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继承他爸的作用继续让我欢快的撸猫!
沉迷大猫的林煜同志在心里如是想。
维恩做事的效率一向很高,第二天一早他就抓了一串兔子回来了,没错,是一串,因为这个兔子家族有些庞大,维恩又是人形的状态,所以他用草编了根绳子把兔子们捆成了一串,于是林煜看到的便是兔子们像鞭炮一样被结在一起拼命挣扎的样子,这滑稽又可怜的模样让林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早在维恩去抓兔子前,林煜就已经在屋子旁边那个小小的杂物室清了出来,十几只兔子放进去倒也不是很挤。
兔子的繁殖速度很快,所以林煜丝毫不客气的立刻就从里面抓了一只出来充当今天的午餐,西伯利亚的夏天再怎么热食物放上一晚上也不会馊,何况现在还没到盛夏十分,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煜仍要盖着厚被子才行。所以即使兔子多到吃不掉,林煜也丝毫不担心,实在不行就送几只给那个狐狸精呗,反正狐狸都喜欢吃兔子。
不过那些兔子似乎还挺记仇,林煜后来给他们喂食物的时候,居然还咬了他一口,气的林煜那天又大开杀戒宰了几只兔子,吃不掉没事,他已经准备做兔肉干了。
自从知道这里有熊出没后,维恩跟在林煜身边几乎已经到了寸步不离的程度了,就算林煜要去方便,他都必须紧跟在后。
搞得林煜忍无可忍地吼道
“我光屁股你看什么看啊!”
维恩淡淡道
“你□□我都看过。”
“……”
不过那只熊不走始终是个隐患,而且维恩这么跟前跟后也不是个办法,就算那只熊没有对林煜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万一他的出现突然吓到了林煜,那林煜和肚子里的宝宝就都有危险了。
在仔细商讨了许久后,林煜和维恩一致决定,要干掉那只讨厌的熊!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当然,林煜那么痛恨偷猎者,他自然不会做和那些偷猎者一样的事了,他口中的干掉其实只是想让那只熊离开他们的领地而已。
或许是林煜住的这块区域的食物比较丰富才把熊吸引了过来吧,单纯的驱赶他走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眼下只有一种方法,能让这头烦人的熊滚蛋。
那就是狠狠收拾他一顿,让他知道领地的主人不是好惹的。动物之间常常会因为领地之争而打的头破血流甚至丧命,争夺领地一方面是为了争取食物,另一方面是争取跟多的配偶选择权。
争夺配偶权多半发生在同种动物之间,但争夺食物就不一定了,比如在非洲,狮子会杀死豹子或者鬣狗一样,即使他们不是同族的,但因为他们会与狮子抢夺食物,所以一旦碰面,狮子还是会尽可能的杀死他们。
经过林煜的再三确认,这片林子里只有一只熊,所以可以确定他不是为了配偶而是为了食物才来的。
那些被林煜搁置了几个月的红外摄影机又重新起了作用,林煜发挥他野生动物摄影师的专业技能,在熊必经的路上放置了几个摄像头,希望能找到吸引熊来的源头。
不过遗憾的是,这只熊很聪明而且很暴力,林煜放置的那些摄像头很多都在一夜间被这头熊毁于一旦,等他第二天去查看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了摄像头可怜兮兮的残骸。
好在即使只有几个摄像机幸免于难,但它们仍然拍到了十分有用的镜头。当林煜从摄像头中看到那只熊爬上树的时候,他大概明白了这头熊为什么偏偏来他的领地了——因为这里有十分吸引他的浆果。
因为西伯利亚春夏短暂,所以能享用到浆果的时间也就短短几个月,棕熊们在夏天干的两件事就是交@配产崽,进食屯脂肪。
浆果对于他们来说虽然不是屯脂肪的最好选择,却也是不可抗拒的美味。
弄清楚的棕熊的真正目的后,林煜和维恩行动起来也方便了很多,虽说这只熊很聪明,但再聪明也无法与人类的智慧匹敌。
林煜挑了一个与熊错开的时间和维恩一起去了那只熊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埋下了陷阱,然后便蹲在电脑前看着摄像头中记录的实况静等那只熊的到来。
要说那只熊也是挺有心机的,每次去那棵树,都是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林煜想,至于吗?不就是吃点果子嘛,搞得去偷人家一百万似的。
不过就算他在黑夜活动又如何呢?林煜看不见不代表维恩看不见啊,猫科动物可都是有着极佳的夜视能力的。而且输出的主力就是维恩,一个大肚子的连走路都不方便的孕夫怎么可能去揍熊嘛。
维恩聪明的趴在了逆风的岩石后面,这样棕熊就无法嗅出他的方位。那只棕熊似乎完全被树上满满当当的浆果吸引住了,他在空气中仔细嗅了嗅浆果香甜的气味,然后用与他那笨重的身体完全不符的灵巧身手蹭蹭蹭的上了树。
躲在岩石后面的维恩瞧准机会,迅速拉下了手边的绳子,然后就看到那边天降一张大网,将爬树爬到一般的棕熊完完全全罩住了,被缠住手脚的棕熊猛烈挣扎起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