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之后这一年多,她养的猫在宫中的地位无人能及,每日好吃好喝地供养着,懒懒地趴在檐下晒晒太阳,心情好的时候喵喵两声,心情不好了挠人一爪子,跟它主子一模一样。
梁忆瑾刚刚离宫的那段日子,王后无事总是长久地盯着那只猫看,看着看着眼角就湿了。
那个时候她真觉得这是她的女儿留的唯一念想了,宝贝得不行,恨不得叫太医每日也来给它请平安脉,生怕这唯一的念想出了什么意外。
现在好了,现在好了。
把大大小小能想到的事都交待完了,王后由梅若搀扶着往佛堂去了。
提心吊胆了这些日子,总算能稍稍放下心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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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国刚过完四十五岁寿辰,林尧回京贺寿之后,原本打算即刻返回北营的,可一听梁忆瑾要回来,就怎么也走不动了。
之前定好的动身的日子,林尧随意找个由头给推了,一个人在马厩中给马梳毛。
这匹马是从前梁忆瑾用的,被它家主人驯得又烈又野,谁敢骑在它背上,它就敢让栽个大跟头,唯独见了林尧能听话些。可即便这样,驯服它林尧也是花了大的力气的,好几回都差点被他尥蹶子扔下来。
现在总算是听话了。
林尧疼爱地捋了捋它的鬃毛,凑在它耳边低声道:“你家翁主要回来了,有人给你撑腰了,你是不是又要不听话了?”
马通人性,闻言秃噜了一声,甩甩脑袋。
林尧拍拍它,笑着说:“别着急,过两天带你见她。”
马都想她了,何况人呢。
他想见梁忆瑾,不带任何的杂念,就是想她了。
送她往大楚的和亲的时候,乱哄哄的,他一连几宿都合不上眼,脑子里就是一片被炸过的废墟,也不知在想什么,想说的话来不及说也不能说,就眼睁睁看着她走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尧每每想起那天的场景,血液中就像是裹了砂砾,碾得他身体的每一处都隐隐作痛。
碍于身份,他只能跟着送亲的队伍把把梁忆瑾送到渝西和大楚的边界,梁忆瑾叫停了马车,从车里出来。
林尧还记得那是日落十分,渝西的土地在夕阳的映照下分外美丽,一寸寸黄土如金沙般闪耀,梁忆瑾眉目温柔,嘴角含笑。
“你看多美啊,”梁忆瑾指着远处巍峨的群山,丹丹浅笑:“渝西真是天府之国,是上天的馈赠,无论付出什么我们都要好好护着它。”
林尧撇头看向梁忆瑾,感觉全身的血都往头顶涌,一路上,他无数次地想趁机带着梁忆瑾一走了之,什么前程,什么家国,都不要了,找个僻静的地方躲起来,自私地过一生。
这样的念头翻江倒海,几乎将自己淹没,但最后唯余的那一丝理智还是让他将人送到了这里。
“忆瑾,”他艰涩开口,“对不起,我……”
“林尧,”梁忆瑾打断了他的话,她笑着摇头,“不怪你,你为我做的已经很多了。你为了我,抛下了北营的将士跑回来,我不吃饭你也不吃饭陪着我,但是你我心里都明白,我们都没办法不管不顾只为了自己去活。”
她转头看向林尧,眼眸中氤氲着淡淡的雾气,“你信我,即便是我们现在真的抛下一切远走高飞,也不会好过。”
“忆瑾,”林尧反复叫着梁忆瑾的名字,无能为力地虚弱感侵蚀着他,他握住剑柄,又深觉这十几年的起早贪黑下得苦工就像是重重扇在脸上的巴掌。
遥远的天际线将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收尽,深蓝的天空如丝绸一般铺展,有淡淡的云丝。
这样的好的天气,连离别都显得没那么伤感了。
“将军,”再开口,梁忆瑾已经改了称呼,“千里送行终有一别,就到这吧。你离开北营太久了,该回去了。”
林尧的目光落在北边隐约可见的绵延峰峦之上,是啊,群鸟归巢之时,他也该回去了。
“翁主,保重。”
他缓缓握剑抱拳,上一次叫她翁主应该还是她去北营之前。
那个时候,林尧以为这千尊万贵的翁主不过是来过过新鲜,凑两天热闹便回去了,谁知梁忆瑾是动了真格的,之后的两年的时间,她竟几乎都窝在北营里。
现在回想起来,那两年是林少将军最快乐的时光了,他亲眼见证了梁忆瑾从眼含稚气,眉眼灵动的漂亮小姑娘蜕变成眼前的绝色之姿,举手投足便是无限风情。
可那些人不过是爱慕她的容颜,他们是否真的懂得这让人神魂颠倒的皮囊之下那颗沉甸甸的心。
林尧站在原地,目送梁忆瑾上马车,淡薄的夜色之中,她回眸浅笑,像流星划过夜空,又像是极夜到来前最后一点弥足珍贵的光亮。
此生以此刻为界,往后皆为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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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梁忆瑾归心似箭,这一路,但逢驿站只是用饭换马,不分昼夜地赶路,只在要出大楚国境之前找了个官家驿站歇了歇,为的是叫梁忆瑾梳洗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