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这条通往机场的道路被弥漫的晨雾轻轻拢入怀中,高速两旁的林田上,是一团一团如绵羊毛般圆滚滚又软乎乎的雾团,他这才知道,这个养了各式各样绵羊的牧场城市的晨雾,也是羊群模样,乖顺而麋集地排着序,像是平日宽阔草场上的咩咩羊只,对来来往往过路的铁盒子不甚在意。
路过草场时,若是抓几把饲料于手,羊便机敏地嗅到,像成了个小跟班,毫无犹豫,从不惊惧,像被糖果拐卖的小孩儿般,支着耳朵,踩着蹄子,跟着攒有饲料的手走。摊开手掌,羊长舌一卷,饲料一眨眼就尽数入口,这时可以把手插入厚厚的齐整羊毛中,摸得一手绵羊油,滑腻细润,若是像洗净,直接擦于最外的毛即可,三两下便抛却了油腻脂感。羊毛卷曲在羊身时,并非往日猜想那样白云似绵软柔顺,反而有种快速生长的力量感。摸多几下,羊也不会怨,甚至不会知道它的背部发生过什么,没了饲料,羊就离开,像日升月落般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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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灯闪烁,原以为这个点数车流量有限,但仍旧远远超乎他的预算。幸而这城的人,行车速度都快,即便是这般车水马龙,车速也能保持在80迈上,急弯,飞驰,羊毛团晨雾不知何时飘到路灯上,挨挨挤挤地裹成大团子,让路灯都昏昏沉沉地打着晃,当地人对这般速度太过熟稔,连270°的大弯都吝啬踩多脚刹车,像羊一样直愣愣地驱使着,司机最多便漂个弯,到了这笔直得一览无余的机场路,更是无畏无惧,几近四轮离地,潇洒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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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羊被剃毛前,会与狗追逐。一般是上百只羊,与三只狗。狗要赶着羊群来到栅栏口,让主人抓起卷毛已长,是时收割的羊,放置在两腿间,用嗡嗡直响的剃刀将羊毛收割。赶羊很难,狗跑得像三股小旋风,羊群则集聚着跑得像股飓风,像卷舒的云雾般游弋飞掠,那兴许是羊一生速度的极致,是否因为它们猜测即将面临是死亡?然而结局只是成为了秃子。真正的死亡,根本不需要这速度的前奏交响,却也正因如此,才有羊们奔走的蹄子。
他想起萨冈的话,【没有在渴望死里逃生的所有努力中感受到一种即将到来的死亡的奇妙而迷人的寂静——那种拒绝和怂恿的混合——这样的人从未热爱过速度,从未热爱过生命——或者,也许,从未热爱过任何人。】他每次将车开到思绪所承载的极限时,都会想起这段话,极限是个宽泛的概念,像羊的毛只要超过6厘米,都可以剪,都是可选择的极限。肉体和思维的速度为何难以统一,每当这个时刻,他才会真切感受到,人类的确拥有灵魂,而灵魂是存在与肉体割裂的可能。
大家的车都开得飞快,若是在延时摄影中,会连成一条长长的光斑,他跟着前方闪缩的车灯缓缓眨眼,觉得视觉传递的信息使神经末梢分析过载。只需坐上飞机,就能像兀鹫那样旋飞着离去,乘坐在迅疾的机体中,自我感知迟缓地一动不动,身体却子弹般划破苍穹,脱离腔体,在这羊与云编织的白色地表中腾空而去,留下一道长长的人皆可见的白色精斑。
他的灵魂像云一样缓慢地漂浮着,肉体却和羊一般生出毫无知觉的羊毛,啊,真是太厌恶这种,缓慢都城中的迅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