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秦山歪着头接订餐电话,手里不停地翻炒着盐菜脆哨饭,因为嘴里叼着一支尚未点燃的红河牌卷烟的原因,他的声音有些嘟嚷。
电话那头的声音清亮,语气冷漠,他说:“给我送一碗炒蛋炒饭,离山小区1栋1单元六楼,601”
“嗯,知道了。”秦山皱着眉挂断电话。他麻利地调小火,撒葱,翻炒,盛出,再洗锅,打鸡蛋,搅拌,放饭,调味料
这就是秦山如今的生活——在市的离山区里经营着一家小饭馆,饭馆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而他既是掌柜,也是掌勺的大厨,有时也跑跑腿送送外卖。
今天的天气很好,万里无云,一点也寻不到半个月前那场惊天异变的影子,秦山挠挠头,眯着眼看向天空,他想起数日前,那天似乎也是这样的晴天,正午,太阳最盛的时候,天空却骤然被黑暗笼罩,而就在人们惊慌地不知所措的时候,犹如黑夜的天幕中一轮血红的硕月高高升起,成为了那天最引人注目焦点。
可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异变,何况这种怪异的现象直到持续了十几分钟后才散去,立马引起一定范围内民众的恐慌,这关键时刻,与媒体轮番出动,而专家学者各执一词,谁也说不清是何原因,不过在这几番言语安抚下,加之又无其他大事发生,生活照常依旧,老百姓们的恐慌才渐渐消失,社会重新恢复平静。
不过,这些都与秦山无关,他现在满脑子只想赶紧赚钱,能买下饭馆对面离山小区的一套房子就行,然后他就在这个地方定下来,安安稳稳的,不再像无根的浮萍一样漂来漂去。
他从十五岁出村子打工,辗转过十几个城市,曾经当过流氓,在工地搬过砖,也曾在饭店洗过碗刷过筷,曾推着小板车卖过水果直到如今二十八岁的人了,年近三十,却仍是一无所有,他没得到那些早早出来打工的最后变成暴发户的机遇,没遇上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从此平步青云,也没有如愿娶了个美娇娘,反倒是把自己的棱角越磨越平,脾性一点点收敛,变成现在这副不修边幅的模样,看起来邋邋遢遢像个三十好几的男人。
可即使这样,世事无常,在某人的眼中,他依然富有魅力。说起这个,秦山就是一阵的无奈。
两年前他来时,离山区还只是一个人口混杂,交通不便,且房价低廉的郊区,直到一项轰轰隆隆的造路计划,修通了一条大马路横穿市与市,而这条高速路正好途径此地。要致富先修路,交通的便利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许多富商闻风而动,而侯氏就是其中不容忽视的一个。
让秦山头痛的除了路修好后望房兴叹外,就是这侯家还有位对他死缠烂打的二少爷——侯乐。侯乐时常骚扰的秦山不胜其烦,他一直没明白,为什么普通人眼中邋里邋遢且五大三粗的他在侯二公子眼中就是性感的代名词,侯乐还说:他就是迷秦山这健壮的身躯,他就是迷秦山腰间的纹身,而最最让他迷恋的是秦山英俊的脸蛋以及那透露出的沧桑气质。
当然,被侯二公子迷恋也是有好处的。
他借候乐的权势,租到了离山小区对面的店面,又是毗邻侯氏旗下的连锁超市,客流量很大,他的小饭馆生意还算红火,除开好位置,还得到水电全免,租费免半的好处,甚至侯乐连他住的地方都想好了,只是秦山不愿意,于是侯乐只能放弃让秦山住进自己小别墅的如意算盘。侯乐只好退而求其次,好歹把秦山留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在他强烈的言语攻势下,秦山在饭馆的楼上又租了一间屋子,三室一厅,房租是他以前租的房子的三倍,他咬牙切齿地付着昂贵的租金,算算店面被免去的费用,幸好自己还不亏。
房价涨了,秦山很无奈,可是除了无奈他也没有别的办法。日子还是要过,钱还是要挣,房子还是得买。手中颠锅的动作不停,他的目光留恋地扫过对面一排赞新的房子。从两年前秦山志在必得地打算买下离山小区的房子到现在时常唉声叹气的情况来看,离山区确实繁荣了许多,新营造的房产也逐渐多了起来,只是其中大多是本地居民自建的房屋,所以显得参差不齐,环境也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污水横流,棚户区增多,人流比起以前更加混杂。
刚刚打电话的人也是一年前搬来的,秦山认识,某种意义上还是他的熟人,而秦山更愿意私下里称呼每次都点蛋炒饭的他为混蛋。之所以说他是混蛋,是秦山心中小小的自尊心在作祟,谁叫他一来就买下秦山奢求已久的房子,拿着价值不菲的智能手机,屈尊地记下他小饭馆的外卖电话,顺便支使他像佣人一样买这买那,虽然能多得五十块钱的跑腿费,可秦山那丁点苟活的自尊就是忍不住的冒泡泡。
有时候秦山感叹,要是放在四年前,他早就光着膀子赤着双目一口流氓话吼上去了,而如今,他明明是炒饭送外卖的,偏偏有人叫他送饭的时候顺带去逛逛超市买点生活必须品,在外面的水果摊买点水果,他不大乐意,可还真拒绝不了,他在想,究竟是金钱的力量呢还是这个年轻人生的太过庄严美丽的原因。
一个人毕竟精力有限,后来秦山不得已雇了俩个打杂的小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