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伤痕(4)</h1>
想象一种情感的激荡如此强劲,冲击如此剧烈,以至于她在此刻屏住了呼吸。
一首歌的时间短暂,陈裕元短暂地赋予歌的魅力。
“他唱的很好。”钟玳重新戴起耳机说。
片刻,沈衿才说,“……是的,他唱的很好。”
“所以冷静下来了吗?”
“……不行。”
“这也是一种途径,”钟玳说,“用别的事情,去吸引你的注意。”
她一直都在这么做。放纵、沉迷、沉沦。用另一个人去取代前一个人的身体。取代沈祝耀的身体。
那个晚上后,她开始害怕中元节,七月半。
易经里,七是一个变化的数字,是复生之数。因此七月是酬谢大地、敬祖尽孝的节日。
七月,同样百鬼夜行。
她始终不明白的是,沈祝耀为什么选在这个日子,去侵犯她。
叔叔,一直以来都是家中学习的模范。小时候是可塑之才,赢取许多竞赛的奖牌,奖杯。大学时出国深造,留学回时拿了理学硕士学位。爸爸告诫,你要向前看齐,向叔叔学习。
她不可能照做。
沈祝耀的脸上,有陌生的,一种朦胧的神秘。
她曾在他的房间,未上锁的抽屉,找到一本日记。
黑棕皮,用烫金色的英文烙出他的署名。几乎是全本的空白,唯一有内容的牛皮纸上写了几首诗。诗的内容叫她胆战心惊。
其一:
万物都会走向死亡,
只有人除外,
是死亡向他走来。
其二:
我不选择上帝,也不选择魔鬼,
两者都是墙,
都会将我的双眼蒙上。
其三:
沈衿。玫瑰,隐秘而无归期的玫瑰。
我将垂死在她盛放的性器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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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衿十三岁,沈祝耀出差回国。
他二十九岁,穿一身正装从机场走来,把西装穿出无与伦比的风度。
沈衿冲他挥手,仿佛看到旧世纪末期的绅士。
他道,“沈衿,你开始长大了。”
她跳进他怀里,双臂搂住脖子,亲昵地喊:“叔叔,我好想你。”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沈祝耀回答。
“真的?”
“当然。”
在家庭聚餐中,她率先抢在沈祝耀的身边,握紧他的手。仰头冲他笑,“你一直不回来,是在国外和漂亮姐姐玩吗?”
他意味深长:“她们勾不起我的兴趣。”
愚蠢的、三心二意的女人,让他一接触她们的目光,就是腻烦。
沈游斐说,矜矜,你长得不像我,长得像你叔叔。
她成长到少女时期,褪去稚嫩,黑珍珠似的眼,玫瑰唇,长发像乌沉木。
而沈祝耀勾着唇角,他带了多年的腕表换成一串佛珠。
曼丹熟结成老料,沉香成于水中。珠体表面的油线连接成为正面的油面,可见其油脂饱满度。
他拨弄一颗,凑近沈衿,“沈衿,你觉得我跟你像吗?”
他的西装衣领有干邑白兰地的香味。
据说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发生了一场战争。有个年轻人,在地窖里埋下一桶葡萄酒,十年后重见天日时,酒已发酵成为金色,酒味醇厚。年轻人死在了那场战争中,这桶酒因此被取名为生命之水。
这是白兰地的由来之一。
她与他对视,那个时候,她看不见他眼中的秘辛。沈衿点头说:“叔叔长得越来越好看啦。”
“哪里好看?”他徐徐引诱。
沈衿摸到他的眼睛,他顺理成章地闭上。再是鼻子、嘴唇、下巴,他喉结滚动。
“哪里都好看。”
于是他笑:“那你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我最喜欢叔叔了。”
少女受成熟的男人吸引,这似乎是件约定俗成的事。更何况,沈祝耀符合她对未来伴侣的一切想象。
他抱她到怀里,裙压着西裤,气息喷到脖颈。
沈衿缩着脖子,“干嘛呀?”
他没有回答。单手搂住她的腰,接着吃一份乳酪沙拉。
“我也要,喂我吃。”
匙子塞进她嘴里,乳酪酸甜。沈祝耀盯着她的唇,一开一合,沈游斐在和爷爷交谈。
他指间触碰腰上的皮肤,沈衿痒得大笑起来,“别弄我……别烦……”
他说:“为什么不?”
“干杯,沈衿。”沈祝耀举起一杯香槟。
沈游斐皱起眉:“她还太小……”
“不,我要喝。”
她嘴唇张开,在酒杯上留下透明的唇纹。仅仅两口,就嘟起唇来,“难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