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骄傲的事。
爱上同一个人,也算是找到了知音吧。
可惜,楼歌是失败者。“情敌”这个字眼不但不令他骄傲,反而让他非常憎恶。
这世上个人之间最大的两仇恨是“杀父杀母”之仇与“夺妻掠情”之恨。
横在他跟齐宁之间的就是后面一种恨事。
楼歌恨齐宁。
楼歌喜欢小阳。
喜欢小阳的程度与仇恨齐宁的程度是正比的。
情仇啊!男人一生追求的东西是什么?
自尊自信自强自胜
齐宁抢了小阳
伤了楼歌的自尊自信。
大男人的情怀被毫无顾忌的践踏了。
楼歌对小阳的感情,以前若有一百分的话,现在却成了百分的平方了。
从市场定律来说:要的人多了,物便珍贵起来。
楼歌不喜欢失败,当然,这是因为他以前失败的机率不高。
成功不断地累积,难免会使他的意识有一些膨胀。
他没有检讨过自己的失败。他认为,自己是大意了被人钻空子了。他认为,只要自己认真出手就可以扳回局势。
他淡定。
他在这种认知下来到了香港打算与齐宁斗一斗。然后小阳就会知道齐宁是多么不可靠卑劣的男子。
只不过,世上的万物在你需要的时候,不会按你的意志前进的。
楼歌一直没机会与齐宁象美国西部的牛仔一样来一场真正的决斗。
楼歌懊恼,他一到香港就被林天杰的阴谋诡计给缠住了。
而齐宁这个对手比他认知中的更阴险。
无论楼歌的拳头有多重,打出去就象落在棉花上。
憋气啊。
而他本人被齐宁这个阴险小人派来的人给附上了。
阴魂不散的附骨之蛆:黎卓亮。
查不出这个人的资料来。
哈哈,还好,现在摆脱这个男人了。
楼歌愉快得忘记了身上的伤痛。
大男人失败一次算什么?等待机会卷土重来。
背叛了齐宁的人叫小乙,这只是代号。
他们是短暂的合作,不需要牵涉过多。
条件是:楼歌助他杀了林天杰,而他助楼歌救回他的手下。
楼歌并不知道林天杰在哪里,但楼歌知道有一个人是林天杰备用的替身:金铭。
金铭认识楼歌。
楼歌约了金铭。
楼歌看着代号为小乙的男人一刀杀了金铭,手法干净利索。楼歌跟在小乙身后看着他把尸体弄进了公园,看着他把金铭丢在了草地上。有关这一点,楼歌不理解。为什么要丢在公园里呢?楼歌没问,一问显得头脑比对方差。
这期间楼歌一点忙也没帮。
“还不走?”小乙的声音有点冷。
楼歌讨厌被人用这种口气说话。
“你不觉得尸体丢在这里很单调么?”楼歌用更冷的声音回话。
“什么意思?”小乙问。
“林天杰死得太容易了。”楼歌戴着皮手套的手里抓着一把烟头(金铭等他的时候抽的烟),把烟头最长的一支夹在金铭的手指站,剩下的丢在尸体一边,顺便把尸体的一只腿弯了弯。 “这么做有什么用处?”小乙不以为然。
“就因为没有用处才能扑朔迷离。”楼歌满意地看着现场,踢了踢脚下干燥的草皮:“这样才象第一现场。”
“无聊。”
“……你懂什么。”
“……”
救人意外地顺利,小乙的背叛显然是隐蔽的。
楼歌阻断了对外通讯。
关押人的地点非常隐蔽,一家制衣厂的地下仓库,看守的人不多只有三人。
楼歌不喜欢亲手杀人:“打昏了就可以,别杀人。”
小乙的目光闪了闪。
看守的人不是静止的,他们会反击,职业军火的身手让楼歌与小乙无法从容应付。
血腥事件往往不能由着个人意志。
死了第一个人就有第二个人会死。
楼歌捂着身体新增的枪伤,看着小乙的尸体,有些叹息。
血在流。
追踪需要判断能力。
黎卓亮冷静地站在彭宅外面,闭上眼睛冥想着楼歌会逃到哪里去……
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走回了彭宅找到了彭亦文:“借一辆车给我。”
彭亦文睁大眼睛,哆嗦着嘴,觉得此人真是厚颜无耻。
黎卓亮到了关押犯人的地方,看到了几具尸体,楼歌一群人消失了。
楼歌逃到哪里去了?
番外 附骨之蛆-02
冬日的海水冰冷刺骨,它残暴地剥夺维持生命的体温。
全身受伤的楼歌绝望地机械地划动四肢,感觉到生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