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并没有像黑犬爱我那样爱他,但是眼看着他离开我,我也做不到。
从小到大,我们一起长大,感情平淡而长久。
他的感情像是长在深海里的冰,体积一开始还很小,后来变得巨大而惊人,随着时间推移,一点点成长,最后露出了海面。
我不知道这里有冰山,我撞了上去。
漆黑的天空中传来直升机的轰鸣,身穿白色西装的男人仰望着光芒的方向,周围的保镖缓步巡逻,注意力也都放在那个方向上。
直升机缓缓降落,先下来的是个高瘦的男子,头发被风吹得乱舞,却也挡不住那份风骚的气质,衬衫两颗扣子大开,露出漂亮的锁骨,修长的腿配上一双高跟靴,只有赤少爷才能驾驭。
然后下来的是个虎背熊腰的男人,白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身材。戴着个自由国度特产的牛仔帽,一身旅游归国中年男人的土味标配,大晚上脸上戴个墨镜不知道是想干啥,又傻又土又熟悉,开口第一句就能让人想打他,只能是程警官——程二。
最后下来的是个高大男人,身型威猛,单薄的背心包裹结实的肌肉,外面穿着一件万年不变的毛帽大衣,皮带黑裤加靴子,看着就不好招惹,那便是黑犬。
光头在一旁看着,本以为白先生会上前去立刻跟黑犬说话,没想到白狐先是微笑着握住了赤少爷的手。
“我还想在国内多玩儿几天呢,到时候可要多麻烦麻烦犬哥啦。”
赤少爷本想揽着黑犬说,不过握着白狐的手说也一样。
“总要好好招待客人。”
白狐和黑犬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一块儿,便是一副主人姿态。
“白狐,孩子现在怎么样?”
黑犬着急想进屋。
“他现在好多了。”
白狐牵着他进去,半途想起,扭头对两人笑道,“先进来坐坐吧,我给你们上最好的茶。”
程二放下了心,没心没肺地笑着,摘了墨镜和牛仔帽进屋,在这里绝对不会有人杀了他。
赤少爷倒是没有以往那般,坐下就开始对周围品头论足一番,沉默着抿嘴。
看着孩子熟睡的脸,倒也没有照片里表现的那么严重,黑犬松了口气。
“玩得开心吗?”
白狐靠在旁边轻轻问着,微微一笑,一切都熟悉得让人安心。
就算是相处了那么久,如此亲密的距离还是会让人手脚找不到地方放。
黑犬点点头,不敢看白狐。
“你开心就好。”
话语轻微,却似带着百般沉重。
“怎么了?”
“我怕你不想回来了。”
“怎么会”
“我想也是”
白狐轻笑着。
黑犬不明白,他自愿把所有的忠诚与爱意给了白狐,不要求任何回报,白狐却总是顾虑重重,只保留黑犬的一部分情意。
与白狐相处的人总是觉得白狐冷漠,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如同手术刀一般的冰冷。
一开始会觉得他很亲切,他总是带着笑容,招待人或者在舞会上都是友好和善的,彬彬有礼,犹如一只温顺的食草动物,甚至让人怀疑他怎么会是三狐会的老大。
久了便了解了,白狐杀人如麻,手不沾血,甚至能够笑着开枪,他戴上了面具,早已摘不下来。
他的心已经在小时候那次事变中化作冰雪。
从小便失去了爱人的能力,模仿着社会里他人眼里的完美人生,娶一个女性,必要时候可以把她做为筹码交易,更不用说部下和儿子了,只要是利己的,白狐便能舍弃。
四眼比秘书和光头看得懂一些,白先生对于孩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爱,孩子对他来说更像是一种工具。
在哄孩子的时候,白先生眼里没有孩子。
太冷漠,才能坐着这个位置,他必须是无所不能的神。
但是这一年来,四眼说不清,只能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了。
赤少爷和程二被安排睡在祗圆,程二倒是立马洗了澡,睡了个安心觉,赤少爷一边抚摸着祗圆的墙壁,一边观望四周。
一切都没有变,还是记忆中熟悉的模样。
如果当日不是白家,现在这里的主人会是他,而他也不会与犬哥分离。
回国之后也没有时间好好休息,白狐立刻去了祗圆工作,黑犬被程二和赤少爷拉着要在周围游览。
把孩子给了阿姨照顾,三个大男人便在白天到处跑了一番,到了夜里去了赌场和酒吧。
几个接待的都小心伺候着,特别是那酒吧老板,看见黑犬便弯腰笑脸相迎,捂着手招待。
“好久不见啊犬哥!真是大驾光临,蓬荜生辉,犬哥,这两位都想要点什么?”
“诶?你这儿人还挺多的啊!”
程二眼睛放光,直往帷幕里瞅,里面全是勾人的小妖精。
“嘿呀,来来来,这边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