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十八年,方昀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狼狈的时候,滂沱大雨冲刷得人睁不开眼睛,他浑身赤裸地在泥水地中摸爬滚打,糊里糊涂地逃出了从未踏出一步的谷家领地。
分不清眼中酸涩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他狠狠地擦了一把脸,揉了揉心脏的位置,那里囫囵完整,丝毫想象不出它被扔到地上碾踏的样子。
深夜时分,方昀哆嗦地躲进山洞里,费了好大力气生了一堆篝火。徐徐升起的温暖勉强驱散了雨夜的寒冷,跳跃的红色血光映照着他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年轻脸庞,浓黑剑眉下一双乌亮的双目,坚硬倔强的线条勾勒出充满男子汉气质的硬挺轮廓。残留的雨珠滑过古铜色肌体,也滑过鲜红的鞭打伤痕。
股间仍然红肿疼痛,方昀咬牙扶着腰,换了个相对不太难受的姿势。身体刚刚缓过一口气,思绪便止不住地漫了上来。
长长的银发流淌着温柔月光,深深的蓝眸隐藏着浩瀚星河,天使般的绝世容颜,恶魔似的狠毒心肠。当着手持火把的谷煜与下人们,他从容地披上外衣,将自己一脚踢下床,那样嘲讽的眼神与口气,犹如几把刀子同时捅入身体,旋转着搅碎自己的血肉。
“跟你说过枭族男人都是不知廉耻的婊子,你还不信,哈哈哈,可惜你来晚了,没看到他在我身下扭腰摆臀的风骚样。如果不是屁眼太紧,我都不相信这是他的初夜……”
“从小时候起,你就把他当成什么宝贝,三令五申地不许我招惹他。不过,他经常偷偷地找我,用尽低劣手段,不惜出卖屁股,非要跟我走。表哥,你以后可要好好管管这个骚货,记得用链子牢牢锁起来,别让这只小母狗爬出去四处勾引男人……”
方昀已经不记得自己被捉奸在床的反应,他大概是吓懵了,大脑一片空白,手里攥着一个小包裹,里面放着他积攒下的全部身家——几个银币,两套换洗衣物,和据说是爹爹留给他的朴素银戒指,万一急需用钱,至少可以换几天干粮——这些,是他为今晚与元青“私奔”准备的。
鞭子落下的时候,方昀身上痛得要命,心里反而舒坦了许多,从小到大,他只挨过元青的拳脚,可人的弱点就是犯贱,记吃不记打。谷煜对他向来温和宽厚,用鞭子还是头一次,当着元青的面,打得他满地打滚、鬼哭狼嚎,出尽了婊子应有的丑态。
火辣辣的疼痛里,他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从开始到结束,这一切都是元青的戏弄。
元青和谷钰是表兄弟加好朋友,自从少年时期开始,他们一年有半年时间一起读书练剑。不知道为什么,元青特别喜欢欺负自己,尤其当谷煜不在的时候,动不动就非打即骂。方昀从出生便受到谷家家主的庇护,唯一继承人谷煜也宠着他,但低微的家奴身份摆在那儿,对于暴行只能暗自忍耐,闻到这个小魔王的味道就躲着他走。
直到后来,一次干架之后,元青突然换了态度,不但为方昀治伤,还给他带吃的,承诺教他认字。月族自古有规矩,不能教枭族奴隶读书。方昀被元青那么一说就动了心思,一来二去,两人背着谷煜私自建了个秘密基地,元青耐着性子教他一笔一划地写字,好看的眉微微皱着,那是他记忆里最快乐的时光。
方昀埋起头,将郁结在胸中的气缓缓吐了出来,他记不清是何时喜欢上了那个小魔王,那样漂亮到极点的少年,看一眼就觉得奢侈。
当初元青凑着脸说喜欢,他自己脸上烧得厉害,心脏砰砰直跳,手脚都不知道搁在哪里好。如今可算整明白了,元青糊弄他玩罢了。非但不喜欢,还要狠心践踏,眼看自己遍体鳞伤。
闹出了那么大的丑事,就算谷煜不赶人,他自觉羞愧难当,没脸再在峡林呆下去了,趁着雨夜撬开了房门的铁锁,落荒而逃。
在此之前,方昀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身子板生得比同龄人结实高大,一双手却从未干过活,更没有经手过什么钱财。身无长物、又饥又饿,这才真正意识到:他没有家了。
本着求生的本能,方昀一连过了几个月艰难的野人生活,峡林位于北部,他便糊里糊涂地往南边富庶区域走。
途中经过了一个小镇,他以极低的价钱卖了兽皮和猎来的野味,买了一些必需品。躲到溪流处洗了个澡,剃了胡须,削短头发,换上新衣服,暗自打定主意要忘记过去、重新做人。
正当他考虑下一步的路线时,忽而听到不远处马匹嘶号的声音,他猛地站了起来,跑到路边,迎面一匹受惊的白马狂奔而来,上面似乎驮着一个华服少年,不知所措地死死抱着马脖子。
方昀身体健壮,骑射剑术向来不输给争强好胜的元青,他见机一跃便抓住了马的辔头翻身上马,将少年笼在怀中,两腿夹住马肚,捡起脱手的缰绳控制住了坐骑。马儿渐渐平静下来,跑了几百米慢慢停下。
方昀翻身下马,也将浑身瘫软的少年抱了下来。
柔顺的灰发被冷汗打湿了,蝶翼般的睫毛掀起,玻璃珠子似的冰冷灰眸看着方昀,少年连一声感谢都没说,毫无感情波动地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方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