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个动词,关键在于齐头并进,互相理解。
但凡有一点做不到,喜欢就变成了囚牢。有的人想重新开始,有的人却仍留在原地。
于是越发怨恨,渐渐无法释怀。
曾经的美好都化作了一把淬毒的刀。
你喜欢过我,就该一直喜欢我,如果你不再喜欢我了,我就用这把刀剖开你的胸膛,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心。
月色溶溶,水波潋滟。
这样一个美丽的月夜,本该吟诗作赋,与君对饮,写下一段风流佳话。
却被浓重的血腥味染成了地狱。
到处都是血。
黑衣人与青鸾军缠斗在一起,匕首对长剑,砍刀对弯弓,是一场命与命的博杀。
年轻的将士们死死挡在他面前,形成了一个保护圈。
无论黑衣人发动多少次突袭,都被血肉之躯和铠甲挡在了离陆锦书一米之外的地方。
王思贤和于澜一前一后,撕开了黑衣人的阵型。
他们广袖生风,血染衣衫,须臾间便是一个又一个敌人倒地。
黑衣人人数众多,身手不在禁军之下,可见是有备而来的。
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杀了陆锦书。
陆锦书不认识这些人。
不过,他们的招数与他交过手的都不一样,应该不是昔日的仇家。
那么就只剩下这桩婚事了。
想到这里,陆锦书眯起眼睛,一双狭长的凤眸里渐渐泛起血色,似笑非笑的欣赏着这出闹剧。
终于有人突破重围,从缺口处挤了进来,一刀朝他砍去。
“想杀我?”
陆锦书阴恻恻的笑了声,“你也配?”
他手中长枪横扫,所过之处一片血光。
红色的真气缠绕在枪身上,于空中划出一道火焰般的光芒。
枪头点地,四周的土地突然裂开,来不及躲闪的黑衣人被一枪刺穿胸口,像块破布一样被甩到了一旁。
陆锦书眼中戾气升腾,神色阴狠。
“你们又算什么玩意儿?”
他笑得森冷,长枪一振,锋利的枪头劈开敌人眉骨,直接把他挑在了枪尖上。
这人被内力震碎了心脉,随着夜风左右摇荡。
陆锦书双腿被废,不能骑马。
没了良驹,按理说他的枪法发挥不出太多用处,没人会傻到自己送上门给他捅成筛子。
事实证明,就算他残废了,想杀人依然很容易。
他生性乖戾,因为肩负着一城人的性命,不能让嗜血的一面胜过理智。
也不想吓跑刚到手的小皇帝。
但黑衣人的围攻激发了他的凶性,陆锦书干脆不装了,直接撕下这层皮,享受杀戮的快感。
他让青鸾军离远一点,朝黑衣人的首领招了招手。
“来。”
青年白衣染血,月光中一双暗红的眼睛,看起来像某种怪物:“你家主子不是要我的项上人头么?凭本事取吧。”
那人瑟缩了下,很快镇定下来,领着剩余的人一起向他扑去。
王思贤急了:“将军!”
“走。”
一把揽住青年的腰飞上树梢,于澜摇头:“别过去,你要是去了,会和那些人一起成为枪下亡魂的。”
王思贤一愣:“可是……”
“你看。”
于澜指着不远处,陆锦书一头墨发飞扬,手中的黑色长枪迅疾如雷。
一枪捅死一个,然后借力把尸体抡过去,层层穿透,不一会儿,枪上就串了四五具死尸。
“继续。”
他对首领说:“我的体力总有透支的时候,只要你能撑到那个时候,杀了我也无妨。”
此人如此凶悍,就连于澜都看得心惊肉跳。
“真把他娶回去啊?”
他抱着王思贤,只觉得背后一阵恶寒:“这万一打起来,秦戈分分钟被他掐死。”
王思贤被他抱得难受,一剑抵住他脖子:“你不会去拦着?”
“惭愧,莫非你觉得我神武盖世,能拦得下陆锦书?”
于澜按下他的剑,没好气道:“我要有那个本事,早把定国踩平了当菜园。”
哦,也对。
王思贤反省自己对同僚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同时也觉得这门婚事不妥。
陆锦书狂暴如斯,秦戈哄不好就可以换皇帝了。
悔婚还来得及吗?
当然是来不及的。
随着‘嗡‘的一声长鸣,玄鳞枪与鬼玉刀砍在一起,红色与白色的真气互相对峙,河水沸腾犹如泉涌。
陆锦书突然松开手,趁着首领还没反应过来,反手斜刺过去。
那人的血喷了出来,淋了白衣青年一头一脸。
陆锦书坐在满地尸体上,用袖子擦去血迹,有些疲倦的放下了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