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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我见凡liu终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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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并称,强调“怎么说的”与“怎么做的”之间的区别,只因为言论是一种独特的行为,有时候往往决定不了行为的结果。

    人们的愿望未必都会实现,人们说的话也未必都会成真,就连大成真人都办不到,哪怕他们是真心的。

    言论只是整个行为过程的一部分,并不代表行为的全部。但反而言之,我们不能否认言论也是行为的一部分这个事实。

    言论本身也会造成后果,有后果就要承担责任。

    然后梅野石强调,共诛戒主要就是为言立戒,重点针对这种特殊的行为,而且有一个前提,行为的当事双方都是修士。

    它并不是界定普通人之间的行为,也不是界定修士与普通人之间行为,只在修士与修士之间立戒。

    共诛戒的内容很简单,就是修士之间无论发生任何冲突,都不得以对方的亲卷家人为要挟。

    这话说得很清楚,连要挟都不可以,更不必谈什么伤害了。共诛戒,是没有“言者无过”这个概念的。

    为什么定的这么严厉?因为当事双方都是修士,这种行为根本无从防范,无法阻止,只要出现了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甲和乙争夺一件法宝,甲对乙说:“如果你不把法宝让给我,你全家都会生病!”他甚至都不用说我要杀你全家,只要给个暗示就行。

    乙能怎么选择?他是继续争夺这件法宝,还是保证全家人的安全?

    假如选择后者,就等于屈服于对方的要挟;假如选择前者,又面临一种道德困境,变成为了一件法宝而不顾家人安危。

    若看缘起因由,其实甲根本就不应该有这样的行为。

    有人又要说了,乙可以选择当场和甲拼命!可并非每个人都有拼命的勇气,更何况乙未必是甲的对手,就算实力相当,也未必敢保证就一定能拍死甲、不让甲逃离。

    还有人可能会抖机灵出个馊主意:甲若这样说,那么乙也可以同样说。比如甲说若乙不退出争夺,就杀乙全家,乙也说假如甲敢这么做,他也会杀了甲全家。

    世上没有比这更馊的建议了,玩两个穷凶极恶者之间的囚徒困境吗?最糟糕的结果是什么,甲和乙的亲卷家人皆无辜遭殃?

    问题再转回来,就算按照最理想的模式,乙的修为在甲之上,当即出手把甲给拍死了,那么他还要面对周荣刚才的质问,凭什么只是一句口嗨,乙就杀了甲?

    面对这种质问,乙如何为自已辩解?

    梅野石的声闻智慧中包含的信息,比上述内容还要复杂得多。

    比如听在华真行耳中,又出现了另一种可能。比如伏凌客去找梅野石,让梅野石出手灭了华真行,否则他就杀了梅野石全家。

    这种事情很荒诞,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出现,只是一种假设而已。

    以梅野石的修为,完全可以当场拍死伏凌客。可是伏凌客同时又告诉梅野石,拍死他没用,他还有同伙,只要他死了同伙那边就会立刻动手。

    那么梅野石怎么办,是选择保全家人的命,还是保华真行的命?

    假如这么想,其实就掉进了思维陷阱——伏凌客所画好的思维陷阱,但为什么要跟着这种人所画好的思路走?

    现实的道理很简单,梅野石无权为了保护家人去伤害华真行,他只是有责任去阻止伏凌客的这种行为。

    修士说出的这种话,绝不能理解为普通人的口嗨,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说到就可以做到,修为越高越是如此,若是大成修士,更是说了便会去做的。

    假如他真要做,普通人根本防范不了。

    华真行突然想起了杨老头曾给他的一个警告,假如有歹徒拿枪指着你,你绝对不要去赌对方的枪里有没有子弹、枪法够不够准。

    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被歹徒枪指着的当事人,也适用于赶到现场的警察以及围观群众。修士本人就相当于一把枪,当他做出这种要挟时,就绝不能视为口嗨。

    立共诛戒,就是要跳出这种思维陷阱,尽量让所有修士都远离这种困境,它最主要的意义并不在于事后惩处。

    假如目的只在于事后惩处,散行戒就够了,没必要特意再立一个共诛戒。事先划一条红线,这道红线绝不能碰,谁碰谁死,天下共诛。

    梅野石的话应该说得够明白了。可是周荣仍然问道:“梅盟主,我尚有一惑。当年之鲁慕白,前日之林太为,话已出口,事未实行,便已陷必死之境地。

    如此境地,只能做困兽之斗,或杀人灭口,或受人钳制,再无回头可能,此事难道就不能有更好的解决方桉吗?

    之所以如此说,共诛戒已立千年,今日仍有人触犯,比如鲁慕白,比如林太为,这还是已查明的,未查明的又有多少?

    鲁慕白因此受凌吉伟所制,林太为因此受陆高乾所制,而后为祸更大。共诛戒并未防范其行,反令其受制更为大恶,如何才能避免?”

    周荣并无大成修为,当然没有掌握神念,更别提更声闻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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