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三)
然而到了高中,我连电灯泡也做不成,他们的班级在三楼的西边,我在东边。
他们结伴吃饭,跑步,讨论文学,我不擅长与人交往,只好形单影只。
好在齐明明还有点良心,会在放学时等我,一路上他们说说笑笑,我全然插不上话。
我吸吸鼻子,奋力蹬车,把他们甩在身后。
齐明明不懂,以为我在使小性子,回到院子提着书包来敲门,我不给他好脸色,他求饶似的,“干嘛呀,跟谁置气呢。”
“你管我,”风沙迷住眼,眼睛酸痛,到底我还是说了句,“见色忘友!”
齐明明没料想是这样,扶住门框大笑起来,见状我就要关门,他急忙抵住,门缝中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他说:“下周末我们去爬山,去不去?”
我仍旧以学习为由拒绝了他。
可恐高的我到底还是去了,我偷偷跟在他们身后,像极一个捉奸的妇人。
青春期的齐明明如雨后春笋般长高,足足比我高出一个头,面孔也更英俊,自小站军姿的作用也显现出来,身姿挺拔似一棵松。
一对佳人才子,雌煞此刻有些失落。
齐明明的成绩并没有因恋爱而一落千丈,反而一如既往地好,往往他年纪第一,刘敏敏年纪第二,你看,就连考试排名,他俩也不舍得分离。
他俩是学校的典范情侣,不少女生因刘敏敏的存在对齐明明望而却步。
球场中央的齐明明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满场喝彩。
“真帅。”同桌捧住脸尖叫。
“对啊,帅得小时候一夜能尿三次床。”我翻个白眼。
她鄙夷地望着我,“别说得好像你认识他似的,他女友比你好看多了。”
手指捏得矿泉水瓶咔咔响,我冲她发脾气,“那又怎么样!”
我知道齐明明不喜欢我,我也自觉地不越矩,为什么你们还要一遍一遍地来提醒我。
我时刻反刍同桌的话,把气全撒在齐明明身上,一刻也不给他好脸色,周末也不去找他补习。
终于,齐明明沉不住来班级门口找我,他拿着几盒巧克力,漫不经心地说:“别的女生送的,我不爱吃。”
我知道是他特地买的,是我最爱吃的牌子。
同桌的嘴巴大得可以塞下一颗鸡蛋。
报复的快感使我原谅了齐明明,周末也重新去找他补习。
暖光的灯光打在他线条分明的侧脸,和我一起打家劫舍的孩子已经长大啦,他长出喉结,小胡子,也有喜欢的姑娘,他不再属于我。
晚风吹得门嘎吱嘎吱响,我忽然难过起来。
二十七岁的我回忆起这些,只觉得那时的我太过幼稚,爱应该潇洒,恨也应该潇洒,不应该放在心底折磨自己,可十七岁的我哪里明白呢。