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摧之,是H市清坊的干部,上不得台面的黑帮分子。在道上混的叫这种名字没有气势,所以大哥干脆让我跟了他的字辈改叫林鸿辉,听上去挺土,但好歹有那个味。
我有两个秘密:第一,我是同性恋;第二,我是个懦夫。
第二个比第一个藏得更深一些。
我没有长久的朋友,更别说谈过恋爱。知道自己是同性恋是因为我暗恋过一个人,他不知道,因为我不敢让他知道。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长相凑合,身高不错,成绩还不如我,据说是某个高官的私生子,不过这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们其实没什么交集,连话都没说过几次。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我也知道那会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高中的最后一天,毕业典礼。听说他拿到了E国大学的offer,但我早就决定不继续读书了,不出意料这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面。那天他坐在我的正后面,老师们在更后面。我拉着狐朋狗友们没心没肺地说笑,校长屡屡瞪向我们这边,于是我被教鞭戳了好几次,我回头,假装向班导撒娇耍赖。或许是因为同情,班导一向拿我没有办法,于是我就卑鄙地屡教屡犯,因此得到机会偷偷看了他很多次。
可怜的班导。
不知幸运还是不幸,这并不是最后一面。
那天放学很早,下了点淅沥沥的太阳雨,我孤身一人,骑着破破烂烂的单车,准备去常去的小摊买点东西应付晚餐。我在街边停下,刚要抬腿下车,便远远看到他也在那里——仅凭一个背影我就可以认出来那是谁,绝不会出错。
何等的巧合,仿佛是上天垂怜,又仿佛是老天都要拿我取乐。
不知为何,或许是第六感发挥了作用吧,总之,那一刻我十分笃定地知道,这便是最后一眼了。
然而,一如既往的,我是个懦夫。
我只是远远地扫了他一眼,甚至没有像之前几次那样让目光微微停留。我重新踩上踏板,在绿灯结束前灰溜溜地逃走了。
我穿着湿漉漉的衣服,正常地买了便当,正常地回了家,正常地吃了饭。
家里空荡荡的,我看着太阳正常地西沉,就像过去三年的每一天一样,明天也会照常升起。然而我知道明天我不会再见到他了,今后都不会。
大概我们的人生仅仅是片刻的相交,在这唯一的交点后渐行渐远。
我不奢求别的什么,只想让他永远留在我的身边,但时间到了,他就走了。就像日升月落,就像花开花谢,就像一切无法逃避无法忤逆的自然法则。
我的心突然就空了,觉得没什么意思……
十多年了,现在想想,真是青少年的无病呻吟。
我还依稀记得那场一起淋过的雨,但早就忘了他的样子。过客来来去去,人生似水流年,没时间去缅怀没有意义的事。
今天也下着雨,阴森的天气总是容易让人产生没必要的感伤。我重新拉上办公室的窗帘,挡住了霓虹闪烁的街道,点燃了一支烟,任它在指尖燃烧,好一会才没滋没味地吸上一口。
这时,我的跟班兼助理,李豪,急急忙忙地推门进来,表情非常精彩:“老大!你大哥来了!”
啊……麻烦的事总是一件接着一件。
我把烟掐灭:“别一惊一乍的。怎么突然来这边?”
“你都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知道啊!”李豪没大没小地吵嚷道。他嗓门总是这么大,我说了多少次都没用。
“怎么?不欢迎?”一个洪亮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来,语气带着笑意,听起来却比外面的天气还让人发冷。
李豪猛地回头,顿时满头大汗,我眼看着他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没有没有!怎、怎么可能!”
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笨蛋一个赛过一个。
我偷偷呼口气,迎了过去,帮笨嘴拙舌的李豪解围:“稀客啊。您应该多来这边走走,免得这帮小的总是大惊小怪掉链子。”
“哈哈!就怕你的看门狗们不待见我啊。”大哥爽朗地笑了两声,挥手让身后的跟班走开。
他来得很低调,只带了两个人,也没开引人注意的车,不然刚才我就看到了。
“公狗乱吠是常有的事,对家里人装腔作势地叫两声也无伤大雅,能看家护院就行。”我引大哥入座,在他身后给李豪递了个眼神,意思是让他哪凉快哪呆着去,李豪便如蒙大赦地跑了。
“你就惯着他们吧。”大哥说,“小心给你惹事。”
我玩笑道:“这群人也就在我这还能混混,放到别人那早就给沉海了,谁让上天有好生之德呢?”
“也是。”大哥哈哈笑着说。
大哥姓林名鸿宇。我们没有一丁点的血缘关系,姓氏只不过是巧合,名字则如前文。他是道上的老人,算是我们这行的教父,年轻时砍过人,吃过枪子,蹲过局子,靠风俗业赚了不光彩的第一桶金,之后赌场军火地皮都有涉猎,老了号称浪子回头,把“旧事业”交给我们这些小弟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