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加纳北地的风光与拜里亚差别很大。
梅斯记得他们从拉图离开的时候,那里也已入秋,只是地处南方的拉图的秋天也只意味着气温微微转凉,顶多有些落叶乔木的叶子开始变红,大部分地方还是能看见绿色的;而在这里,在他推门出去的一瞬,唰然撞入眼帘的就是铺天盖地的深绿松林、青黑山岩、黑色河水和皑皑白雪。
迎面而来的冷风令梅斯倏然睁大了眼。昨天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他又满脑子的问题无暇他顾,自然没注意到这里的独特风貌,此时一见,顿时惊讶得无以复加。
“——维尔加纳北地有数千雪山,再往北,到国境线的附近还有更多。
“这里每年的冬天都格外漫长,黑夜无穷无尽,而白昼却只有短短一瞬。”
诺里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梅斯一惊,下意识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诺里正坐在长廊一角的玻璃花房中,手里拿着一卷微微发黄的纸,偏头朝他们这边看过来。他面前的小圆桌上还放着茶壶和花瓶,看上去竟像是完全不受这寒冬的影响一般。
而刚才的话他仿佛也只是随口一提,并不在意梅斯的反应,说完就重新将目光放回了手里的纸张上。
安妮朝他行了个礼:“伯爵大人。”
诺里点点头,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又看向梅斯,道:“我听兄长说,当年他南下游学的时候,曾经在你身边修习过一段时间的剑术?”
梅斯不知他为什么忽然旧事重提,点点头道:“是的。”
“那你一定是很出色的剑士。”诺里说道。
他没用“曾经”一类的时间格,仿佛从过去到现在之间间隔的十年时光都不存在一样,仿佛他称赞的就是如今的梅斯。
但是曾经的梅菲尔德很清楚自己的状况,他摇摇头道:“您谬赞了。”
他姿态依旧谦卑,可似乎又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诺里一扬眉——在刚刚这一会儿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
他思索着,却没有问。毕竟尽管他素来控制欲旺盛,却更喜欢找寻答案的过程,更不用说这样的转变其实令他心生愉悦——百依百顺的宠物固然让人舒心,但活泼些的不是更讨人喜欢吗?
这么想着,他对安妮道:“去把我的佩剑拿来。”
梅斯倏然抬头,诧异地看向他的主人——他依稀猜到了什么。
诺里唇角一弯,没有卖关子:“舞个剑而已,就算身体衰弱,肌肉记忆总还留着,你应该能做到吧?唔……还是说,你不愿意?”
梅斯连忙摇头:“奴隶愿意的。”
怎么会不愿意呢?只是他从没想过,自己竟然还有再次摸到剑的一天,更没想到诺里竟然会对他如此不设防。
说话间,安妮已经将诺里的佩剑取来了。
诺里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将它递给梅斯,自己则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好,冲梅斯的方向微微颔首,道:“开始吧。”
兵器握进手里的时候沉甸甸的,在寒风中散发出刺骨的冷意,却有种熟悉有陌生的感觉,梅斯踟蹰片刻,到底没说什么。
铮——
长剑出鞘。
金铁之声嗡然而响,即便在风声中都清晰可闻。
佩剑是为贵族最高礼仪之一,只是不同于大多数贵族腰上华而不实的装饰品,这柄剑显然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好剑,剑身轻薄、剑刃雪亮,并且重量均匀,能最大限度发挥出兵器本身的优势。
不过……梅斯看了一眼诺里,心情有点复杂。为什么主人在知道他曾经的剑术水平的情况下,却仍能将这件兵器交到他手里呢?他就不担心自己会突然刀刃相向吗?
他哪来的底气?
正如诺里方才说的那样,尽管身体衰弱,但长年累月习剑积累下的本能早已印入骨髓,肌肉的记忆是抹消不掉的。而此地除了诺里之外,便只剩一个女仆,如果自己对他心怀不满、有意报复,那这手无寸铁的两个人又拿什么来抵挡锋利的剑刃呢?
——即便曾经在黑市时,那些人也从不会给他任何靠近利器的机会,甚至连囚禁他的牢笼都被死死嵌进天花板和地面中。他们不敢冒险,因为他们知道只要给梅菲尔德一个机会,这位曾经有天才之称的剑客随手便可取他们性命。
好在无论是曾经的晨星梅菲尔德·沃古斯塔,还是如今的奴隶梅斯,都不是以怨报德的人,更不是木头似的不通人情的家伙,因此他没有将这些话问出口。
他将疑惑压在心底,长剑向前一挥,猝然划破了风雪。
*
大雪刚过,天地灰白,而在此之间,唯有一道银白剑光锋锐刺目,灵动如匹练,潇洒恣意地绞碎了灰暗的一角。而执剑之人衣衫单薄,举臂抬足间布料猎猎作响,贴身之处甚至可以看出其下肌肉欺负的弧度。
不得不说,比起那些终年护卫左右、兵不离手的随从打手而言,梅斯身上总是有些贵族的影子的。
他肩平背直、手臂舒展、步法利落,尽管有时会因体力不足,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