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里的东西就是奇葩。
再次认识到这一点,是在陆锦书看到那只白色的毛团后。
毛团是只海东青,羽毛蓬松,背上带着许多斑点。
这货正偎在他袖子里睡觉,身体贴着他的手臂,满满都是紧实的肉。
陆锦书问:“它还能飞得起来?”
王思贤正在奋笔疾书,他膝上放着一张信笺,字迹十分有力:“还行吧,毕竟是陛下养的。”
这是秦戈的宠物。
平时饭来张口,喜欢掉毛,唯一的价值就是给皇帝捎个消息。
陆锦书一袭雪白的华服,靠在垫子上,看那青年把自己的近况全写了进去,洋洋洒洒一大张。
他哼笑:“你可真是个劳碌命。”
两人年纪相仿,虽然官职不同,倒也聊得来。
王思贤和于澜轮班照料他。
此行的还有一个少年医者,十五六岁的年纪,一双铁灰色的眼睛,总是噘着嘴。
但他的医术不错。
一路上有人头疼脑热之类的,都去找少年看。
往往一剂药汤下去,第二天就好了。
王思贤说这少年出身名医世家,怕他旧疾复发,就顺手塞进了迎亲的队伍里。
少年蹲在他身边,研究着他腿上的伤。
早先外翻的皮肉已经愈合了,只是断了脚筋,两条腿不听使唤,形同一个废人。
陆锦书自己不怎么在意:“没用就算了。”
“你心态倒好。”
少年拧着眉头,忍不住嘲讽道:“才二十出头的年纪,下半辈子就这么过了?”
陆锦书弹了下他的脑门。
少年‘嗷’的一声捂住了额头,上面红了一片:“你怎么这么粗鲁?”
“我是死人堆里长大的,你还指望多温柔?”
陆锦书揉乱他一头刺猬般的头发:“没抓着你打屁股就已经高抬贵手了。”
王思贤写好信,把睡成一坨的海东青从陆锦书袖子里拎了出来。
胖鸟抖了抖毛,一脸懵逼。
将信卷成一束,绑在了它的爪子上,王思贤抱着它到车外:“去吧。”
海东青蹲在地上安静如鸡。
年轻的兵部侍郎微微一笑,将腰上的佩剑拔出寸许,刃身反射出一道寒光。
白色的鹰掠入长空,瞬间不见。
陆锦书捧着茶盏,抿了一口:“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宠物。”
看来他还是很了解秦戈的。
王思贤却不敢接这话,只是笑了笑,自己牵了缰绳,坐在车头赶路。
他一身灰衣蹁袂,挺拔如山上的雪松。
陆锦书任由少年戳着自己没有知觉的小腿,将玄鳞枪拼成了一柄,斜靠在厢壁上。
他们已经走了半个月的路程,距离夙京还有点远。
一路上,确如于澜所说,时不时就遇到打家劫舍,见色起意的流寇袭击。
青鸾军是一支拱卫皇城的禁军。
为了防止娇弱如小白花又天天在作死的皇帝一不留神嗝屁了,这支军队对成员的挑选极其严格。
年纪都在二十岁上下,必须是一等一的好手。
精挑细选之下,这批青年不仅实力强大,容姿和身段也十分出挑。
因而虽然不是女子,也会引来不长眼的流氓试试运气。
试试当然是逝世了。
这种事情稀疏平常,于澜和王思贤都懒得管。
只要不波及陆锦书,他们都是找个地方一边下棋一边等部下杀完的。
这天也是如此。
出于安全考虑,于澜从不夜间赶路,而是选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扎营。
这样既便于休息,动起手来也不拘束。
秦戈怕他出事,来之前各种撒娇,缠得于澜一个头两个大,连带着王思贤一起写了保证书,砍平官道也会把人安全送到——大部分都是陆锦书自己砍的。
所以,何必呢?
皇帝年纪小,同近臣关系不错,也就格外难哄一点。
于澜并不想被皇帝抱怨。
陆锦书戍守边境多年,应该没体会过皇帝生气的后果。
那真是一言难尽……
他痛苦的用手搓了把脸,唉声叹气:“小祖宗,你可饶了我们吧。”
“你叫他小祖宗也没用。”
王思贤抱着陆锦书过来,三个人一起坐在河边,篝火上烤着刚捉到的鱼:“不如老老实实把剩下的路走完。”
“那还得半个月呢。”
于澜同样青色铠甲,里面穿了件深色的长袍:“我怕他一个不高兴,又叫我去女兵那领舞。我都三十多岁了,带着一群小姑娘在大殿上跳舞,他还拉着文武百官一起围观……是给他批的奏折太少了吧?”
陆锦书问:“秦戈?”
“秦戈。”
于澜给出了确定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