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文只提了几个字怕大家没注意产生疑惑:
关于为啥秦知对林方还算有礼貌——
因为林方的主人是厉崇的妈′▽`ノ?
他不隶属于厉家,在厉家算是外客,林方在厉家只尊主人的儿子、也就是厉崇为主?′?`?
45强上未遂一个炮灰的欢乐(?)番外其一
新帝历4年,厉崇十六岁,超记仇。
学业的空档,厉崇被营伍出身的外祖召回岭南,扔进其母统率的雇佣兵团体十字兵团历练,厉家的人除了秦知,别的谁也没让进岭南的地界。
母上大人常年随兵团流动,很少回厉家,这些年厉崇正值生长期,厉夫人每见他一次都跟记忆里的印象相差许多,于是对没怎么管过的儿子起了一丢丢的愧疚之心,欢快地亲自给儿子制订了一套训练方案,连同厉崇本人一起丢给了训练雇佣兵的教官,没告诉别人这个小孩子就是兵团未来的老板。
结果当然是效果拔群,没到俩星期厉崇就退了一层皮。
当然体力也变得更好了,这是后话。
三个月后,厉崇的历练暂时告一段落。厉崇回程前夕,外祖家的几个心腹侍族才知道了小少主身在岭南的消息,林家就是其中之一。
在兵营呆的最后一天是雇佣兵们给外出任务组接风洗尘的日子。没有精致的摆盘和琳琅满目的主菜配菜,只有大块大块的肉和瓶子里满装的酒,刀口舔血的日子使得雇佣兵们豪放肆意,毫无顾忌地大谈特谈各种荤段子。少不经事的厉崇听得心里毛毛躁躁,提前溜了出来。
岭南多山,十字兵团的营地荒郊野岭,厉崇和秦知被厉夫人安排在最近的林家,让他俩把作息习惯调整回正常人状态再回帝都。
今天也是个尽职尽责的好母亲呢!厉夫人在儿子非常无语的目光中把两个少年轰出了营地。
接驾的林家自然是受宠若惊,把小主人侍奉地无微不至,还送了两个知书达礼的孩子过去,以备少主夜寝所用,可惜厉崇没看上。
在兵营熬了三个月的厉崇一时不太适应被人前呼后拥的日子,经常偷偷甩掉随侍的下奴到处溜达。林家又不敢时时刻刻紧盯着他,只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生怕小主人独自闲逛的时候撞上不高兴的事。
精力充沛的午后,厉崇闲不住在林家庄园里乱转,秦知及时察觉到主人开溜,也连忙跟了出来,他对厉崇了解得深刻,不多时就寻到了主人踪迹。
这座庄园一面靠山,山体稳定、历史上也没有地质灾害的记录,加之景色优美,风情怡人,便把整座山圈进了庄园里。山脚附近起了一片小花园,也就成了庄园里最僻静、最清幽之处。
“”
秦知仰望着“蹭蹭蹭”爬上了树,找了个舒服的茂盛树干就势躺下的自家主人,就很泄气。
仪表!修养!气质!
短短三个月而已主人您不要弃疗啊!
他离开了一会儿,回来后从裤兜里摸出一颗网球,在手里掂了掂,用力往上一抛。碧绿色的球冲上半空,划出一道诱人的弧线。
秦知很欣慰地发现自家主人的视线随着网球回到自己身上。
“听说在流动的水里打球感觉很奇特,主人要不要试试?”秦知淡定地指了指旁边水流潺潺的小河。
这里经过一条庄园里的内流河,秦知手伸进水里感受一下,河水流速正好,不像一潭死水似的丝毫提不起人的兴趣,也不像山里藏的野河一般汹涌,河床平坦,在里面跑几圈也不会危险。
厉崇听得手里直痒,出来三个月,确实没碰过球拍了。
网球被俩人当成落不了地的羽毛球打,一小时后,球废了。
两人呼哧呼哧地坐在河边草地上喘气:水里跑来跑去体力耗费的好快。
岭南潮湿,半下午更是一天当中气温最高的时候,厉崇撩着河水洗了洗,还是难解燥热。两人挑着阴凉地方走,不知不觉越来越靠近山脚。河道一转,眼前豁然开朗——山体夹角间竟然是一片空旷的绿地,树木成荫,花草繁盛,两面通道中沁凉的风各自吹来,一扫山脚外围的湿热,令人心旷神怡。岭南最着名的鹿角圆柏聚在山下,天生地长,格外的茂盛。
阴凉最大的一片鹿角柏下,一个看上去年纪很小的男孩子翘着脚躺在那里,口中叼着一根细细的树枝,唇瓣微微动着像是在哼什么调子。
少年脸上满是稚气,连下巴的线条都很合厉崇的意,美中不足的是双眼裹着厚厚的白色纱布,看不完全他的脸。他手里抓着一个草叶团成的小圆球,不停地向空中抛起,即使眼睛看不见,也能很精确的在球落下的过程中接住,从脚尖颤动的节奏来看估计玩得很开心。
厉崇看了一会儿,问身边的近侍长,“林家有个盲人孩子?”
秦知思索片刻,“据奴才所知,这个少年应该是林家堂兄弟中的小五。他的眼睛是跟人打架打伤的,刚做了手术还不到拆线的时候。林家人怕他身体不便冲撞了主人,之前向奴才告了假,没让他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