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著張芷葳檢察官,讓本來也是美貌過人,被譽為高雄地檢之花的張芷葳在她面前顯得黯然失色。
「另外,根據我的當事人謝政平所說,之所以會在林慧紋體內採集到他的精液,是因為4月6號當晚,他買了6瓶啤酒在案發地飲用,不過他只喝了2瓶,剩下的4瓶都被後來上樓的林慧紋飲用完畢,而林慧紋在酒後主動和謝政平性交,所以才會在體內留下精液。」陳湘宜老師接著道,由於我自認證據薄弱,所以並沒有主張林慧紋對我強制性交的部分,不然等於另闢戰場,檢察官也必須在得知後主動偵辦,勢必搞到我生活一團亂。
「檢察官有沒有什麼意見?」審判長問。
「買幾瓶啤酒請人喝,喝完對方就主動要求性交,這個經歷是否太天方夜譚?我看謝政平也不是什麼大帥哥,對方的供述都是狡辯而已。」張芷葳冷笑著,語帶譏諷調侃了我一番。
以前我對她的印象是公事公辦,冷冰冰的一個冰山美人,只有在地檢署有公益活動時勉強露出戰術假笑,法律用語也一向制式化;倒沒想到今天為了挖苦我,還特別強調我不帥這件事啊,嗚嗚,長得醜得罪誰了。
「謝政平的意思是說,林慧紋自己酒後意亂情迷要求性交,甚至有相當程度違反他的意思;但在當時的氣氛下,謝政平也說不準到底算不算被強制性交,自己就算是貪戀對方美色半推半就吧,而且對方境遇堪憐,無家可歸,所以不予追究,而且林慧紋的陰道確實也沒有撕裂傷。」陳湘宜老師道。
「可是林慧紋不是這麼說的,而且有沒有撕裂傷並不足以做為合意性交的唯一證據。」張芷葳反駁道,隨即表示要讓林慧紋陳述。
「我當時喝醉了,趴著就睡著了,我感覺到他在扒開我的雙腳,我有說不要,可是他還是硬要進來,因為我當時在想我男朋友,所以有濕,就被他輕易插入了,後來做完我就睡著了。」林慧紋不時心虛地眨著眼睛,枉費她的一雙大眼睛勉強稱得上可愛,在一般人眼裡也算是長得清秀,竟然說起謊來像喝水一樣輕鬆。
我是打定主意要教訓林慧紋緊張就亂說話的雞巴個性,包括這次竟然顛倒是非,為了抓個替死鬼就任由檢警引導她把我當作兇手的事件,甚至睜眼說瞎話說她有抗拒卻還是被我強制性交得逞也是。證明她一向就是沒有主見,也不肯為自己的言行負責,難怪會隨便就害賴尚謙的行李被丟。
「這是當時的現場照片,由不具名的在場群眾提供。據她所說,在鐵門拉起來之後,她就發現了趴在現場的林慧紋,下體一絲不掛,且有精液流出,顯然疑似剛遭受性侵,而此時謝政平卻在餐廳內和大家一起用餐;而且根據服務生所說,謝政平和他的女伴在她發現林慧紋前兩個多小時就已經到達現場用餐,用餐過程中並沒有離開餐廳;而從林慧紋下體精液的乾濕程度推斷,顯然是剛結束性交就被拍照用作證據,足以證明謝政平有不在場證明。」陳湘宜老師指著投影螢幕上不堪入目的母豬露屁屁趴睡照片,還有近距離小穴流出精液的照片辯護著。而照片提供人,不具名的吃瓜群眾其實就是小婕啦。
老師講到我和女伴一起前往餐廳的時候,曖昧地看了我一眼,我則無辜地瞪大眼睛搖搖頭,表示那不是我的女朋友。
「精液剛射出瞬間才會是白濁狀的,經過一段時間就會逐漸變成透明。照片中林慧紋陰部的精液顯然還呈現白濁狀,足以說明她剛性交完就被發現,而謝政平卻在兩個小時前就進入餐廳用餐,所以不在場證明甚為明顯。」陳湘宜老師瞪了張芷葳一眼,接著道。
「那也只說明第二天的不是被告,第一天的總賴不掉了吧。」張芷葳不等審判長允許就插話道。其實資歷、地位夠的話,確實插個一兩句話審判長是不太會介意的,我就常被檢察官插話說:「照你這樣問的話問不完啦!」Q.Q
「這是現場的照片,可以看出在林慧紋趴下靠近上半身的那一側,僅容一個成人身體躺入,接著連翻身都有困難,一直到膝蓋附近,才稍有空間,但也不符合林慧紋指稱的,由謝政平跪在她的雙腿之間,然後將她雙腿扒開,再以這樣的姿勢將陰莖插入陰道。」陳湘宜老師道。
「當時的情景可能在林慧紋驚嚇之虞有點記錯了,就算不用這樣的姿勢,謝政平也還是可以趴在林慧紋身上將陰莖插入林慧紋陰道啊。」張芷葳道。
靠夭咧,當時受到驚嚇的明明是我。
「這樣吧,我畢竟上了謝政平四年的刑法課,直接演示看看妳就知道妳指涉的根本不可能發生。」陳湘宜老師說著就在驚呼聲中脫下了窄裙,然後是內褲,迅雷不及掩耳地露出了性感又結實的下半身。
「辯方律師請自重!」審判長年過60歲,幾時看過這麼香豔刺激的場景,趕緊敲響了法槌。
陳湘宜老師既是我的辯護律師,也是我大學教授的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不過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關於辯護律師的迴避,要迴避的只有法官和檢察官、書記官等法院職員,在對於案件有利害衝突或親屬關係時必須迴避。
「前幾天,我的學生謝政平律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