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花轿把他抬出了门,就此离开了这块他土生土长的地方。
深冬将至,外面的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陆锦书裹在狐裘里,脸色苍白,两片薄薄的嘴唇却十分红润,像一朵滴血的玫瑰。
于澜把他抱上了马车。
临走前,陆锦书把聘礼分赏给了众人。
军队里都是年轻人,这笔钱不少,随便拿点出来就够一家子一年的开销了。
剩下的,还能给父母和妻儿添几件新衣,买几亩地。
日子过得好了,打仗才有劲头。
副将抹了把眼泪,说:“你自己的东西,不留点在身上?”
“谁说我没留了?”
陆锦书从喉咙里哼出一声,拎起脖子上的玉佩:“这是第二份,他早就给过我一份聘礼了。”
马车宽敞豪华,铺着厚厚的毛毯,一进去就温暖如春。
“有事就叫我们。”
于澜说,“我和王思贤在前面带路,你把这个收好。”
说完,递过来一个黑色的木匣。
陆锦书打开一看,里面躺着他那把拆成了两段的玄鳞枪,枪尖上泛着寒光。
“这样好吗?”
青年挑起眉头,摸了摸自己的爱枪:“我可以把它带进宫去?”
“陛下的意思。”
于澜笑道:“这是你用了多年的武器,陛下让你留在身边,总有用到的时候。”
陆锦书有点意外。
他只去过一次皇宫,知道里面的规矩有多严。
皇帝却为他破了例。
六年会改变一个人吗?又或者,皇帝还是当年那个对他莞尔一笑的少年?
他不知道。
陆锦书收好枪,靠在马车上打盹。
于澜见状,也不打扰他,自领着一群士兵往前面去了。
飞霞关道路崎岖,策马飞奔的时候颠得屁股都疼。
这辆马车却行驶的很平稳。
空气中弥漫着安神香的味道,陆锦书本来只是想小憩一下,却真的睡了过去。
梦中,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他的家在山脚下的一个小村落里,父母养了几只鸡,下了蛋就换糖给他吃。
六岁那年,一场暴雨夺走了他的双亲。
陆锦书的名字好听,人生却一路坎坷,从与野狗争食到成长为大将军,吃了多少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飞霞关外,苍茫的大地一眼望不到尽头,夜里常有狼啸破空,苍鹰啼鸣。
他看着桌上的舆图,一点烛火照亮了他日渐英挺的轮廓。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后山上的墓碑也越来越多。
也许今天还拉着你的衣角,叫一声‘大哥’,明天就已是阴阳两隔。
陆锦书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他比同龄人都聪明,也更早的进入军营,搏斗厮杀中练就了一身高强武艺。
先帝为他冠名‘威武’将军,是因为他有一柄威震天下的长枪。
这把枪为流国抵御了数次入侵,也挽救了很多人的性命。
这么多年来,陪在陆锦书身边的,就只有这把枪和他的副将。
而如今,他除了这把枪,已经什么都不剩下了。
陆锦书昏昏沉沉的想,这或许不是坏事。
一水的青甲军护送着他乘坐的马车离开飞霞关,他回头,看到那些部下站在城墙上,拼命地朝他挥着手。
唉,嫁个人而已,怎么弄得生离死别一样。
陆锦书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又想起自己嫁的是皇帝。
在他被敌人砍断脚筋后,朝廷下达的第一份诏书,不是撤换守城主帅,而是把他从前线拉回来,送往了这个国家最安全的地方—夙京。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秦戈的意思。
六年过去了,这期间,那个给他信物的少年一次都没联络过他。
他从京城来的官员那里,终于打听到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流国太子秦戈,字云离,是白皇后所出嫡子。
他是肃帝的幺子,上面还有两个兄长和一个姐姐,都死在了权术倾轧间。
秦戈能继位,是因为他的母族非常强大。
强大到,这个国家的半壁江山,都在东沧白氏一族的掌控之下。
白皇后是流国的第一美女。
她艳冠六宫,一世荣宠,根本不需要借助家族的力量,就能为儿子扫平道路。
唯一一次失算,是六年前的随军出征。
那年,秦戈十二岁,刚被封了太子。
肃帝被某个臣子怂恿着让他担了个监军的职务,跟着朝廷的另一支军队去飞霞关平叛。
因为那里的统帅是陆锦书,老皇帝一点都不担心。
就算秦戈经验不足,把事情办砸了,陆锦书也会把他毫发无损的送回来。
如此便拍板定案,把小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