不下放自己最宝贝的小太子独自离开家乡,去那蛮夷人居住的地方。
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可是在海公公和兰姑姑看来,那些蛮夷就是蛮夷,在他们对蛮夷的了解中,他们吃生肉,喝生鸡蛋水,就和未进化的原始人一样,要是小太子去了国外,难道让他跟着那边的饮食,茹毛饮血?
两个老人可受不了这一点。
尤其是海公公,在他原身的记忆里,他知道原身也是去小太子要去的国家留过学的,那边吃的除了汉堡就是薯条,还有啥仰望星空派,绝顶的美味,海公公想起原身记忆中的画面,回忆那味道,想吐的感觉又来了。
因此两夫妻商量再三,决定做那时髦的陪读,一块陪着小太子出国。两位老人都是知识分子,英语交流完全不在话下。
凌壮再懂事也才十六岁,家里人对他出国的事未必放心,相处了那么多年,他们早就不会和两位老人虚伪的客气了,他们都明白海公公和兰姑姑有多喜欢凌壮,答应他们陪读的要求,也是个正确的选择。
至于凌娇,这趟她也会一起过去,这次出国她要引进一批德国的机器,顺道送弟弟去英国,帮他办理上学的手续,租房子太麻烦,之后弟弟和海爷爷兰奶奶估计得在英国住好些年,尤其是凌壮要读研读博的情况下,还是直接在学校边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小房子来的放心,以后他们要过去探望弟弟,也方便一些。
凌娇现在也是小富婆了,并不缺那点买房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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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出国那一天,全家人都来机场送行了,包括准大姐夫毕天佑和准二姐夫闫家一家人。他们没带太多东西,因为据说海关最近查这些东西查的比较严,要是因为不小心带了什么所谓的违禁物,导致凌壮无法出国这才麻烦呢。
因此除了一些基本的换洗衣服,以及一些证件还有一些现金,他们什么都没有带,反正国外现在比国内发达多了,想要什么东西,随便找一家大商场买齐就成了,家里不缺那点钱。
也是运气,就在过检的时候,他们一家正巧撞到了同样在今天出发的齐彬一家。
“凌壮,你怎么在这儿?”
齐彬看到凌壮出现,第一反应就是震惊。
因为凌壮选择出国的事并没有大肆宣扬,除了班主任和几门任课老师,也就和他玩的好的同学知道。
能和凌壮交朋友的人都不是那些咋咋呼呼,有些什么风吹草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加上自从决定出国后,齐彬在下半学期基本上就没回学校上过课,他就更不会知道凌壮和他一般,也选择出国的事了。
“我要去英国念书,我记得你也是去英国吧,以后咱们能多聚聚。”
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总是一件好事,尤其在即将去异国他乡的时候,凌壮觉得齐彬脸上的小痘痘的显得可爱了起来。
“你也要出国!!!”
齐彬在心里连打三个感叹号,凌壮不是说他是农村出来的吗,不是他看不起农村的孩子,现在的农村已经富到随便就送孩子出国吗?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这些日子他一直徜徉在终于有一样胜过凌壮的喜悦中,这份喜悦,在今天就这么突然的破碎了。
相比沉不住气的儿子,齐彬他爸齐大业就显得精明了许多,他看着一家人身上的穿着打扮,以及谈吐涵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